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发改委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参与社会诚信缺失问题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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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发改委完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参与社会诚信缺失问题治理

发布:2024-01-24 来源:县发改委 浏览量:100

汝南县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号)精神,多措并举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充分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建立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联合激励与惩戒机制,加大对诚实守信主体激励和对严重失信主体惩戒力度,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制度机制和社会风尚。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

一、整治重点

1、政府采购领域:主要指在政府采购领域经营活动中违反《政府采购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认定的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政府采购当事人,包括(1)政府采购供应商、代理机构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2)政府采购评审专家。

2、招投标领域:(一)违反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招标的;(二)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法律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三)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四)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等问题。

3、招商引资领域:严重侵害企业利益、危害市场公平正义、损害政府形象、地方招商引资优惠政策不合理,与现行法律法规相悖等问题。

4、债务融资领域:违规举债担保,地方政府以借贷资金出资设立各类投资基金,政府出资的各类投资基金等方式违法违规变相举债,地方政府及其所属部门为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债务以任何方式提供担保,不得承诺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的融资承担偿债责任,政府政策承诺和合同契约失信违约、履职尽责不到位等问题。

二、经验做法

按照《汝南县开展重点领域政府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汝南县积极抓住关键环节,通过政务专项治理工作,增强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主动履约践诺,取得了一定的成效。针对我县招投标领域、招商引资领域、政府投资项目领域以及地方债务领域等21个重点领域进行摸底排查、查找问题、汇总各渠道信息,排查是否存在违约失信问题。通过各单位和部门的认真排查,汇总各单位和职能部门报送的工作排查情况没有发现我县存在违约失信问题。

下一步将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宣传贯彻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从源头上防止新增违约失信问题,奔着问题去,向着困难攻,把政务诚信建设问题一抓到底,对存在重点领域政务失信问题的有关部门,及时采取书面警示、约谈告诫等措施,督促有关严重失信政府及部门主体停止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根据其对经济社会发展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严重程度,在财政资金拨付、用地指标分配、项目审批、招商引资、税收优惠、表彰奖励、日常监管及其他政策项目支持等方面予以选择性限制和约束性惩戒。努力打造良好营商环境,助力汝南县经济高质量发展。

发改委立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整体布局、突出重点,有序推进各行业各领域信用体系建设,加强了信用信息公开,完善了信用监管闭环,构建了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联动机制,加强了社会诚信文化宣传教育,表彰诚信典型,倡导诚信文明新风,积极参与社会诚信缺失问题治理,切实运用信用手段全面提升了政府效能,构建了适应县域高质量发展要求的社会信用体系新模式,为下一步打造信用汝南奠定坚实的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