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生态环境厅赴汝南宿鸭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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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态环境厅赴汝南宿鸭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

发布:2024-06-05 来源:县林业局 浏览量:125

6月3日至4日,省生态环境厅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专家组在县政协副主席张立祥、市县生态环境部门和林业部门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到汝南宿鸭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进行了为期两天的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工作。

专家组现场考察了宿鸭湖观景台、宿鸭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杨树林区景观、“绿盾行动”整改点位情况、“三杉林”生态修复基地、湿地滩涂以及主要保护鸟类栖息地,深入了解了自然保护区的日常巡护管理、科普宣教、管护设施建设和生态保护成效等情况。

在座谈会上,省生态环境厅生态处四级调研员王永俊详细介绍了生态环境保护成效评估背景、评估的主要目的、评估工作的发展的几个阶段以及评估的流程和结果运用。汝南县宿鸭湖湿地自然保护中心钱民汇报了自然保护区自评估情况。专家组充分肯定了汝南宿鸭湖省级湿地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成效,从自然保护区长久、持续提升管理水平和主要保护对象的保护水平的角度,提出了科学的、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同时,指出了自然保护区在保护管理以及管护设施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

县政协副主席张立祥作了表态发言。他表示要高度重视自然保护区的评估工作,对评估专家组提出的已经取得成绩认真地总结,要保持、要提升;对突出的、有潜力的、稀有的湿地景观要投入专项资金,采取措施保护起来;对科普宣教、管护设施建设和社区共管等方面要进一步加强;对存在的问题,要实事求是,建立台账,列出清单,细化措施,及时对照整改,把保护工作做实做细作出成效,作出亮点。

会议最后,河南省林业资源监测院王春平院长提出了要求:一是积极申报国家湿地,以建立国家湿地为目标,尽快建立全省乃至全国具有示范意义的湿地类型的自然保护区,充分发挥宿鸭湖在湿地生态系统、野生动植物保护,特别是鸟类保护和湿地资源的合理利用方面的作用。二是建议根据保护区的实际情况,积极谋划项目,争取财政资金,并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加强智慧化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提升自然保护区保护管理、科研监测和科普宣教的能力。三是加强对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科研合作,并以此为契机积极提升保护区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要高度重视保护区人为活动的监测和管理,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