汝南县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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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发布:2019-11-21 来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浏览量:440

    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重大决策部署,认真解决我县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餐饮具不合格率高的突出问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决定,在全县范围内联合开展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活动。

    一、整治时间

    2019年3月20日至2019年11月底

    二、整治重点

    以中型以上餐饮企业、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等高风险单位为整治重点。

    各乡镇街道可结合本辖区实际,将社会关注度高、风险隐患较大的领域纳入整治范围。

    三、整治要求

    1、餐饮服务提供者对餐具、饮具自行进行清洗消毒的,要配备清洗消毒保洁设施设备,使用符合国家标准和卫生规范的洗涤剂和消毒剂,餐具、饮具清洗消毒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保证餐具、饮具干净卫生。盛放直接入口食材的容器,使用前应当洗净、消毒。

    2、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当具备相应的作业场所、清洗消毒设备或者设施,用水和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符合相关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其他国家标准、卫生规范。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应当对消毒餐具、饮具进行逐批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并应当随附消毒合格证明。消毒后的餐具、饮具应当在独立包装上标注单位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消毒日期以及使用期限等内容。

    四、任务分工

    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整治餐饮服务单位,卫生健康和体育部门负责整治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双方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互通信息、互相配合。

    五、整治原则

    一要坚持宣传教育与严管重罚相结合。要坚持宣传教育也是监管的理念,让经营者学法、懂法、畏法、守法,实现自我管理。要坚持严管重罚理念不动摇,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以重罚促严管,以严管保安全。

    二要坚持源头控制与终端抽检相结合。要对集中消毒服务单位进行严格监管,从源头管控流入市场的集中消毒餐饮具,提高监管成效。要对餐饮店使用的集中消毒餐饮具随机进行监督抽检,“倒逼”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对出厂餐饮具严格把关。

    三要坚持改善硬件与规范操作相结合。要督促餐饮服务单位高标准配备足够数量的消毒设施,同时,加强对负责餐饮具消毒人员的培训,规范消毒操作过程。

     四要坚持重点整治与全面整治相结合。要在对中型以上餐饮企业、学校(含幼儿园)食堂等单位进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选择一些典型案例予以公开曝光,以案普法,引导大量的小餐饮店主动更新消毒设施,严格做好饮具清洗消毒工作,从而全面提高全县餐饮具抽检合格率。

    六、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投(2019年3月15日-3月31日)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委员会联合制定整治方案、召开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动员会议;各县区分别召开由餐饮单位、集中消毒单位代表参加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动员会;餐饮单位、集中消毒单位对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兄进行自查自纠;执法人员对重点整治的餐饮单位、集中消毒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餐饮具清洗不合格的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下发的责令整改通知于3月31日前以PDF格式分别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委员会。

    第二阶段:重点整治阶段(2019年4月1日-6月30日)

    县监管部门分别对中型以上餐饮企业、学校(含幼儿园)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自己清洗消毒的餐饮具和由集中消毒单位提供的餐饮具进行大规模抽检,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餐饮具使用单位、生产单位要依法处理,严管重罚。

    第三阶段:全面整治阶段(2019年7月1日-10月31日)

    各乡镇(街道)选择部分餐饮具清洗消毒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以案普法;组织召开由广大小餐饮店负责人参加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推进会议,以点带面,在所有餐饮经管店中全面推开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


第四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9年11月1日-11月31日)


    县局对乡镇餐饮具进行评价性抽样,评估专项整治成效。各乡镇(街道)监管所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建立健全专项整治成果的长效机制。

    七、整治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餐饮具清洗消毒情况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是保证食品安全的关键环节。各乡镇(街道)监管所要高度重视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相关工作。

    二要狠抓工作落实。各乡镇(街道)监管所、卫生健康和体育部门要真抓实干,狠抓落实,不图形式,不走过场,确保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要加大抽检力度。各乡镇(街道)监管所要切实加大餐饮具的抽检数量,要坚持监检结合、问题导向,努力提高抽检的问题发现率。

    四要及时上报信息。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实行月报制度,各乡镇(街道)监管所要在每月月底前上报《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成效月报表》(见附件);6月30日、11月30日分别报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总结和全年工作总结。各乡镇(街道)监管所餐饮具清洗消毒专项整治工作将纳入食品安全工作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