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博苑幼儿园:
你们报来的《关于汝南县博苑幼儿园(法人)登记申请》收悉。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及有关规定,经审核,汝南县博苑幼儿园筹备工作符合要求,具备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的条件,同意成立登记,并依法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资格,其业务主管单位为汝南县教育局。
汝南县博苑幼儿园(法人)登记批准后,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自觉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依法监督管理和业务主管单位的业务指导,按章程开展活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重大活动要向登记管理机关及时报告。每年第一季度到汝南县民政局进行年度检查。
汝南县民政局
2023年 8月2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