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教育厅工作安排,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汝南县2024年下半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对象
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可在汝南县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
(1)具有汝南县范围内户籍。
(2)持有效期内的汝南县范围内居住证。
(3)2024年汝南县域内全日制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汝南县户籍但在外省市就读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4)驻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5)港澳台居民。
(6)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二、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认定过程中,认定机构将对申请人的无犯罪记录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查询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号),在作出教师资格认定结论前,对经准入查询发现有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认定。
(二)学历条件
序号 |
资格证类别 |
学历 |
1 |
幼儿园教师资格 |
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2 |
小学教师资格 |
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3 |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
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
(三)普通话条件: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
(四)体检条件: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
依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5年内不得重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丧失教师资格,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认定机构
认定机构 |
认定类别 |
认定对象 |
汝南县教育局(咨询电话:0396-8087799) |
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
本县区户籍或持居住证(有效期内)公民、驻本县区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等。 |
特别提示:认定机构联系电话和公告发布渠道见附件2。
四、认定步骤
认定步骤总体上分为“网上报名”→“参加体检”→“资格审核”→“证书发放”四个阶段。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机构参加体检,否则按不符合条件对待。
(一)网上报名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申请一种教师资格。
1.报名时间:2024年10月21日8:00--11月1日17:30(适用于尚未申请资格认定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和其他符合条件的非应届毕业生)。
2.报名步骤: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报名期限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报名。申请人在网站首页点击“网上办事”,然后点击“教师资格认定—在线办理”后按照系统提示进行身份注册,按照“3.认定种类”说明,正确选择并提交报名信息,上传本人证件照片。相关问题注意查看“中国教师资格网”上的“常见问题”,以及本公告附件1(“汝南县2024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问题解答”)。
3.认定种类
申请人网上报名时,需按以下分类说明,选择正确的“考试形式”。
(1)“国家统一考试”(简称“统考”类)。指的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的申请人。退役军人在服役前1年内取得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延长2年有效期,具体可咨询中国教师资格网。
(2)“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简称“非统考”类)。指的是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士,可按《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定期注册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教人〔2015〕501号)规定执行,申请认定与所学专业相对应的教师资格。
(3)“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简称“免试认定”类)。指的是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已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
4.签署承诺。申请人按要求如实在线填写个人承诺书,不能作虚假承诺。《个人承诺书》不清晰、不完整,不符合中国教师资格网要求,从而影响认定机构开展认定工作的,认定机构不予认定。
(二)参加体检
网上报名成功后,申请人需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机构参加体检。需下载打印《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小学专用,附件3,1份),申请幼儿园资格申请人员请下载打印《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专用,附件4,1份),参加体检。体检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请填写个人信息并粘贴照片,照片和网报照片同一底版,在体检表右上角填写网报“报名号”,格式为:报名号******(字迹清晰,请谨慎如实填报)。
1. 体检时间:
(初中、小学、幼儿园)下半年认定体检时间:2024年10月21日--11月1日。
2.初中、小学及幼儿园体检机构
机构名称 |
地址 |
预约电话 |
汝南县第二人民医院(原公疗医院) |
汝南县汝宁镇南门大街48号 |
叶院长13938398032;0396-2711985 |
特别提示:1.上午7:30-10:30之间体检;携带身份证、体检表(同时上交与网报同底板一寸彩色照片一张,背面写上学段、学科、姓名,如:小学语文张三,该照片用于制作教师资格证);须空腹,即禁食、禁水。2.体检表由医院统一上报各级认定机构,无需申请人再去医院领取。3.体检不合格者不能参加教师资格认定。4.申请人手机号务必是正在使用的有效号码。5.体检表“备注”栏内填写“初中、小学、幼儿园+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码”。
(三)审核
1.网上审核
申请人需在网报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内,查看网上审核状态,和是否有留言。审核状态为“待认定审批”或“认定已通过”的,指网报材料审核已通过,申请人无需到现场审核。若审核状态显示为“网报待确认”、“确认未通过”或“认定未通过”的,需抓紧向认定机构咨询联系。留言显示“需要现场审核”的,则需携带有关材料复印件参加现场审核。
2.现场审核
(1)现场审核人员范围
①网上审核留言中显示,“需要现场审核”的人员。
②“非统考”类,即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教育硕士。
③持有港澳台及国外学历学位的申请人。
④不具有本县户籍,只持有居住证的申请人。
注意:以上4种情形的申请人,必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上交1份复印件),到指定地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凡未按要求参加现场审核的,视为放弃本次认定。
其他人员无需到现场审核。
(2)现场审核时间:
下半年现场审核时间:2024年11月4日--11月6日。
(3)现场审核地点:汝南县行政新区3号楼1楼服务大厅教育局窗口。乘坐1、5路公交到行汝南县行政新区下车。 电话0396-8087799。
五、证书发放
证书发放(免费邮寄)时间:
(1)下半年:2024年11月25日前后(具体日期另发公告通知)
申请人可在以上发证时间段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查看,凡显示“认定通过”的,即为可领取证书的人员。证书领取分“现场领取”和“邮寄领取”两种。建议网报时,尽可能选择“免费邮寄”方式领取证书。
教师资格证书现场领取地点为:汝南县行政新区3号楼1楼服务大厅教育局窗口。
六、网上上传或现场审核提交的材料
(一)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
(二)户籍材料或居住证等原件:
1.在户籍所在地申请的,需提供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原件;
2.在居住地申请的,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原件;
3.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含专升本);
4.驻汝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证明应明示申请人服役所在地;
5.在我县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居住地为我县的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我县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的港澳台居民,应提供港澳台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学历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中国教师资格网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高等教育学历,申请人需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需在有效期内),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以免影响认定。幼师、中师等中职学历须提交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河南省内中职毕业生可在河南政务服务网(www.hnzwfw.gov.cn)在线申请)。
(四)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经中国教师资格网比对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提交原件)。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社语函〔2022〕20号),网上查询的测试成绩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人工测试可通过河南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hnzwfw.gov.cn/)或河南省教育厅官方网站(http://jyt.henan.gov.cn/)查询测试成绩;机辅测试可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http://gjzwfw.www.gov.cn/)查询测试成绩。网上验证不通过的需现场核验原件。
(五)需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ntce.neea.edu.cn)自行打印,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现场提交原件。
2.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类毕业生,如毕业证书中无明确标注“师范”字样,需提供由毕业院校验印的个人在校期间全部所学课程成绩单(有必修科目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考试和教育实习合格成绩),并另提供以下证明材料(有一项即可):
(1)毕业学校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当年入学时的专业招生计划文件复印件,标明本专业为全日制师范类专业(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2)带有申请人姓名和专业的当年全日制师范生录取审批名册复印件(需有师范专业标注,加盖毕业学校相关部门公章)。
3.属于免试认定类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由校长签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并加盖学校公章。免试认定的教师资格学段和任教学科应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此类申请人员相关证书等信息,都能在中国教师资格网验证通过的,无须参加现场审核。
(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原件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原件。
(七)港澳台居民需提交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有关部门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如有需要,申请人可提前通过当地认定机构向河南省教师资格认定注册服务中心申请开具相关函件。
申请人在网上申报时,中国教师资格网对各项材料均验证通过的,无需现场审核确认。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全或符合要求的,应携带材料原件,在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七、其他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参加体检、现场审核。申请人可在网上审核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对信息进行修改。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审核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的,认定机构将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应在个人承诺书中做出真实无误的承诺,如承诺与事实不符,属于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行为。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否则将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三)申请人网上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与体检表粘贴的照片同底,并符合要求,如因照片不合格而影响本人申请认定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四)申请人必须认真阅读《汝南县2024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问题解答》。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汝南县教育局”官网及后续通知公告。
附件:
1.汝南县2024年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问题解答(申请人必看)
2.汝南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信息一览表
3.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中小学专用)
4.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幼儿园专用)
汝南县教育局
2024年10月11日
附件1
汝南县2024年中小学(含幼儿园)
教师资格认定相关问题解答
(申请人必看)
1.港澳台居民认定有何要求?
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内地(大陆)居住所在地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和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港澳居民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内地(大陆)申请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在考试所在地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2.网上报名有关步骤是什么?
(1)注册。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szg.edu.cn)通过 “网上办事”栏目下“教师资格认定”服务入口,点击“在线办理” 进行账号注册。账号信息直接关系到后续教师资格业务办理,请务必仔细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报名开始前,申请人应先完善个人信息。申请人使用注册的账号登录后,点击“个人信息中心”,在该页面完善个人身份等信息。
(2)报名。申请人须在规定的网上报名时间内完成报名。每位申请人每年只可以申请认定并取得一种教师资格。
①选择认定机构。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可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和在读专升本学生)教育局。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汝南县教育局。
②“请选择考试形式”。(1)凭《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申请人员,请选择“国家统一考试”(简称“统考”类);(2)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请选择“免试认定改革人员”(简称“免试认定”类);(3)2015年及以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请选择“非国家统一考试(含免考)”(简称“非统考”类)。
③“请选择是否在校生”。在读研究生,无论今年是否研究生毕业,统一选择“否”,拍照上传核验已经取得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202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如果已经取得毕业证书,直接选择“否”。
如果在取得毕业证书之前网上报名,选择“是(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最后一学期)”,选择“同步学籍”。待取得毕业证书后,点击“查询报名信息”,选择“修改”按钮,将“是(未取得毕业证书,在校最后一学期)”修改为“否”,并填写上传已经取得的毕业证书信息。也可以在取得毕业证书之后在“个人信息中心”“学历学籍信息”栏目下,补充完善学历学籍信息。
2024年全日制普通院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只有在填写上传毕业证书原件(信息)后方可通过审核,请在各级认定机构规定时间上传毕业证书信息,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认定机构不予以认定。
④上传个人照片。本人近期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照片中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允许戴帽子、头巾、发带、墨镜。照片格式为jpg或jpeg,小于190K,照片的宽度(水平像素)设置在290到300之间,高度(垂直像素)应对应在408到418之间。请申请人严格按照要求上传,如上传非证件照,后期将不能通过审核。
⑤网上报名成功后,显示正确状态为“网报待确认”,此状态一直持续到网上审核阶段。
⑥申请人应多次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有留言提醒。
3.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前后,需注意什么?
网上报名时,中国教师资格网采用数据比对方式对申请人提交的学历、考试合格证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普通话等信息进行在线核验,验证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已核验”;验证没有通过的,其“核验状态”为“未核验”。
在审核阶段,各级教育局认定机构根据网上比对结果、上传照片是否符合要求、体检是否合格等信息做出是否通过审核的结论。
在审核阶段,申请人应及时查阅“查询报名信息”栏“资格认定材料确认情况”。材料符合认定条件审核通过的人员,中国教师资格网显示状态为“待认定审批”,无需到现场审核。显示状态为“网报待确认”的,请申请人留意查看右侧红色字体是否“有留言”。如无“留言”,请耐心等待审核过程,在审核后再查看显示状态。
特别提示:“非统考”类,即2015年(含)之前入学的全日制普通院校师范专业认定申请人,必须携带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在规定时间到所属认定机构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4. 如何咨询教师资格认定相关政策?
请申请人根据拟申请的教师资格种类和申请地咨询相应认定机构。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为全国统一考试,请关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通过“考试动态”栏目关注考试相关信息,考试相关问题可拨打考试报名公告中的咨询电话;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信息请关注汝南县教育局官网“通知公告”栏目。
5.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需何时取得?
2024年汝南县全日制应届毕业生和汝南县户籍在外省市就读的全日制应届毕业生,提交申请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在领取教师资格证书时,取得学历证书并补充提交,如不能按期取得,视为不具备相应学历。
在读研究生提交申请时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应使用本科学历证书进行申请,专升本在读未取得本科学历的,应使用专科毕业证书申请。
6. 取得教师资格证普通话需达到什么水平?
申请人应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7.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的有效期和适用范围如何界定?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上如果标注了有效期则按照有效期界定;没有标注有效期,视为长期有效。
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在全国范围内通用。
8.《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是多少?
《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三年,合格证明右上角标注了有效期,请自行确认。
9. 一个人可以申请认定两种以上教师资格吗?
答:一个人可以拥有多种教师资格,但是同一申请人在同一自然年内只能申请认定一种教师资格。例如,今年无论几月份申请认定并获得过一种教师资格,也只能从明年1月份之后,再申请另一种教师资格。
10. 错过教师资格认定网上报名或网上确认时间还可以补办吗?
答: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属于行政许可事项,需要按照规定时间和程序完成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办理系统将于规定的截止时间关闭。如果您错过网上报名或网上确认的时间,请关注我县下一年度的认定公告。
11.妊娠期的申请人体检注意事项是什么?
妊娠期的申请人可暂时不做X线(胸透)检查,待X线胸透补做后,持补做的检查结果到汝南县行政新区3号楼1楼服务大厅教育局窗口。领取证书和认定申请表。
附件2
汝南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信息一览表
认定机构名称 |
认定教师资格种类 |
咨询电话 |
认定公告发布渠道 |
汝南县教育局 |
初中、小学及幼儿园 |
0396-8087799 |
汝南县人民政府网、汝南县教育局公文传输系统 |
附件3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中小学专用)
姓名 |
|
年龄 |
|
性别 |
|
婚否 |
|
民族 |
|
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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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
联系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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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病史(本人如实填写) |
1.肝炎 2.结核 3.皮肤病 4.性传播性疾病 5.精神病 6.其他 受检者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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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官 科 |
裸眼视力 |
右 |
矫正视力 |
右 |
辨色力 |
|
签名 |
|||||||||||||
左 |
左 |
|||||||||||||||||||
听 力 |
左耳 米 |
右耳 米 |
签名 |
|||||||||||||||||
鼻 |
嗅 觉 |
|
鼻及鼻窦 |
|
||||||||||||||||
面 部 |
|
咽 喉 |
|
|||||||||||||||||
口腔唇腭 |
|
齿 |
|
|||||||||||||||||
其 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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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科 |
身 高 |
公分 |
体 重 |
公斤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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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 巴 |
|
脊 柱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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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肢 |
|
关 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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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 肤 |
|
颈 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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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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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图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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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部透视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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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脾、胰、肾B超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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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科 |
发育情况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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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 压 |
mmH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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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及血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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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系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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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及精神 |
|
|||||||||||||||||||
腹部器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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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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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检查(附化验单) |
肝功能 |
其 他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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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体检结论 |
主检医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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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医院意见 |
体检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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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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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体检前必须贴有本人1寸彩色近照; 2.体检表中个人基本资料如实填写齐全; 3.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 4.本表须A4规格纸张正反双面下载。 |
附件4
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
(幼儿园专用)
姓名 |
|
年龄 |
|
性别 |
|
婚否 |
|
民族 |
|
相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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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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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往病史(本人如实填写) |
1.肝炎 2.结核 3.皮肤病 4.性传播性疾病 5.精神病 6.其他 受检者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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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官 科 |
裸眼视力 |
右 |
矫正视力 |
右 |
辨色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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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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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 |
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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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 力 |
左耳 米 |
右耳 米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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鼻 |
嗅 觉 |
|
鼻及鼻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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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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咽 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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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腔唇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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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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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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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 科 |
身 高 |
公分 |
体 重 |
公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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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 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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脊 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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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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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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皮 肤 |
|
颈 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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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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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电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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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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胸部透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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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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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脾、胰、肾B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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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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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科 |
发育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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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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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 压 |
mmH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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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脏及血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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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吸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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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经及精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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腹部器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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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 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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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验检查 (附化验单) |
肝功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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淋球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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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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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毒螺旋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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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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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阴阴道假丝酵母菌(念球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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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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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结论 |
主检医师签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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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医院意见 |
体检医院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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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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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体检前必须贴有本人1寸彩色近照; 2.体检表中个人基本资料如实填写齐全; 3.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禁水); 4.本表须A4规格纸张正反双面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