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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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教育局

发布:2023-10-20 来源:县政府 浏览量:4351

一、办公地址

汝南县汝宁大街西段行政新区四号楼四楼

办公时间: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冬季)

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夏季)

负责人姓名:于俊丽

联系方式:0396-8022244

二、机关职能

汝南县教育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拟订教育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县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负责教育综合改革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基 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拨款、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县教育经费收支情况和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组织中小学教育教学研究和指导工 作;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以下教育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检测工作;

(五)指导全县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负责职业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

(六)负责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做好民办学校的引资办学工作;

(七)负责全县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 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八)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的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 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 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负责全县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成人高等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负责全县教育技术装备、勤工俭学工作和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负责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同国内外的教育交流与合作;监督、指导教育社团组织工作;

(十一)落实国家语言文字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全县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中共汝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文秘、信息、文印、文书、档案、机要、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教育舆情的监控与处置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类社会组织工作;负责各种会议的组织安排。承担中共汝南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具体工作。

(二)人事股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规范并指导教育行政干部及中等以下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参与制定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制度 改革政策,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就业安置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做好授权范围内的直属各单位干部、教师调配、教育、管理和人事档案管理工作;配合 有关部门做好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考察、调整、培训工作;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工作。搞好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退休与离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三)规划财务股

拟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负责各级各类学校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会 同有关部门承办各级学校的设置、撤消和更名;管理教育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建投资;负责全县教育事业经费及 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参与拟定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和 筹措教育经费的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直属 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负责直属单位教育事业费预、决算,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国内外教育贷款和拨款;指导和推进学校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工作。负责有关工商税务、财务检查等方面的协调工作。

(四)基础教育股

承担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指导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组织落实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各类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定全县基础教育的基本教学文件,规范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 负责全县中小学安全教育工作;指导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德育、校外教育;指导 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

(五)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民办教育股)

统筹管理全县普及成人中等职业学历教育、成人文化技术教育;指导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指导中等职 业学校德育与职业指导、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等 职业学校实习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负责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教材建设及师资培训工作;组织协 调开展各类职业教育竞赛活动;指导社会力量举办的基础教育机构的教育教学工作;综合指导全县民办教育改革和发展;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民办学校的引资办学工作;统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负责民办学校、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负责全县中等职 业学校与民办学校安全教育工作。

(六)教师教育股

拟订教师教育工作的政策文件; 承担全县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负责专项培养计 划的组织实施,归口管理全县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承担教师资格制度有关实施工作;配合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七)行政审批服务股(政策法规股)

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组织协调和审核审批工作;负责有关综合性地方法规草案和规章起草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法规宣传教育;统筹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政策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管理、监督全县国家、省教育考试组织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有关工作。

(八)安全信访股

统筹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等工作; 配合协调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校车管理、防溺水、校园欺凌、防灾减灾、食品安全等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县教育系统安全信访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