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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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

发布:2018-12-24 来源:县政府 浏览量:61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国发〔2017〕48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豫政办〔2017〕164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驻政办〔2018〕2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我县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三次土地调查的目的和意义

  土地调查是我国法定的一项重要制度,是全面查实查清土地资源的重要手段,是一项重大的国情国力调查。做好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是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宏观调控、推进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是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夯实自然资源调查基础、推进统一确权登记的重要举措;是协调优化城镇空间、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实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促进“多规合一”的基础支撑。

  二、第三次土地调查内容

  在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基础上,按照国家统一标准,采用国家新修订的《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利用遥感测绘、地理信息和“互联网+”等新技术手段,统筹利用现有资料,以正射影像图为基础,实地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地类、位置、面积、分布等状况;土地权属及变化情况,包括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状况;土地条件,包括土地的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状况。进行土地利用现状及变化情况调查时,重点调查永久基本农田现状及变化情况,包括永久基本农田的数量、分布和保护状况;开展耕地细化调查、批准未建设的建设用地调查、农用地质量分等定级评价调查和土地利用潜力调查等。

  三、时间安排

  以2019年12月31日为标准时点,分为四个阶段。

  准备阶段:2018年第1季度,全面部署土地调查工作,落实调查经费,完成调查方案编制、技术规范制订以及培训和宣传等工作。

  实施阶段:2018年4月至2019年3月,组织开展实地调查和数据库建设。

  汇总阶段:2019年4月至6月,完成调查成果整理、数据更新、成果汇交,形成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基本数据;7月至12月,进一步完善成果,按时向国务院和省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

  发布阶段:2020年,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经全国土地调查办组织验收通过后,向社会发布。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汝南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解决调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资源局,负责调查工作的具体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乡、镇政府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明确任务,落实责任,认真做好本地土地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制定实施方案。县领导小组办公室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县土地利用特点,编定土地调查实施方案,并报市土地调查办批准后实施。

  (三)确保调查质量。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土地调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对调查数据严格审核,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性。并完善质量监管机制,由监理单位负责全过程跟踪调查项目的进展情况和成果质量。要严格落实调查验收制度,确保调查数据、图件与实际一致。对调查中获得的涉密资料和数据,必须严格保密。

  (四)明确各级分工。调查坚持“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由县政府负责全县土地调查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和本行政区域内土地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建设;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全力配合调查队伍做好本辖区内土地调查工作。

  (五)用好现有成果。充分利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等基础资料,以及城市开发边界、生态红线、城市规划地形图、数字城市、地理国情普查、林地变更调查、湿地监测等现有成果,积极运用“互联网+”、无人机航摄、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高新技术手段,提高调查效率,提升调查成果质量。

  (六)落实调查经费。我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经费由县级财政按承担的工作任务,统筹安排,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工作顺利进行。各级调查机构要严格财务管理,管好用好调查经费,专款专用,防止浪费。

  (七)加强调查宣传。各乡镇(街道)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阶段任务内容,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土地调查的重要意义和有关要求,让社会各界知晓土地调查、支持土地调查、配合土地调查,为调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附件:汝南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汝南县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6日











附件

汝南县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陈孟君 副县长

  副组长:邹汝明 县政府副主任

      任 燕 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 员:曹 卿 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付小雨 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国鹏 县财政局副局长

      吴立明 县法制办副主任

      陈 丽 县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吴 勤 县环保局副局长

      马红伟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叶开然 县水利局副局长

      吴景耀 县农牧局副局长

      叶长松 县林业局副局长

      李胜利 县统计局副局长

      胡新伟 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办公室主任由陈丽同志兼任。

 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6日印发

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的通知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