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06-06 08:55
信息来源:
大河报
汝南县人民法院在世界环境日期间举办系列活动
法润绿水青山 共筑生态屏障
□大河报·豫视频记者 李钊 通讯员 付忠于 王国辉 文图
6月5日,在驻马店市板桥水库,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其宏与郑州铁路运输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刘大勇一起为“汝河源头司法保护基地”揭牌。这是汝南县人民法院在世界环境日期间举办的系列活动之一。
“汝南县人民法院在板桥水库设立汝河源头司法保护基地,是融会贯通做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生动实践,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有力举措,也是以司法之力推动汝河生态环境保护,提升沿岸群众对汝河的保护意识,牢固树立爱护环境理念的实际行动,对于推动汝河沿岸高质量治理和驻马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汝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萌菊说,汝河发源于泌阳县象河乡大寨山北麓,流经泌阳县、驿城区、遂平县、上蔡县、汝南县、平舆县、正阳县、新蔡县8个县区30个乡镇(街道办事处),于新蔡县顿岗乡班台村汇入洪河。流域面积7376平方千米,约占全市总面积的49%,流域内总人口125.47万人,耕地面积110870公顷。在板桥水库举行“汝河源头司法保护基地”揭牌仪式,旨在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持续深化环境司法改革创新,加快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主动加强集中管辖域内兄弟法院与行政执法部门的协调联动,不断健全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多元解纷等长效协作机制,统筹做好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惩治和生态环境保护修复“两手都要硬”,在加强汝河司法保护、凝聚各方环境保护合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提升环境司法影响力方面发挥更大更好的作用。
2023年1月19日,汝南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正式挂牌成立,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环境资源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自2022年12月29日起,汝南县人民法院集中管辖豫南平原生态区7个县市区(驻马店市驿城区、汝南县、遂平县、新蔡县、西平县、平舆县、上蔡县)的第一审环境资源案件。
汝南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自成立以来,积极践行“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绿色发展”理念,依法审理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及公益诉讼案件。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共受理各类环资案件28件,审结28件,结案率100%,服判息诉率100%。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共受理各类环资案件27件,审结27件,结案率100%,服判息诉率100%。在河南省高院组织的全省环资审判优秀业务成果评选中,一篇判决书获一等奖,两篇调研报告分获一等奖、三等奖,成为全省唯一一家获得“双料冠军”的基层法院。因工作成绩突出,2024年4月,汝南法院环资法庭荣获河南省“2023年三打专项行动表现突出集体”;同年1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环境资源法庭法官助理张魁,在2024年河南省生态环境厅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单位组织开展的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活动中表现突出,被评为全省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大练兵表现突出个人。
6月5日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环境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今年六五环境日主题——“美丽中国我先行”。为了进一步展示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取得的成绩,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传播环境资源司法理念,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法治意识,汝南县人民法院通过举办系列活动,在全社会大力弘扬“美丽中国我先行”的理念。
——走进校园巡回审判,法治阳光滋润心田。为提高广大中小学生的环境保护意识,4月28日,汝南县人民法院环境资源法庭在汝南县职业教育中心巡回审判了一起滥伐林木刑事案件,为600名师生上了一堂生动的环保法治教育课。庭审中,环资法庭的法官利用娴熟的庭审技巧,通过调查、辩论、最后陈述等环节,让师生们对人民法院庭审程序和滥伐林木罪的相关法律规定有了直观的了解,严肃的法庭同时变成了生动的普法课堂。此次庭审,提升了学生的环保意识,教育他们践行绿色理念,从身边小事做起,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切实将一言一行、一举一动落实到保护环境中。
——守护一抹千年绿,发布古树保护司法倡议书。5月27日,汝南县人民法院联合县林业局、留盆镇人民政府,在位于留盆镇韩堂村的1500年古刺柏树下;联合平舆县人民法院,在位于平舆县城槐树街的2000年国槐树下,发布古树名木保护司法倡议书。活动现场,法院干警主动向过往游客、附近村民详细介绍《古树名木保护条例》的主要内容及保护古树名木的重大意义,引导群众共同参与古树名木保护,让古树名木保护理念深入人心。
——为青春定制一堂法治课。5月30日下午,汝南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肖萌菊走进驻马店职业技术学院,给师生上了一堂环保普法教育的法治课。法治课上,肖萌菊以《从我做起——做绿水青山守护者》为题,从“世界环境日”的来历、当前面临的生态环境问题、法治保护生态等多方面入手,同时结合真实案例对环境资源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讲解,讲课内容有思想有感悟有内涵有高度,干货满满。师生们通过一起起发生在身边的真实案例,认识到了遵守法律保护环境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更切身感受到了人民法院对环资犯罪的打击力度、以法治之力守护蓝天碧水净土的决心恒心。同学们纷纷表示,肖院长这堂生态环境法治课采用鲜活的真实案例教育学生,实践式教学课堂气氛生动活泼,既有法学理论又贴近生活,提高了我们的法律素养,真心希望能有更多像肖院长这样理论联系实际、知行合一的法官给我们送来一道道“法律大餐”。
——召开环境资源审判通报会,增强全社会环境保护法治意识。6月4日上午,汝南县人民法院向社会通报“2024年度豫南平原生态区环境资源审判绿皮书暨典型案例”。此次通报的六个案例涉及环境要素具有广泛性,涉及环境污染防治、生物多样性保护、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等多个领域和生态要素;涉及的案件情况具有典型性,涵盖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森林资源保护、生态环境修复等方面,多维度展示了汝南县人民法院在护航绿水青山和保障高质量发展方面取得的工作成果。案件的裁判结果,也彰显了“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法治理念,宣示了惩罚与修复并重的环资案件裁判思路。
——美丽中国我先行,法护青山正当时。6月5日环境日当天,汝南县人民法院联合驻马店市生态环境局汝南分局开展世界环境日主题系列普法宣传活动。活动现场,法院干警通过发放宣传材料、现场答疑的方式,普及“世界环境日”的由来,结合日常审判实例,以案释法,现场向群众讲解环境资源典型案例、讲解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树立尊重、保护自然的理念,倡导群众积极参与保护自然环境,严守法律底线,共同守护绿水青山。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近千份,解答法律咨询百余人次,引导群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自觉抵制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取得了良好的宣传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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