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编办扎实做好控编减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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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编办扎实做好控编减编工作

发布:2017-06-07 来源:县编办 浏览量:833


      控编减编工作是中央根据新形势需要,对深化行政体制改革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作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汝南县编办认真贯彻中央、省、市控编减编工作要求,牢牢树立全局观念,大力强化责任意识,事不避难,勇于担当,扎实做好控编减编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严格控制机构编制增量

    1.严格控制全县党政群机关和政法队伍的机构编制,坚持机构限额和编制数额“两个不突破”。除中央和省、市有明确规定外,按照“撤一建一、增减平衡”的原则,在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缺编的党政群机关或新设机构需要补充人员的,原则上从超编的党政群机关选调,超编单位一律不新进人员。

    2.事业机构编制实行总量控制。以2012年底事业编制总量作为控编减编红线,坚持控制总量、盘活存量、动态调整、整合资源。全县不再批准新设立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事业单位。确需新成立其他事业单位的,按照“撤一建一”或“撤多建一”的原则,在现有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内解决。各单位要在市编办下达的事业机构编制总量限额内,科学设置事业单位,合理使用事业编制。

    3.严格执行机关事业单位进人入编审核制度。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按工作需要从严控制。

    (二)转变职能、精简机构、压缩编制

    1.结合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继续推进大部门和大科(股)室制,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整合机构、职能以及执法队伍,压缩人员编制。行政编制按照减事必减编的原则,对取消、调整、下放行政审批等管理事项和职能明显弱化、工作任务量明显减少的,收回部分行政编制。

    2.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清理规范,撤并职责相近、职能弱化、设置重复分散或规模过小的事业单位,推进事企分开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及时核销并收回编制。对行政类和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以现有人员为基数,原则上只出不进, 从严控制。

    3.对空编较多且长期闲置单位的编制和“吃空饷”人员所占用编制,一律收回。

    (三)建立机构编制动态调整机制

    1.探索建立全县编制动态管理和调整办法。健全和完善调整标准、程序,明确管理权限。对于在政府机构改革中,涉及职能调整和机构变化的部门,按照“人随职责走、编制随人走” 的原则,及时调整人员编制。

    2.研究拟定政法专项编制动态管理的具体办法。清理、清退自行招录和聘用在执法岗位上不具备执法资格的人员,严格规范使用政法专项编制,将政法专项编制资源向任务重、人员少的部门倾斜,向基层和一线实战单位倾斜。

    (四)创新机构编制管理

    1.加强机构编制调整论证。凡要求增加机构编制的部门,要提交现有机构编制使用情况、论证意见和内部挖潜的具体措施,机构编制部门应进行认真审核、严格评估、调研论证、从严控制。

    2.推进公益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凡属事务性服务工作,原则上都要引入竞争机制,通过合同、委托等方式向社会购买,推动条件成熟的事业单位转为企业或社会组织。对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单位,要及时核减相关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逐步实行公益事业由“拿钱养人”转为“拿钱办事”。

    (五)建立控编减编工作的长效机制

    1.严格执行机构编制集中统一管理审批制度。凡涉及机构编制事宜由机构编制部门统一管理,上级业务部门不得以会议、文件、领导讲话、项目经费和评比达标等形式,干预下级的机构编制事项。严格编制使用审批制度,公务员招录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录用、调任、转任等要严格执行编制审核制度,严禁超编进人、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2.推行实名制管理和机构编制信息公开。除涉及国家安全、 保密等不宜实行实名制管理的单位和人员外,各级机关和事业单位实行实名制管理。探索建立各部门间信息共享机制,逐步推进机构编制政务信息公开。

    3.建立和完善部门间的协调监督机制。建立组织、机构编制、 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审计等部门间控编减编工作协调监督机制,做好控编减编工作的组织协调。进一步强化机构编制管理与组织、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综合约束机制。只有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设置的机构、核定的编制范围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才能按用编计划录用、聘用、调配人员并核定工资,财政部门才能按在编人员预算并核拨经费。党政群机关公开招录公务员计划,应当经县编办审核同意后报市机构编制部门核准。事业单位公开招录工作人员,应当经机构编制部门核准用编计划并报市机构编制部门批复后,再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办理招聘事宜。

    4.加强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紧紧围绕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总目标,建立持续开展专项督查工作机制,对各级落实控编减编工作任务、执行机构编制管理规定等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确保控编减编工作的贯彻落实。探索全面开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机构编制审计,将审计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考核、奖惩、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严肃查处违反控编减编规定的行为。对于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行为的,根据其违纪违规情节,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确保控编减编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