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林业局《关于规范非林地上林木采伐更新的通知》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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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林业局《关于规范非林地上林木采伐更新的通知》政策解读

发布:2024-02-26 来源:县政府 浏览量:8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林木资源管理,进一步规范非林地上的林木采伐更新管理,避免在《森林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管理空白,确保全县林业资源平稳健康发展。

二、出台依据

根据《森林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3]8号)、《公路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豫政[2018]21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林生发[2022]65号}、《防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及县主要领导指示精神。

三、主要内容

1、明确监管责任主体。按照《森林法》《公路法》《防洪法》《城市绿化条例》和国家林草局、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农田防护林建设管理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护岸护堤林、护路林、城镇林木的更新采伐,由林业局和交通局依法依规进行管理。

2、具体管理范围:

(一)林业局:负责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林、护岸护堤林和城区范围内非林地上林木的更新采伐审批。

(二)交通局:负责非林地上的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县道等主干线道路两侧护路林的更新砍伐审批。

3、采伐申请流程

采伐申请方首先向县林业局提交《汝南县林木采伐申请》,林业局按照采伐程序,依据最新年度国土三调变更矢量数据,进行实地认定地类。对认定属于非林地上农田防护林,林业局依法办理采伐手续;对认定属于非林地上护岸护堤林和城区范围内的林木,由水利局和城管局签署意见同意后,林业局依法办理采伐手续;对认定属于非林地上护路林的林木,由林业局出具地类认定告知书,交通局依规办理更新砍伐审批,并办理备案手续,将备案结果抄送县林业局。备案管理手续必须明确采伐地点、树种、株数、树木胸径、树高、更新时间、更新地点。

各主管部门要切实承担起非林地上林木的监督管理责任,依法依规履职,全面完成采伐后更新任务,确保我县林木资源保有量不减少、森林覆盖率不降低。

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规范非林地上林木采伐更新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