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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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主要职责

发布:2018-07-04 来源: 浏览量:2668

    (一)贯彻执行党和政府关于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全县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的发展,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和创作导向;拟订全县文化文物、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指导、管理全县文化艺术事业发展,指导文化艺术创作与生产,扶持代表性、示范性、实验性文化艺术品种;组织管理重大文化艺术和广播电影电视活动,推动各门类文化艺术发展;拟订全县文化艺术科技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文化科技信息化建设。

    (三)推进全县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引导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加强图书馆、文化馆、乡镇文化中心等重点文化设施和基层文化设施建设。

    (四)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重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负责古籍保护整理工作;协调组织开展优秀传统文化传承普及工作

    (五)拟订全县文化市场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管理、监督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对从事演艺活动民办机构的监管工作;负责对全县文化艺术经营活动、广播电视行业、新闻出版、印刷市场、文物保护等执法监管工作,查处各种违法行为。

    (六)负责全县文艺类产品网上传播的前置审核工作,按规定杈限对网络游戏服务进行监督管理(不含网络游戏的网上出版前置审核),负责对网吧等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实行经营许可证管理。

    (七)拟订全县文化产业、文化艺术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扶持动漫、游戏等产业发展;组织文化产业招商引资,推进文化产业与科技融合,组织承办重大对外文化交流,促进对外文化贸易。

    (八)负责全县新闻出版活动的监督管理和报纸、期刊、内部资料、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的审读、审视、审听;负责全县印刷业和出版物发行业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作权管理工作。

    (九)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县“扫黄打非”工作,组织查处大案要案,承担县“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十)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物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县文物保护、管理工作;组织全县文物资源调查,协调实施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发掘项目,负责文物调查、勘探、考古发掘工作和辖区内国家、省、市、县重点项目建设中的文物保护工作;依照法律审核、申报全县境内的文物钻探、保护、维修项目;指导社会文物管理、抢救、征集工作;负责文物经营机构和文物市场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查处文物失窃、破坏、盗掘、走私案件。

    (十一)负责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信息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广播影视节目制作机构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影电视公共服务建设,实施全县广播电影电视重大工程,指导、监督广播电影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

    (十三)负责推进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与科技融合,并监督执行行业技术标准;负责监督管理全县新闻出版广播影视节目传输、监测和安全播出。

    (十四)指导全县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和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文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管理体制。

    (十五)对汝南广播电视台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频率、频道和节目、广告等进行行业监管。

    (十六)规划和实施全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业的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系统内人事制度改革。

    (十七)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