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豫人社办〔2024〕47号文件精神,根据驻马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驻马店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驻马店市税务局《关于转发<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的通知》(驻人社函〔2024〕23号)要求,经汝南县社会保险中心预审拟确定第二批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补贴企业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4年9月14日—9月21日,公示期内有关单位、个人及社会各界对所公示的申报单位有异议,请以书面、电话或来访的形式向汝南县社会保险中心反映。
联系电话:0396-3296096
汝南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