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8-20 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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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环境监测监控中心

汝南县环境监测监控中心(汝南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测监控中队)原属汝南县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局二级机构,成立于1987 年2月,1996年成立汝南县环境保护局后,重新编制了监测站,2022年改为汝南县环境监测监控中心(汝南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测监控中队)。本中心自组建之日起就陆续开展部分环境监测工作,至今已有38年历史,属事业编制社会公益性技术单位,现隶属于驻马店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领导。
本中心实验区及办公区共计1035平方米,现有中大仪器28台(套),包括原子吸收光谱仪、离子色谱仪、气相色谱仪、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滤膜半自动称重系统等。现有设备设施可以检测项目涉及水和废水、环境空气和废气及噪声三类。
设办公室、综合业务室、质量控制室、水质分析室、大气噪声室。在编在岗干部职工14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2人;中级职称10人,占71%,初级职称2人。中心已建立起一支以环境监测专业为主的高素质人才队伍,基本建成完整的环境监测检测运行体系。
中心秉承“求是、严谨”的科学检验精神,践行行为公正、方法科学、数据准确、服务高效,立足环境监测、服务环境管理的质量方针,不断加强内涵建设,致力于环境监测服务,满足社会发展日益增长的环境监测需求,为职能部门提供最及时、最可靠的检测数据和为用户提供最满意的服务。
汝南县环境监测监控中心主要职能:
(1)参与制订属地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的规划和年度计划,按时完成各级下达的监测任务。
(2)负责属地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及数据管理、综合分析与评价。收集、汇总、审核、管理和上报属地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与信息,开展环境状况调查,分析评价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趋势,组织编写属地环境质量相关报表、报告,环境质量预报、预测、预警工作,为环境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3)负责属地生态环境应急监测,协助污染事故调查。
(4) 及时完成执法监测工作,高质量服务生态环境执法。
(5) 辅助属地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日常运行及监督管理、污染源监督监测,建立健全污染源档案。
(6)参加驻马店市监测网络的监测工作和其他活动。
(7) 全面推行技术岗位责任制,有计划地做好技术培训和考核,提高监测人员的技术业务素质。
(8) 逐步引进先进的监测技术和仪器设备,改善实验室环境、交通和通讯条件。
(9) 适当时,积极参加行业或自选组织的实验室之间的比对和能力验证活动。
中心名称:汝南县环境监测监控中心(汝南县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监测监控中队)
地 址:汝南县汝宁街道办事处古塔路东段
邮 编:463300
电 话:0396—32230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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