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贯彻落实我县关于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的工作部署,促进社会、经济与金融行业协调发展,充分调动我县银行业金融机构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积极性、服务创新性,县金融服务中心代县政府起草了《汝南县银行业金融机构2023年评价激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二、主要思路
一是注重落实上级文件要求。2022年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印发驻马店市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价激励办法》(驻政办〔2022〕4号),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评价激励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评价办法,要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充分调动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建立银行与地方经济互利共赢长效激励机制。为进一步优化我县金融生态环境,确保金融在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发展中充分发挥支撑作用,调动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积极性,结合获得信贷营商环境评价相关指标,正确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扩大信贷投放,更好地支持我县经济持续、协调、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我县金融业支持政策体系,建立和完善金融支持地方经济发展的长效激励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总则。该部分明确了《办法》的指导思想、评价激励考评对象、考评原则和考评口径。
(二)评价指标。该部分明确了评价内容和分值权重。对各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的评价指标、评价基本分、记分方法作了详细阐述。
(三)评价奖励。该部分明确了《办法》的激励方式及具体评价职责分工。
(四)金融运行调度通报考核机制。建立金融运行调度机制、引资工作调度机制、金融运行和引资工作通报机制。
(五)附则。主要是明确新入驻银行业金融机构从入驻的第二年开始参与评价;《办法》的施行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