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废止汝南县民政局拟建设的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14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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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民政局拟建设的汝南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项目,位于蔡州大道与古城大道交叉口东南处,面积6683.94平方米,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4117272023A000013,用途为社会福利用地。经《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汝南县民政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汝政文〔2025〕9号)文件批准,现解除该宗地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划拨决定书编号为411727-HB-2023-0396-0006,并废止该宗地国有建用地使用权。
特此公告
汝南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