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汝南县市场监管局组织辖区内农贸市场猪肉经营户召开约谈会。
会议围绕个别经营户法律意识淡薄、责任意识不强等问题,向参会人员普及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关于猪肉经营的有关规定,详细解读了《驻马店市肉类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文件要求,重点讲解了经营户的主体责任和农贸市场食品安全存在的薄弱环节,同时对猪肉经营的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
会议要求,要切实提高认识,转变经营理念,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确保“两证两章”齐全,来源可追溯。要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有关规定要求,履行主体责任,不得从事私自屠宰、销售证章不全或“注水”肉等违法行为。要保证所售猪肉来源合法、票据齐全、质量有保障,诚信自律,对社会和公众负责,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会后,各农贸市场猪肉摊位经营者签订了《猪肉经营安全质量承诺书》,承诺依法依规经营,切实落实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