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民政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调整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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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民政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调整情况

发布:2021-02-25 来源:县民政局 浏览量:1640

汝南县民政局所属股级事业单位调整情况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137号)、市委编办《关于转发<中共河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市县机构改革期间推荐和规范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的通知》(驻编办【2019】20号)和《中共汝南县委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南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汝发【2019】5号)有关要求,我单位统筹研究了部分股级事业单位的调整意见。有关调整情况如下:

  一、 撤销的事业单位

(一)撤销汝南县民政局救灾服务中心,其编制和人员划到汝南县应急管理局。

(二)撤销汝南县民政局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站,其编制和人员划到汝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三)撤销汝南县民政局烈士陵园,其编制和人员划到汝南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四)撤销汝南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其编制和人员划汝南县卫生健康体育委员会。

 二、更名的事业单位

(一)将汝南县民政局最低生活保障办公室更名为汝南县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全县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贯彻实施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工作规划和实施办法,适时提出调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意见,研究解决问题,建立健全最低生活保障管理服务网络,做好低保数据微机联网和统计上报以及统筹安排低保的其它工作。

(二)将汝南县民政局勘界办公室更名为汝南县勘界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与周边市、县行政边界的勘测,界定工作;负责乡镇之间边界的勘测、界定工作;明确各行政区域管理的具体范围;负责勘界档案的管理工作。

(三)将汝南县民政局福利公司更名汝南县民政局福利企业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指导全县福利生产企业的技术改造工作;监督对社会福利生产的保护扶持政策的贯彻落实;制定城乡福利生产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

(四)将汝南县民政局有奖募捐办公室更改为汝南县有奖募捐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全县有奖募捐福利彩票发行管理工作。

(五)汝南县婚姻登记大厅更名为汝南县婚姻登记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辖区内婚烟登记服务工作,办理婚烟登记,补发婚烟登记证;撒销受胁迫的婚烟登记;建立和管理婚烟登记档案;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

(六)汝南县殡葬管理所更名为汝南县殡葬服务中心,主要职责是:负责殡葬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推进殡葬改革;协助有关部门查处违法土葬、违法经营殡葬用品、非法建造公墓等违反殡葬改革政策的行为。

 三、保留的事业单位

 ( 一)保留汝南县救助站。主要职责: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收容、遣送工作。

 ( 二)保留汝南县殡仪馆。主要职责:负责殡葬宣传和全县的尸体火化任务。

(三)保留汝南县南华公墓。主要职责:负责全县城乡亡故人员的骨灰存放、保管和墓地建设、管理及维修工作。

(四)保留汝南县养老服务中心。主要职责:负责全县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养老服务体系政策、标准的落实;推荐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负责全县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及供养机构管理工作。

(五)保留汝南县社会福利中心。主要职责:负责社会育婴(儿)和孤残儿童的收养;负责“三无”老人和家庭无力照管老人的收养及开展老年人寄(托)养;负责收养对象的康复治疗;受县民政局委托,办理社会家庭收养在院育婴的申请审核、签订收养协议、迁移户口等手续;承办县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