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汝南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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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汝南县应急管理局2022年度部门联合监管实施方案

发布:2022-12-02 来源:县发改委 浏览量:196

为认真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2号)和《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驻政文〔20206号)精神,强化我县监管领域事中事后协同监管,完善协同监管机制、促进我县双随机工作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抽查时间

2022年1010日至1031

二、抽查方式

现场检查

三、抽查对象及范围

汝南县电力企业,按30%的比例抽取。

四、抽查事项及抽查内容

(一)发改委

1、抽查事项:

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检查

2、抽查内容:

1)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情况。

2)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建立情况。

3)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 。                  

(二)应急管理局

1、抽查事项:

企业安全检查

2、抽查内容:

1)对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设备的监督检查 。       

2)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的监督检查。

3)对危险作业管理的监督检查。

4)对应急预案依法备案、应急值班人员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物资配备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开展联合检查

由发改、应急管理部门共同联合,在疫情防控和不干扰企业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实施辖区内“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工作。对检查对象进行实地核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检查过程中,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告知检查对象,能够当场改正的问题立即纠正,不能改正的问题限期整改;违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有关部门查处,检查事项情况记录于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中,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被检查对象应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签字或盖章。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执法检查人员在市场监管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上签字说明。

六、抽查结果

抽查工作结束后,执法人员应当对抽查工作进行汇总、分析、对抽查中发现的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予以处理,并按照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及时公开相关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对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

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联合抽查工作,按照工作安排,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沟通,密切协作,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二)统一监管服务,减轻企业负担。

在联合抽查工作中,各部门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要增强服务意识,主动接受企业咨询,为企业答疑解惑。

(三)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

相关单位的执法检查人员应自完成“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后20个工作日内,登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将抽查结果录入并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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