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汝南县网上信访、手机信访投诉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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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汝南县网上信访、手机信访投诉指南

发布:2023-01-13 来源:县政府 浏览量:496

一、网上信访投诉指南 

网上信访。信访人通过汝南县信访局网上信访投诉平台网址:http://wsxfdt.xfj.henan.gov.cn/index.cmd?xzqhdm=411727&djjgdm=41172700000000446即可进入汝南县网上信访投诉平台。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注册”或“登录”后进行投诉。网上信访可随时通过网站提交,可随时查询信访件办理情况,可对信访部门和相关责任单位办理情况进行评价。 

二、手机信访投诉指南 

手机信访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用微信、手机 APP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投诉请求,依法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 

手机信访事项投诉方式 :

1.微信信访。信访人通过微信搜索并关注“河南省信访局”微信公众号,或微信扫描河南省信访局官方网站首页的二维码,进行注册登录后,以文字、文档和图片形式提出诉求和建议。 


 

2.APP 信访(安卓版)。信访人通过手机浏览器扫描河南省信访局官方网站首页的 APP 信访二维码(安卓版),下载注册登录后,以文字、文档和图片形式提出诉求和建议。 


 

三、网上信访、手机信访事项受理范围

信访人对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反映情况,提出建议、意见,或者不服下列组织、人员的职务行为,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 

1.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 

2.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其工作人员; 

3.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工作人员; 

4.社会团体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中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派出的人员; 

5.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及其成员。 

四、网上信访、手机信访事项不予(不再)受理范围

对以下情形,依照国务院《信访工作条例》有关规定,不予(不再)受理: 

1.属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 

2.已经或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 

3.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期限内的; 

4.已有处理意见且正在复查期限内的,或者已有复查意见且正在复核期限内的; 

5.对复核意见不服,仍然以同一实事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的; 

6.在规定期限内未申请复查、复核的;

7.不受理匿名以及事实不清、责任主体不明的信访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