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科技计划项目专家评审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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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科技计划项目专家评审细则

发布:2023-12-22 来源: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浏览量:170

汝南县科技计划项目专家评审细则

 

   第一条  为加强县级科技计划管理的科学性,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信用的原则,充分发挥专家咨询的作用,规范专家咨询的工作管理,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适用于汝南县科技计划项目立项前的专家评审工作,评审工作由汝南县科工信局委统一组织。

   第三条  项目评审的专家从驻马店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咨询评审专家数据库中随机抽取,参与项目评审的专家人数为3-5名,专家组的人员组成结构应科学合理。

   第四条  计划项目立项评审一般采用会议形式集中评审。专家组确定一名组长,负责主持评审工作。专家认为必要时,可要求项目单位到会进行答辩。

   第五条 参加咨询评审活动的专家,必须遵循以下四项原则:

  (1)规范化操作原则:评审过程坚持严格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对所评审的项目技术有保密义务,与项目单位有工作和服务关系的专家应当回避。

  (2)评审负责原则:专家按照评审标准综合评价比较,对评审过程负责,最终出具评审意见。

  (3)好中选优原则:对参评项目要好中选优,优中选精,并根据评审结果综合排序。

  (4)注重业绩和诚信原则:评审时,对项目单位以往的工作业绩和信誉进行综合审查,经营业绩良好者排序优先考虑。

   第六条  专家对参评项目按以下标准逐项打分。

  (1)技术创新水平及市场前景:创新点是否清晰、准确,具有实质性科技研究开发或应用内容;能否取得同行业先进(或领先)水平且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应用示范项目是否能取得具有典型意义的技术解决方案。项目所提交的成果或产品是否有广泛的推广应用性和明确的目标市场,成果或产品能否在2-3年内形成一定的产业化规模。

  (2)承担单位的科研实力:研究开发及其从事产业化实施工作的队伍构成、人员配置是否合理;项目负责人是否具备完成项目所需的学术水平和组织协调能力,是否拥有完成本项目所必需的研发手段和产业化设施;承担单位是否在相关领域承担过相近的研究开发或应用项目,是否有丰富的经验和相应的实绩。

  (3)技术经济指标和技术方案:总体目标和技术经济指标是否真实可靠、实事求是,是否切实可行,便于操作。所制订的技术方案是否具有科学的技术路线和明确可实现的研究目标,研发方案和产业化措施是否具体、可行。

  (4)项目进度安排:是否制订了详细的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对应的工作考核指标,项目进度安排是否科学合理。

  (5)经费预算合理性及风险性分析:项目经费预算是否合理,投入资金是否有保障。是否对项目研发以及产业化的风险性有足够的认识,进行认真客观的分析,并采取必要的应对防范措施。

   第七条  专家组依据评判结果,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提出书面评审结论意见,包括以下内容:

  (1)对项目的技术方案评价,技术经济指标、风险分析;

  (2)对项目单位的承担能力与工作基础评价;

  (3)确定评审结论:分为A、B、C三个类别,A类为推荐项目,B类为可选项目,C类为落选项目;

  (4)需进一步协商的问题及协商应达到的指标和要求。

   第八条  专家组对项目的评审意见,作为立项的重要参考依据,在专家咨询意见库中存档备查。同时,县科工信局建立科技计划管理专家信誉档案。

第九条  本细则由汝南县科工信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