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汝南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发布:2024-05-17
来源:县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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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是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三年新冠疫情防控转段后经济恢复发展的一年,全县上下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果断出台并加快推动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顶压前行,经济运行总体延续恢复向好的发展态势。
一、综合
初步核算,全年全县生产总值(GDP)261.26亿元,同比增长5.9%,增速居全市第一位。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58.00亿元,同比增长1.6%,增速居全市第五位;第二产业增加值91.92亿元,同比增长8.7%,增速居全市第一位;第三产业增加值111.34亿元,同比增长5.7%,增速居全市第二位。三次产业结构:22.2 : 35.2 : 42.6。
全年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总水平比上年上涨0.1%,其中:食品烟酒类下降1.1%;衣着类下降5.7%;居住类上涨1.7%;生活用品及服务类与上年持平;交通和通信类下降1.6%;教育文化和娱乐类上涨4.1%;医疗保健类上涨1.0%;其他用品和服务类上涨0.6%。
全年城镇新增就业7022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1751人,其中就业困难人员就业715人,全县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715人。全年发放小额担保贷1.4012亿元。
二、农业
全年粮食作物种植面积194.43万亩,同比增长0.07%,其中,夏粮种植面积132.27万亩,增长0.08%;秋粮种植面积62.16万亩,增长0.06%;油料种植面积75.94万亩,增长0.73%;蔬菜及食用菌种植面积27.57万亩,增长1.12%。
全年粮食产量80.94万吨,比上年下降4.23%。其中,夏粮56.38万吨,下降7.92%;秋粮24.56万吨,增长5.49%。油料产量26.15万吨,增长1.53%。蔬菜及食用菌产量86.52万吨,增长3.94%。
全年肉类总产量8.13万吨,比上年下降0.49%;禽蛋产量3.25万吨,比上年下降1.52%;奶类产量0.17万吨,下降15.63%。
年末全县农业机械总动力156.5万千瓦,比上年增长0.06%,拥有农用拖拉机4.74万台,增长0.21%,全年化肥施用量(折纯)7.52万吨,下降1.87%。
三、工业、建筑业和能源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5.3%。分轻重工业看,轻工业增加值增长19.7%,重工业下降11.7%。分所有制看,股份制企业1.8%,外商和港澳台商投资企业108.2%,其他类企业增长15%。
全年规模以上工业中,开发区主导产业增加值9.6亿元,占开发区增加值比重为78.6%;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完成6.4亿元,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38.6%,增速为29.0%;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4.5亿元,占规上工业增加值比重为27.2%,增速为14.9%。
规模以上工业中,19个工业行业有11个增加值保持增长。其中,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增长1443.4%、专用设备制造业增长318.4%、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长155.5%、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增长121.7%、食品制造业增长73.4%。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现营业收入59.7亿元,比上年下降8.3%,利润总额6.54亿元,增速13.6%。
全年建筑业实现增加值同比增长16.5%。
四、固定资产投资
全年全县固定资产投资(不含农户)比上年增长10.3%。其中,工业投资同比增长155.4%,基础设施投资同比下降10.1%,民间投资增长19.3%。分产业看,第一产业投资下降4.0%,第二产业投资增长155.4%,第三产业投资下降6.0%。
全年房地产开发投资9.66亿元,比上年下降29.9%。其中,住宅投资8.43亿元,同比下降31.6%。房屋施工面积121.22万平方米,下降15.6%,其中新开工面积8.66万平方米,下降69.6%。商品房销售面积20.90万平方米,下降24.8%,商品房销售额10.02亿元,下降24.3%。
五、国内贸易、对外经济和旅游
全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72.69亿元,同比增长6.6%。按城乡分,城镇消费品零售额53.9亿元,同比增长6.3%;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8.7亿元,同比增长7.7%。按行业分,批发和零售业零售额55.1亿元,同比增长5.8%;住宿餐饮业零售额17.6亿元,同比增长9.2%。
全年进出口目标任务4.61亿元,实际完成4.2亿元,完成目标进度91.1%。其中,进口额为零,出口额4.2亿元。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目标任务285万美元,实际完成58万美元,完成目标进度20.35%。
六、交通、邮电和旅游
全年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增加值完成4.09亿元,比上年增长6%。
全县公路通车里程1875.21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通车里程62.42公里。全年全县货运量2821万吨,货物周转量370628万吨公里,客运量1043万人,旅客周转量33038万人公里。
全年完成邮政业务总量13610万元,比上年增长9.96%。电信年末移动电话用户8.7万户,新增移动电话用户1.19万户,年末互联网用户2.96万户,新增互联网用户0.32万户;移动年末移动电话用户34万户,新增移动电话用户4.4万户,年末互联网用户11.16万户,新增互联网用户1.4万户;联通年末移动电话用户15.54万户,新增移动电话用户0.14万户,年末互联网用户6.83万户,新增互联网用户0.33万户。
全年接待来汝旅游人数227万人次,其中国内游客227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8.16亿元。全县星级酒店4个,旅行分支机构、营业网点6家。
七、财政和金融
全年全县一般财政预算收入合计完成13.54亿元,比上年增长3.2%。其中增值税完成2.76亿元,同比增长15.6%,企业所得税完成3616万元,同比下降6.7%,个人所得税完成617万元,同比增长0.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95亿元,同比增长16.0%。其中,教育支出增长4.0%,科学技术支出增长92.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下降38.0%,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增长14.0%,卫生健康支出与上年基本持平。
八、教育和科学技术
年末全县共有各类学校328所。其中,小学165所,普通中学25所,普通高中学校5所,中等职业教育学校2所。小学招生6954人,在校生53352人,毕业生10571人;普通中学招生10214人,在校生31111人,毕业生8333人;中等职业教育学校招生1429人,在校生5219人,毕业生746人;普通高中学校招生6347人,在校生14364人,毕业生4944人。幼儿园在园幼儿17176人。“两免一补”安排资金1305.87万元,资助困难学生31809人次。
年末从事科技活动人员1963人。申请专利19件,授权专利9件。
年末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1个,法定计量技术机构1个,完成产品认证的企业5个,拥有河南名牌产品3家。
九、文化、卫生和体育
全县共有艺术表演团体55个,文化馆(站)1个,公共图书馆1个,全县重点文物保护单位47处。
广播电台1座,电视台1座,电视人口覆盖率100%,有线电视用户32586户。
年末全县卫生机构375个(包括村级卫生院),其中,乡镇卫生院18个。全县床位数3202张,其中,医院、卫生院床位数2992张。全县卫生技术人员3505人,其中,乡镇卫生院卫生技术人员917人。全县参加农村合作医疗农民631181人。
十、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
全县常住人口58.07万人,较上年减少1.4万人,城镇化率39.45%,比上年提高1.05个百分点。出生人口0.41万人,出生率6.98‰;死亡人口0.56万人,死亡率9.53‰;自然增长率-2.55‰。
汝南县全体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63.93元,同比增长5.7%。其中,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349.92元,同比增长5.4%;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631.24元,同比增长7.5%。
2023年末城镇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20005人,农村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人数513373人;年末参加事业基本养老保险15401人,参加企业基本养老保险人数30289人,其中企业职工18738人,灵活就业11551人。全年参加失业保险人数22681人。
全县参加医疗保险67.22万人。其中,职工4.10万人,退休人员1.75万人。
全年发放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883.4万元,截至12月份得到政府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居民有2315人;发放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7174.7万元,截至12月份农村享受最低保障人数为27081人。
十一、资源、环境和安全生产
全年全县用水总量9658.4634万立方米。其中:农业用水6312.348万立方米,工业用水370.0154万立方米,生活用水2368.7121万立方米,生态环境补水271万立方米。
全县气象区域观测站16个(国家级站1个),年降水总量1178.7毫米。
截至年底,出境河流哑河口断面COD平均值16.8mg/L。建成环境噪声达标区4个;优良天数289天,优良天数达标率为79.2%;PM10平均浓度为64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3微克/立方米,下降率4%;PM2.5平均浓度为3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微克/立方米,上升率5%;化学需氧量排放量3.261吨,二氧化硫排放量26.526吨。
全年营造林面积288公顷,其中人工造林面积218.6公顷,参加义务植树50万人次,义务植树数量150万株。年末林木覆盖率28.85%。
全年无安全生产伤亡事故。
注:1、本公报为初步统计数。
2、城乡居民收支增长为名义增长。
3、生产总值、各产业增加值绝对数按现行价格计算,增长速度按可比价格计算。
4、三次产业分类依据国家统计局2018年修订的《三次产业划分规定》,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剔除国际组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