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十四五”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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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十四五”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

发布:2022-11-04 来源:县发改委 浏览量:885

加快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大基础性、战略性工程,对持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创新、降低市场运行成本、促进公平开放竞争、推进公正高效监管、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增强内生发展动力具有重要意义。根据《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精神,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现实基础

“十三五”时期,我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加强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十四五”时期是全省上下紧紧围绕“奋勇争先、更加出彩”,为确保高质量建设现代化河南、确保高水平实现现代化河南奠定坚实基础的关键五年。我省要立足发展基础,把握形势变化,持续在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重点领域攻坚克难,以“环境好”体现“制度优”,以“硬措施”托底“软实力”。

第一节 “十三五”发展回顾

“十三五”时期,全省上下锚定目标、对标先进、锐意改革、强力推进,营商环境在全国位次稳步提升,社会信用体系各项指标明显优化,市场主体活力有力激发、满意度持续提升,为实现“两个确保”奠定了坚实基础。

体制机制更加健全。坚持高位推动、协调推进,建立较为完善的省、市、县三级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体系,形成全省“一盘棋”的良好工作局面。对标世界银行和国家评价指标体系,连续三年开展全省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并将营商环境评价范围扩展至县域,是全国为数不多开展全域营商环境评价的省份之一。探索实施“专家门诊”式的营商环境评价整改模式,在全国率先建立实施评价结果与年度目标考核绩效奖金、评先树优、市级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三挂钩”制度,推动实现“以评促改、以改促优”。聚焦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强化“问题清单+高位调度+督查整改”,278项改革举措深入推进,赋予县(市)255项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建立面向各类信用主体、覆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的推进机制,信用平台网站建设及信息归集共享、信用监管及联合奖惩应用、信用支撑中小微企业融资等经验探索走在全国前列,成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两个试点省份之一。

重点改革成效显著。持续深化“放管服效”改革,率先在全国推行“三十五证合一”改革和“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率先在全国建成企业全程电子化登记系统。开创“全省通办”新模式,率先在全国推行事项名称、设定依据、办理条件等32个要素省、市、县三级统一。不断深化扩权强县改革,积极开展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县(市)建设,先后2批26个县入选全省示范县(市)名单。打造“跨省通办”新品牌,实现100余项事项跨省通办。推出“豫事快办”新场景,申请零材料、审批零人工、存档零纸件的“智能秒批”“刷脸办”等服务新模式实现应用。积极推动信用在社会治理、行政管理、综合执法、公共服务、公共资源配置、招商引资、金融服务等领域创新应用,开发彰显城市特色的守信激励信用服务产品共10类22项,提供优先出行、景区服务、免交押金等信用便利优惠服务100余项。2020年省级网上服务能力总体指数全国排名第8位,稳居全国第一方阵。

法治保障持续强化。公布施行《河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为企业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对现行有效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强力推动法治领域专项整治,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评价,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建立健全依法平等保护、公正高效解纷、节省维权成本、改善诉讼服务等机制。围绕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信用信息安全、信用平台监督管理等领域出台50余项重要制度和标准规范,《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成为全国第二部省级社会信用综合性地方法规。

平台建设大幅跃升。“一网通办”平台建设成效显著,建成贯通省、市、县三级的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全省98.2%的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可办,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总体指数由全国排名第24位上升至第8位,前进16个位次,在全国各省(区、市)中增幅最大。“豫事办”用户突破6000万,增速位居全国同等规模用户数首位。率先编制完成省、市、县三级统一的《河南省公共信用信息目录》,跨部门、跨领域、跨区域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基本实现,全流程、全模式、全响应的信用数据管理与服务功能不断提升。基本建成上联国家、横通省直、下贯市县的全省统一信用信息平台网站体系,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归集信用数据50亿条、共享数量位居全国第一、蝉联全国三甲、连续两年荣获全国示范性平台网站称号。“信用中国(河南)”累计查询突破3.4亿次,信用报告下载5万余份,支撑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服务功能日益增强。组织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清理工作,“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持续破除。强化对市场主体的金融支持,建立全省一体化信易贷平台服务体系,推动行业和部门应用信用信息开展“税易贷”“政采贷”“科技贷”“信豫融”和政务数据金融服务创新等,打通金融和实体经济通道。深入开展“861”金融暖春行动和实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百千万”行动计划,“十三五”期间累计降低实体经济成本4154亿元。河南省中小微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注册企业突破10万家、累计发放贷款1230亿元。搭建全国首个省级金融服务共享平台,进驻28家金融机构,上线160款信贷产品,注册企业超过18万家,为企业放款超过1100亿元。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进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深入开展“一联三帮”“万人助万企”等活动,有力激发民营经济发展活力。实行土地要素跟着项目走,将单独选址用地项目纳入国家和省级重点保障项目清单,省重点项目用地及时保障率均在92%以上。实施更具含金量的引才聚才措施,设立起始规模1亿元的“中原院士基金”,连续6年给有潜力成长为院士的“中原学者”科学家工作室共计1200万元支持,重才爱才、引才用才的氛围更加浓厚。

监管效能显著提升。全面建立“无事不扰”监管机制,率先在全国出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实施方案,全省企业总体满意度评价在选取的8个对标省份中位列第二、中部第一。“无处不在”监管网络全面覆盖,搭建以“11223”为主体框架的“互联网+监管”系统,2020年度河南‘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调查评估指数得分超过85,处于创新引领阶段的第一梯队。重点领域监管成效明显,“四个最严”监管要求严格落实,食品安全连续3年被国家考核评定为A级。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基本建成,率先在公共服务领域推行信用承诺和容缺受理,积极推动各地、各部门开展应用社会信用评价结果分级分类监管,持续完善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信用协同监管,实现信用监管嵌入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省直部门业务审批、市县网上政务服务及公共资源交易等165个平台系统。截至2020年年底,全省信用核查超过2185万次,归集信用承诺信息580万条,对250多万家信用主体实施公共信用综合评价,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市场准入40208次、乘坐飞机火车255.08万人次,发布限制消费名单161.56万人次。

诚信环境持续优化。社会信用体系与大数据融合发展试点省建设加快推进,开展基于大数据的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一批国内知名信用服务机构入驻中原龙子湖“智慧岛”集聚发展,在数据归集、共享服务、监督管理、惠民便企、行业发展和体制机制等方面探索功能协同、融合创新的新模式新路径,打造信用与大数据融合发展“河南样板”。连续两年荣获全国“信用交通省”称号。郑州入选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诚信建设“红黑榜”新闻发布会、十大信用典型案例评选、信用宣传周、信用知识“五进”等活动深入开展,全社会诚信意识和社会信用水平大幅提升。

“十三五”期间,我省在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上取得积极进展,营商环境呈现“三个稳步”的特征:一是全省营商环境呈稳步上升态势。经过连续三年开展评价,全省营商环境不断改善,2020年我省评价得分为83.24分,较2018年、2019年分别提升13.98分、4.39分。二是营商环境各项指标稳步优化。21项一级指标中,具有可比性的15项指标均有改善,较2018年、2019年分别提升6.36%、6.23%。优势指标从2019年的4项增加到6项。各一级指标的便利度大幅提升。三是企业满意度稳步提升。企业满意度得分比2019年提升4%,近95%的城市满意度实现提升。

同时,还有一些短板和弱项亟待加强,主要表现在:营商环境建设整体水平还需提升,县域营商环境建设薄弱;市场化配置资源机制还不完善,隐性门槛仍然存在;行政执法存在不规范、不到位情况,涉企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还不够高;对标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的政策法规体系还有待健全,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水平仍需提高;包容普惠创新、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保护中小投资者、获得信贷等方面环境仍需加快优化,要素支撑需进一步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还不够高,惠企政策落实效果还需强化;在工作推进中仍然存在重指标轻服务、重制定轻落实、对标先进主动性不高、统筹推进力度不够等问题。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总体还不平衡,一些地方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机制不完善,信用创新应用能力不强;部门和行业领域信用监管覆盖不广,城市信用服务应用场景不够多,信用体验感获得感不强;信用服务市场发展滞后,信用服务机构少、规模小、总体实力不强等。

第二节 “十四五”发展环境

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对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新要求。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经历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传统的劳动力、土地等生产要素比较优势逐渐减弱。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需要打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创新创业的生态环境、良好有序的信用环境,在“软环境”上实现新突破,优化制度供给,畅通经济循环,以高品质的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为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高标准市场体系加快建设,对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新目标。经济体制改革正处于攻坚期、深水区,深化“放管服效”改革,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需要高水平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为高标准市场体系赋能,通过加强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评价,推动提升市场体系的运行效率、规范程度、监管水平,进一步清除“路障”、拆除“门槛”、破除“隐形门”“旋转门”“天花板”,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大力发展信用经济,为中小微企业和农业农村融资难问题提供新的解决方案,全面激发创新创业发展活力。

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新任务。良好的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是经济良性运行和社会稳定有序的基础。特别是随着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立,并向税务、环保、食品药品、公安、市场监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加速覆盖,碎片化的失信惩戒制度串成线、连成面、织成网、体系化,具备了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坚实基础,已经成为创新社会治理、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支撑和重要抓手,需要将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进一步健全制度体系,更加有效地改善市场环境、优化资源配置、提升社会公德、引导文明风尚。

先进信息网络技术广泛应用,对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新标准。当前,5G、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区块链等技术不断突破和加速推广,数字技术正在全面赋能,为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数据集成、深度分析和广泛应用提供了智慧化、精细化、便捷化的技术条件,有利于通过数字政府、数字社会建设,更好实现公共信息资源实时动态共享和开放应用,打造智慧、便捷、高效的线上线下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

“一带一路”建设和全球贸易投资规则重构,对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出了新使命。当前,世界政治经济秩序深度调整,全球贸易投资规则面临系统性重构,是构建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形成国内国际双循环发展新格局的关键阶段。一方面,“一带一路”建设取得丰硕成果,“一带一路”绿色投资原则(GIP)、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等共识达成,对外开放的广度、深度持续拓展,需要通过高水平的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升要素、产能、市场、规则等连接国内国际双循环的能力,形成与国际通行规则融合接轨的制度环境。另一方面,国际经贸规则向区域内“高标准”和区域外“强排他”的方向调整演变,需要进一步强化信用对市场经济的基础支撑,加快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优质营商环境,增强环境竞争力、投资吸引力,在新一轮开放发展中争取更大战略主动。

综合来看,“十四五”时期,我省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也面对一系列新的挑战。要坚持对标一流,把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民生工程、环境工程、发展工程、作风工程,紧抓不放、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努力做到信用“零遗漏”、服务“零距离”、办事“零延误”、经营“零干扰”、监管“零缺位”。

第二章 总体要求

“十四五”时期,我省发展站上新的历史起点,进入可以大有作为的关键阶段,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注重系统性、创新性、实践性,努力构建全国一流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提升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目标,以国际国内先进水平为标杆,以“放管服效”改革为核心,以推进“信用河南”建设为支撑,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着力优化市场环境,着力强化法治保障,着力完善监管机制,着力促进包容普惠创新发展,加快构建法规制度体系化、基础支撑智慧化、监督管理精准化、创新应用场景化、示范创建长效化、宣传教育常态化的“六化”社会信用体系,加快营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体制最顺、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六最”营商环境,为锚定“两个确保”、全面实施“十大战略”、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新篇章提供强有力支撑。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全局谋划,重点突破。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率先在市场准入、企业融资、政务诚信、法治保障等关键领域有所突破,构建纵横协同、上下联动的一体化推进机制,加速形成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格局。

坚持对标一流,争创优势。以排名前列的国家和地区为标杆,对接导入先进理念、先进经验,保持优势领域,补短板强弱项,持续提升制度供给、服务供给、要素供给、信用监管能力,努力打造全国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高地。

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聚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痛点、堵点、难点,盯紧工作推进中的突出制约和关键环节,充分发挥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考核评价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以评促改、以改促优,突出制度创新和政策集成,更加精准出台硬招实招,持续探索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新实践。

坚持示范带动,整体推进。鼓励各地、各部门积极开展原创性、差异化探索,深入挖掘首创经验和典型做法,总结提炼形成示范,复制推广创新措施,注重解决具体问题和优化制度设计协同并进,不断取得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成效。

坚持依法依规,保护权益。积极回应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法治需求,强化法治思维,严格以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为依据,规范失信约束,保障信息安全,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巩固强化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新“内核”。

第三节 发展目标

一、总体目标

2025年,营商环境建设的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服务效能大幅提高,法治保障坚强有力,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持续提升,营商环境进入全国第一方阵,营商环境便利度指数进入全国前10名,一半以上国评一级指标成为优势指标、进入全国前列,3—5个国评一级指标全国领先,法治环境、包容普惠创新、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等薄弱环节与全国先进水平差距大幅缩小。郑州市在全国营商环境评价中综合排名进入前20名,2/3以上一级指标成为优势指标、进入全国前列。中心城市龙头品牌、“万人助万企”服务品牌、智慧型监管营商品牌、县域营商品牌成为全国知名品牌,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成为我省新标识。社会信用体系更加完善,实现从政策为基础的制度化向以立法为引领的法治化转变,归集共享为基础的平台建设向场景拓展为导向的智慧应用转变,联合奖惩为核心的运行机制向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生命周期的新型信用监管转变,信用管理服务向信用引导要素资源配置转变,建成法规制度体系化、基础支撑智慧化、监督管理精准化、创新应用场景化、示范创建长效化、宣传教育常态化的“六化”社会信用体系。

二、具体目标

投资贸易便利走在全国前列。商事制度改革进一步深化,“清单制+告知承诺制”全面推行。市场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非禁即入”全面落实。企业税费负担明显降低,运营成本全方位缩减。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全面推广应用,整体进出口通关时间大幅压缩。投资建设便利度持续提升,社会投资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限压缩至全国领先水平。

政务服务效能走在全国前列。审批服务便民化改革深入推进,审批流程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线上线下融合互通、跨层级跨地区跨部门协同办理水平不断提高,“全省通办”“豫事快办”“跨省通办”场景应用领域全国领先。政企沟通渠道愈加畅通,“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全面形成。力争实现政务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全覆盖,同类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效率全国领先。

信用基础设施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全面优化,建成具有感知、分析、决策能力的全省统一信用智慧中枢,各行业部门信用数据平台系统实现互联互通,信用监测预警、挖掘分析、智能决策等智慧化服务能力大幅跃升,行业、地方智慧化应用协同更加高效。到2025年,全省信用数据归集共享数量超过150亿条、保持全国前列,公共信用信息归集覆盖率提高到98%以上、实现应归尽归,支撑信用服务实体经济、市场监管和社会治理发挥更大效力。

新型监管机制构建走在全国前列。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和标准体系全面建立,事前信用承诺、事中分级分类、事后信用奖惩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信用修复的覆盖领域不断扩大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信用监管精准化、数字化、科学化水平显著提高。到2025年,信用监管制度覆盖行业部门比例达到90%以上,信用在涵盖事前事中事后、贯穿全生命周期的新型监管中的基础地位更加突出。

信用经济发展走在全国前列。信用数据应用场景范围深化拓展,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方式更加完善。“信易贷”平台服务体系更加健全,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便利性、可得性显著增强。信用服务产业链基本形成,信用服务供给能力大幅提升。到2025年,信用贷款余额超过2万亿元、年同比增速高于贷款余额增速,服务实体经济更有质效。“信易+”覆盖领域、行业、部门数量进入全国第一方阵,市场主体和群众守信获得感明显增强。

法治保障能力明显提升。具有河南特色的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政策法规体系基本形成,实现“应立尽立、应改尽改、应废尽废、应释尽释”。信用监管和服务实现关键环节制度规范全覆盖。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严格执行。商事合同案件审理和执行效率大幅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水平不断提升。

包容普惠创新环境明显提升。基础设施支撑逐步增强,优质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供给更加充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水平不断提高,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年化利率有序降低、接近全国平均水平,高效率、低成本物流服务成为河南“金字招牌”,国家创新高地建设呈现雏形,包容普惠创新指标达到全国平均水平。

强化政务诚信建设推进机制。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机制,全面建立政府部门服务承诺制度,严格兑现向社会及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将守信践诺情况纳入政务信用记录,推动各级、各部门树立诚信意识和提高诚信水平。建立政务诚信监测治理体系,对依法行政、政务公开、勤政高效、守信践诺、信用基础设施建设及应用、权益保护等六个维度进行全面监测,实现即时预警、提前干预、督促整改,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失信惩戒力度,重点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的政府失信行为。持续完善政务诚信考核机制,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制度,完善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法、评价模式,深化考核评价结果应用。

持续加大政务信息公开力度。建立政务信息常态化公开公示机制,推进行政权力全过程公开、公共服务全流程公开,提升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拓宽政务信息公开渠道,通过政府网站、微博、微信、政务客户端等途径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按照国家要求持续推进行政许可、行政处罚信息“双公示”,强化行政强制、行政确认、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补偿、行政奖励、行政监督检查信息等“十公示”信息报送,拓展政务信息公开公示的广度和深度。

持续加强公务员诚信建设。完善公务员诚信档案,将个人年度工作报告、廉政情况、年度考核、违法违纪等信息纳入诚信档案,作为公务员考核、考察和奖惩的重要参考。加强公务员诚信教育,鼓励各地、各部门开展公务员诚信教育主题研讨等活动,将信用建设纳入公务员培训和领导干部进修课程,增强公务员诚信意识和信用观念。

推动资本要素有效供给。加大重点项目信贷支持力度,建立省级重点项目信用保证基金,增加对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的信贷资源配置,扩大制造业企业中长期贷款规模,建立健全小微企业贷款“1天受理申请、2天专人对接、3天反馈结果”的全流程限时“123”机制。优化动产抵押办理流程,实现动产抵押一站式办理、“一网通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利率,完善贷款利率定价机制。加强金融业务模式及产品服务创新,大力发展绿色金融、普惠金融、科技金融,支持革命老区先试先行,争创国家绿色金融改革试验区。推广“信易贷”新型融资模式,提升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功能,创新推动“豫正贷”“政采贷”“电力贷”“税易贷”等行业应用,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建立健全覆盖全省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设立省级融资担保代偿补偿“资金池”,支持有条件的县(市)设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适时调降担保、再担保费率,对小微企业和“三农”主体实行低收费。到2025年,政府性(国有控股)融资担保机构对小微企业和“三农”担保金额达到530亿元、在保户数达到65000家、平均费率降至07%。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监测长效机制,利用大数据对中小企业融资实施监测预警分析。到2025年,中小微企业不良贷款率控制在不高于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以内。落实企业上市“绿色”通道制度,支持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再融资,依托中原股权交易中心上市后备板建立企业上市挂牌梯队动态培育机制,鼓励县域中小微企业在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融资。扩大债券市场融资规模,完善中小企业债券融资增信机制。到2025年,普惠型小微贷款综合融资成本有序降低、贷款余额达到10000亿元,全面提升社会信用法治化水平。贯彻落实《河南省社会信用条例》,严格依法依规规范社会信用信息采集归集和披露、信用主体权益保护、信用服务行业发展等。建立完善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分级分类监管、信用奖惩、信用修复等关键环节的配套制度,形成“1+N”信用法规制度体系,规范操作细则。推动行业部门在法规制定或修订中写入信用条款,完善各行业、领域的信用配套制度体系。按照“谁制定、谁整改”的原则,及时修订完善或清理废止不符合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规范化建设要求的相关法规政策,确保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法规制度严谨统一、规范有序。

健全信用地方标准规范体系。制定完善涵盖信用信息归集、信用信息交换、信用信息共享、信用信息查询服务、信用报告、信用承诺、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信用分级分类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通用性标准规范,促进信用信息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互联互通。加强国家和地方标准应用培训和推广实施,推动信用标准在各行业领域广泛应用。成立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开展信用标准制定、修订、宣传、贯彻和监督等工作。

形成覆盖全省融资担保机构的再担保体系。实施信用基础设施数智化工程

充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打造高集成度智慧中枢和数字底座,推动营商环境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大数据融合创新。

一、提升信用数据质量

完善信用信息归集机制。加强数据标准化建设,迭代更新省、市、县三级全省统一公共信用信息目录。畅通信息归集渠道,加快推进税务、公积金、社会保障、医疗卫生、不动产登记、司法判决、学历学籍、水电气等重点领域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实现“应报尽报、应归尽归”。鼓励市场主体以自主申报、信用承诺等方式向省、市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自身市场信息,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建立覆盖记录归集、治理分析、开放共享、查询使用等数据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监控和数据治理体系,形成高保障、高可用的信用信息供应链,实现全领域信用信息高质量供给。

完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提升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息共享水平,打造全省“纵向联通、横向贯通”的信用数据“总枢纽”。推进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行业部门信用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形成全省范围内的信用信息共享机制。推动公共信用信息依法依规安全有序开放,并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应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推动公共信用信息和市场信用信息在中间“安全屋”进行融合应用,实现数据“可用不可见”。

二、打造智慧信用中枢

强化平台智慧化建设。坚持数字化、智能化和智慧化发展方向,深化全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建设,实现数据、技术和应用融合。推进全省统一信用智慧中枢建设,完善感知、分析、决策功能,构建智慧共享、智慧监管、智慧应用3大服务体系,支撑金融、物流、能源、交通运输、跨境贸易、生态环保、教育、文化、医疗、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信用智慧化应用场景建设,打造“1+3+X”信用智慧服务新格局。

完善信用智慧中枢功能。迭代升级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应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监测预警、挖掘分析、智能决策等智慧化服务能力。拓宽数据共享范围,优化数据共享方式,构建“信易贷”、信用监管等高质量专题数据集,形成信用信息智慧共享服务体系。打通事前、事中、事后环节,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信用监管系统,形成信用监管智慧化闭环管理支撑体系。构建开放、自治、透明、公正的信用联盟链可信体系,提供毫秒级可信认证服务,支撑“信易贷”、供应链金融、重要产品追溯等创新应用。优化信用查询、信息公示、诚信宣传等功能,提升信用中国(河南)网站及APP服务智能化、精准化水平。推进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省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豫事办”APP、“互联网+监管”系统、金融系统以及其他行业部门业务系统互联互通、数据融合和业务协同,实现信用赋能行政管理、公共服务、社会治理。

专栏7:信用基础设施支撑服务“双嵌入”专项行动

信用嵌入政务服务。将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服务接口嵌入省、市、县三级政务服务大厅窗口服务管理系统,推动信用信息、信用报告跨地区共享共用,实现信用报告一键查询、信用修复一站办理、信用承诺一窗受理。

信用嵌入部门行业管理。将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信用监管系统嵌入各级、各部门业务系统,推动信用信息跨部门互联互通、实现信用信息、信用报告、信用评价跨部门共享,支撑各级、各部门分级分类监管。

三、推进区域和行业智慧化应用协同

应用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升级完善市、县级信用平台和行业部门信用信息系统,提升智慧化支撑服务能力。推进市、县级信用门户网站一体化建设,提高内容质量和服务效率,扩大全省信用门户网站群影响。建立覆盖数据记录、归集、整合、共享等全链条的管理机制,从源头提升数据质量。聚焦市场监管、融资信贷、社会治理、民生服务等重点领域,结合区域和行业特点,加快推进信用与业务融合,探索落地更多应用场景。建立跨区域信用联动机制,推动信用报告、信用评价、信用奖惩在中部地区互认互通,促进跨区域信用一体化协同发展。

第六节 实施信用助力精准化监管工程

发挥信用在创新监管机制、提高监管能力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健全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衔接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新型监管机制,完善以信用承诺为重点的事前互信机制,加强以信用分级分类为手段的事中精准监管,推进以信用奖惩为核心的事后闭环监管,推行以权益保护为重点的信用修复机制,强化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全面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一、完善以信用承诺为重点的事前互信机制

完善信用承诺制度体系,规范信用承诺流程,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型、审批替代型、信用修复型、行业自律型和主动公示型等信用承诺书制度。建立承诺信息归集和践诺信息反馈机制,完善承诺事前、事中、事后全流程监管,形成“承诺—监管—践诺”闭环管理。探索以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为核心的极简审批,建立以信用为基础、承诺为核心、全程监管服务为保障的新型投资项目管理模式。加强践诺情况监管,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监督和验收等工作,对信用主体践诺情况进行跟踪监管,发挥承诺和践诺信息在事中、事后环节的监管作用。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或虚假承诺等情形的,在信用修复前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制定信用承诺书模板,将承诺和践诺情况纳入信用记录,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信用监管系统,实现信用承诺自动归集、自动提取、自动公示,为社会公众提供便捷的承诺查询渠道。

二、加强以信用分级分类为手段的事中精准监管

完善信用评价体系。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对市场主体开展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优化完善评价指标。建立健全行业信用评价制度,鼓励研发以经营状况、网络舆情等市场信用信息为基础的预警类市场化信用评价产品,加快构建以行业信用评价为基础、公共信用综合评价为重要参考、市场化信用风险评价为补充的监管评价体系。支持金融机构、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行业协会商会开展市场信用评价,鼓励各地、各部门丰富市场信用评价结果应用场景。

全面推行差异化监管应用。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行业日常监管、政策资金扶持、招标投标、表彰评优、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融合应用,根据信用评价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和处置措施。强化公共信用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中的基础性支撑作用,提高信用关联率和监管抽查精准性。规范公开公示分类监管信息,推行阳光监管。深化细化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应用“沙盒监管”、触发式监管等新机制,推行柔性监管方式,建立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和一般违法失信积累关注机制,给予市场主体成长“容错”“试错”空间。

三、推进以信用奖惩为核心的事后闭环监管

依法规范信用激励和惩戒名单认定标准和程序。加快编制信用奖惩措施补充清单,明确具体事项、实施对象、实施手段、实施主体、实施依据等内容,推进以奖惩为核心的事后监管法治化、规范化运行。准确界定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范围,严格履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程序,明确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退出机制,依法实施失信惩戒,防止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认定泛化、小过重惩。

完善信用联合奖惩运行机制。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一体化信用监管系统,完善信用核查、名单比对、措施推送、警示提醒、结果反馈等功能,提升信用联合奖惩工作规范化、智能化水平。推进嵌入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各级、各部门业务审批系统,实现自动比对、自动提示、自动实施、自动反馈、异议处理等动态协同功能。建立健全失信惩戒反馈机制,针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惩戒措施进行评估反馈。

拓展守信激励市场化应用场景。完善守信激励措施,根据市场主体守信行为、社会贡献程度采取相应激励措施。鼓励市场主体、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拓展守信激励应用范围,加强守信激励在政府优惠政策、公共资源交易、政府购买服务等领域应用,引导社会共同参与营造“失信者处处难行、守信者处处便利”的信用大环境。

四、推进完善包容审慎的信用修复机制

按照保护权益、包容审慎原则,建立健全有利于自我纠错、主动自新的信用修复机制,鼓励引导失信主体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修复自身信用。建立完善信用修复“一网通办”、部门协同联动机制,主动公示相关领域信用修复条件及申请材料,规范信用修复流程,打造信用修复“一键办”。加强信用修复信息管理与共享,实现信用信息提供单位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信用中国(河南)网站、信用中国网站同步更新信用修复结果。强化信用主体权益保护,建立信用修复权益提醒机制。建立应急状态信用修复机制,规范轻微失信主体的简易修复程序,鼓励自我承诺、重塑信用。强化信用修复期间的风险预警和完成修复后的跟踪监测,提高失信主体信用管理水平。

第七节 实施信用赋能高质量发展工程

深化信用创新应用,充分发挥信用在市场畅通、民生服务等重点工程中的支持作用,形成一批创新性强、应用性广、示范性好的场景,实现更加科学的政府管理、更加便利的公共服务、更加精准的社会治理和更加高效的市场交易。

一、信用服务市场培育

加速培育壮大一批具有较强市场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信用服务机构,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相对集聚的信用服务产业园区,形成强大的信用生态链。加强信用服务机构引进来和“走出去”,引进国内外知名信用服务机构,设立省级征信公司,鼓励省内信用服务机构参与国内跨区域信用合作和国际竞争,增加高水平信用服务供给,提升信用服务机构规模优势。

专栏8:信用服务市场培育专项行动

健全信用服务产业发展体系。持续推进综合信用服务机构培育试点工作,建立覆盖信用评级、信用管理、信用担保、信用调查等业务的信用服务产业链。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参与社会信用信息归集、信用评价等工作,探索信用大数据分析应用。鼓励信用服务机构开发信用信息应用新领域和新场景,创新符合市场需求的信用服务和产品。坚持“盲”“管”结合,在有序竞争的前提下活度提高行业集中度,鼓励信用服务机构通过新设、吸收、控股等形式合并重组,培育3-5家在国内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公信力的信用服务机构。

创新信用服务产业扶持机制。深化信用服务市场改革创新,鼓励互联网、金融科技领域优质企业投资经营信用服务机构。促进市场化信用产品和服务推广应用,鼓励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商会及市场主体在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行业监管等领域依法、依规使用信用产品。支持信用服务机构依托中原股权交易所开展股权融资、债券融资、质押融资,精选行业龙头进行重点培育,争取向更高层次交易场所输送3-5家优质上市和挂牌后备企业。鼓励信用服务机构设立信用科技创新孵化中心,引导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创投基金支持信用科技成果转化培育一批在细分市场具有核心科技优势的信用服务机构。

拓宽信用服务应用场景。支持设立信用夜市、信用商城、信用景区等惠民应用载体,抓好省级重点信用步行街建设,倡导发展信用云上场馆、信用云上商超等数字生活新服务。

强化信用服务行业监督管理。制定信用服务机构登记管理办法,依托省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建立信用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对信用服务机构开展信用评价和分级分类监管,严肃查处信用服务机构违法违规行为。全面开展信用服务机构公示工作和信用承诺工作,推动信用服务机构加强内部风险控制和质量管理制度建设,形成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三位一体”的信用服务机构监管体系。

、信用助力社会治理创新

创新“信用+社会治理”模式,探索将信用管理理念融入城市社会治理、基层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水平。围绕基层信用治理等重点工作,建立风险监测预警模型,实现智能监测、分级预警、联动处置,预防和化解社会风险。

专栏9:信用助力社会治理创新专项行动

以信用实现基层智慧监管。探索建立“党建+网格+信用治理”数据归集标准规范,构建风险预警模型和联动响应机制,形成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逐步健全农村和城市社区居民信用档案、依托各级信用平台实现实体“人网”和虚拟“云

”联动管理。

以信用创新基层治理模式。在城市社区中推广“党建+网格+信用治理”工作模式,推动“城市信用分”在社区基层治理中创新运用。培育信用创新社会治理服务项目,发展“暖心食堂”“舒心就医”“信用制造区”“信用街道”“信用村居”"信用超市”等信用服务新模式新业态。

以信用优化基层资源配置。推进“信用十老家河南”品牌建设,加快开展“信用+美丽乡村”“信用十示范社区”“信用十创建文明城市”等建设活动,整合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社会保障、土地分配、生产服务等资源,向守信居民优先倾斜。

三、信用助力公共服务提质

以丰富拓展“信易+”典型应用场景为载体,创新完善社会化、市场化守信激励措施,不断增进民生福祉、提升群众幸福感。加强公共服务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聚焦教育、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养老、家政、食品药品、公共资源交易、劳动用工、文化旅游、社会保障等重点领域,健全从业人员信用档案,优化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完善相关市场主体的分级分类监管,提升“监管+服务”水平。建立常态化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提升民生领域失信监测预警能力。鼓励各地、各部门聚焦文化旅游、数字生活、绿色生态等场景,重点开发“信易游”“信易医”“信易租”“信易行”“信易家政”等民生领域“信易+”应用,构建多元化、多渠道的“信易+”长效发展机制。

专栏10:信用助力公共服务专项行动

教育领域。建立学校、教师、校外培训机构及从业人员的信用评价机制,将信用评价结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与职称评定、项目申报、评选表彰等挂钩。加强对校外培训机构的分级分类监管,制定失信预警、信用监管措施标准,对未经

批准登记开展业务等失信行为进行公示。

交通运输领域。在行政许可、行政执法、项目招投标、专项资金管理、科研项目立项、评优评先等方面推行信用承诺制度。用绕“两客一危一货”、出租车

机动车驾培等重点领域,探索建立重点关注对象名单制度,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开展安全生产、网约车、货车超限超载等重点领域失信问题专项治理。

医疗卫生领域。重点推进信用承诺、信用报告在卫生健康行政许可、医师多点执业、医疗机构设置审批和执业管理、医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应用。开展覆盖医疗卫生全行业、全类别的“信用+综合监管”,将信用监管与“双随机、一公开”重点监管、专项整治相结合,按照信用等级实施分类监管,提高行业信用监管的精准性、协同性和规范化水平。

养老服务领域。建立覆盖养老服务行业法人、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行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信用信息记录和归集机制,加强对违法失信行为信息的在线披露和信息共享。推行养老机构备案信用承诺制度。

家政服务领域。依托全国家政服务平台,完善家政企业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探索开展家政服务企业行业信用评价,对评价等级较高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融资、租赁等方面的便利。

食品药品领域。重点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信用信息采集和上传、档案建立、信用评价和分类管理,完善信用等级结果应用和发布制度,督促指导企业履行食品药品安全信用建设主体责任,最大程度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加快建立完善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机制,探索构建市场化

信用评价体系,推动评价广泛应用干招投标、政府采购、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建立政府、市场主体、社会共同监督的市场格局。

劳动用工领域。建立劳动力市场多元化纠纷化解机制,优先使用简易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案件。加强对重点产业行业和企业的劳动关系风险隐患监测,开展柔性执法。

文化旅游领域。重点梳理编制文化和旅游审批服务信用承诺事项清单,将违背信用承诺的市场主体列入重点监管范围。探索开展文化和旅游领域警示名单管理,规范信用约束机制。

社会保障领域。建立社保、医保漏缴、欠缴、少缴日常监测体系,严厉打击各类违规骗保等失信行为,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运行。

安全生产领域。重点推进安全生产信用信息与安全监管执法等数据共享共用

建立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和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信用承诺制度,加大失信联合惩戒对象、重点关注对象事中、事后监管力度,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四、信用助力乡村振兴

全面推进“信用+乡村治理”建设,聚焦粮食安全、农村金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监管等领域,创新农村信用应用场景和管理模式。深化农村金融服务改革,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依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目录,围绕信贷融资、行业监管、风险防范、利益联结等场景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

专栏11:信用助力乡村振兴专项行动

开展“信用+网格化治理”支持有条件的地方率先开展“信用+网格化治理”,推广信用积分管理模式,鼓励乡镇在志愿服务、土地流转、评优评先等领域创新应用信用积分,推动信用积分嵌入农村土地资源分配、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美丽乡村建设等,助力差异化监管措施实施。

建立粮食“信用码”。构建粮食“信用码”制度,完善种业、农资、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信用监管机制,将“信用码”融入“豫麦”品牌建设。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推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管理,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

强化农村金融服务。依托全省一体化“信易贷”平台、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服务体系,创新涉农“信易贷”产品和服务,积极发展产业链金融,推动农村金融服务网点省、市、县、乡、村级全覆盖,实现农业供应链信用融资全闭环。建立农村金融服务风险补偿基金,优化涉农信贷和农业保险的补偿措施,缓解种粮大县风险补偿资金压力。

加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设。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组织引导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自身管理水平、强化信用意识开展“信用知识普及宣传月”“信用知识进乡村”等活动,提高农户对信用的认知水平,改善农村信用环境。

五、信用助力绿色发展

加强生态环境领域信用建设,开展生态环境失信专项治理,创新生态环境失信治理措施。强化沿黄生态、淮河生态、大别山等生态环境圈信用治理保障,结合公共信用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制定沿黄、淮河、大别山等地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高耗水、高污染、高耗能产业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

专栏12:信用助力绿色发展专项行动

完善生态环保信用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环境信用信息归集、评价、奖惩机制,实现环境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开放共享。

开展生态环境失信专项治理。依法对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企业加大查处力度。结合信用评价深入开展“清四乱”行动,提升沿黄地区生态环境质量。

创新生态环境信用治理手段。鼓励在电力、石化、化工、建材、林业等领域

开展碳汇交易试点,积极创新碳排放达标企业在行政性、行业性、市场性中应用场景的激励措施。

强化生态环境信用治理保障。加强中小微企业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创新推广打造绿色产业投资信用档案,加强对绿色发展基金管理机构的信用监管,规范绿色产业投资和发展基金使用。

六、信用助力市场畅通

加强市场环境信用监管,构建常态化的市场主体回访检查机制,提升各级监管部门的审慎审查能力。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立涵盖质监、交通、港口、能源、金融等领域的协同监管机制,实现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专栏13:信用助力市场畅通专项行动

完善“信用+重要产品追溯”监管服务体系。围绕食品、药品、农产品等重点领域建设河南省重要产品追溯协同管理平台,建立重要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完善重要产品信用赋码制度,实现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互联互通和数据共享。运用“信用+区块链+物联网”,打通重要产品生产、加工、销售、流通等全流程的信息链条和责任链条,推进监管和产业数字化升级。

开展“信用+物流”服务。建设河南省物流行业信用信息公共服务平台,选择冷链物流、零担物流、危险品物流、汽车物流等条件相对成熟的物流领域开展信用建设试点,建立完善物流企业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归集共享机制,及时与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交换共享信息。完善物流行业全生命周期信用监管机制,对物流行业实行分级分类监管,对守信企业实行“绿色”通道,将失信企业列为日常监督、重点监测或抽查的重点。

打造“信用+跨境电商”综合服务新模式。推进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中国

(河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平台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构建河南省口岸领域信

用评价体系,将信用评价结果共享至海关、外汇、税务等部门及相关园区。全面推进郑州、洛阳、南阳等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信用体系建设,拓展“跨境申子商务十空港物流十信用”运营模式,推动我省外贸新业态融合发展。

开展“信用十合同履约”创新服务。建立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与河南省能源大数据应用中心信息共享机制,采集重点企业电力、煤炭中长期合同签订履行情况的信用数据,推动电力、煤炭等领域数据统一归集、统筹管理。建立电力、煤炭等能源领域合同履约信息跟踪监控系统,充分运用信用监管手段,督促电力煤炭企业严格履行中长期合同。

实施“信易贷”应用提升工程。依托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集信息归集信用评价、白名单报送、融资对接、风险防控等功能于一体的河南省一体化中小企业融资综合信用服务平台,形成上联国家、下联市县、横向连接部门机构的全省信用融资“总枢纽”和“总窗口”。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信易贷”平台,设立专项风险缓释基金或风险补偿金,推广具有地方特色的“信易贷”产品服务,引导金融机构同步开发纯信用贷、准信用贷等“信易贷”产品。积极支持能源、交通、物流、税收、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的行业(场景)“信易贷”应用创新,形成全省一体化“信易贷”平台服务体系。

创新拓展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扩大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覆盖面,加强省有关部门税务、社保、信用、电力、烟草等数据,以及各地水、气等公共数据和各类政务数据的归集共享,推动金融机构加强平台数据场景应用和信用类信贷产品创新研发,健全以省金融服务共享平台为载体的全省政银企融资服务平台体系满足对中小微企业精准画像、金融机构创新开发信贷产品等应用需求,推进中小微企业融资“一网通贷”,提高中小微企业、农户首贷率和信用贷款占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