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婚姻纠纷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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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婚姻纠纷调解

发布:2023-10-19 来源:县司法局 浏览量:1154

      吴某某和张某某是汝南县某某乡某某村的村民系婆媳关系,20239月某日,吴某某与张某某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改矛盾引发了家庭内部的激烈争执,严重影响了家庭和谐,吴某某和婆婆张某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决定寻求专业的调解帮助,之后双方前往汝南县某某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申请。

      调委会受理纠纷后,第一时间委派有经验的调解员与前往张某某家进行实地走访和调查,征求双方的调解意愿。在征得双方同意后,调解员与双方进行调解。调解时,调解员首先告知了双方调解原则、调解纪律和调解程序,并确认了双方身份,双方本人参与调解。调解员认真询问了双方调解意见。张某某认为儿媳吴某某长期在外务工,家里的孩子长时间无人照看,缺少母亲的关爱和生活上的照料。而吴某某认为自己外出打工也是为了给孩子一个良好的经济基础,双方无法达成共识。

      调解员迅速介入,对双方提出建议。随后采取“背对对”的调解方式,让张某某回避,与吴某某先行调解。调解员释法明理,向张某某讲述了孩子因为母亲长期不在身边,在上学、日常生活与人交流的过程中存在畏惧情绪,并且其婆婆吴某某因逐渐年迈对孩子的不能有一个很好的照看,经过调解员一番劝解,张某某也认可了调解员的说法,并对调解结果表示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