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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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U00040H5794-2025-00482 主题分类 \
发布机构 文  号 汝政〔2024〕12号
成文日期 2024-12-04 公文时效 有效
索 引 号 0U00040H5794-2025-00482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文  号 汝政〔2024〕12号
成文日期 2024-12-04
公文时效 有效
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汝政办〔2023〕14号文件的决定

发布时间:

2024-12-10 11:16

信息来源:

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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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 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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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政府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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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根据《河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经2024年8月7日县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将《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农村土地经营有序流转、土地托管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指导意见》(汝政办〔2023〕14号)文件予以废止。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汝南县人民政府

2024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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