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2018年扶贫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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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2018年扶贫审计整改情况公告公示

发布:2019-09-19 来源:县政府 浏览量:967

接到市扶贫办《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19扶贫审计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驻扶贫办〔2019〕73号)后,县扶贫办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及时向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进行了专题汇报,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迅速召开专题会议对审计反馈的“三保障”及扶贫资金、项目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部署,统一思想、明确节点、严格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全面推进审计反馈问题整改工作。目前,审计反馈涉及我县扶贫领域的2大项5类16个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毕,现将具体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为扎实做好2018年省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高度重视,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落实审计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高标准、严要求,坚决抓好整改落实。8月19日及时召开了审计整改专题部署会议,要求有关部门切实转变作风,强化问题导向,深入研究和采纳审计提出的建议,全面推进问题整改,确保按期完成整改任务,推动全县脱贫攻坚政策措施更加精准,有效维护扶贫资金安全,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促进贫困群众增收致富,切实提高贫困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审计反馈的意见是对我县脱贫攻坚工作的客观评价,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此高度重视、态度鲜明,对反馈问题不回避不转移不淡化,做到照单全收,坚持以上率下、立行立改,主动认领了“三保障”仍然存在薄弱环节、部分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不严、绩效不高等全局性问题,各相关行业部门也积极认领问题,并进行深入剖析,制定整改方案。同时,按照驻马店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2019年扶贫审计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驻扶贫办〔2019〕73号)要求,及时调整健全了汝南县扶贫审计工作领导小组,集中人员、集中时间、集中精力组织开展审计问题整改工作。严格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县委、县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抓举措谋划、亲自抓统筹协调、亲自抓对账销号,确保各项整改工作按期落实到位;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亲自抓方案制定、任务分解、督促检查。县扶贫审计工作领导小组每周召开整改工作推进会,听取各责任单位工作汇报,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過到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定时间、定人员,推动各项整改工作按期按质推进。

(三)强化细化措施,扎实务实整改。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整改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的原则,制定印发《汝南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南县2019年扶贫审计整改工作方案>的通知》(汝脱贫办〔2019〕139号),对能够立行立改的问题,立即整改到位;对涉及面广、比较复杂、需要一定时间整改的问题强化措施,强力推进,确保尽早整改到位。扶贫审计工作小组建立工作台账,实施“台账式管理”和“销号制落实”制度,每周进行调度,对重点问题进行跟踪督办,定期通报进展情况。各相关单位接到审计整改通知后,认真研究了《汝南县2019年扶贫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分别成立审计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整改工作责任人,并制定审计整改工作方案,切实采取各项有效措施,对审计反馈的问题及时进行全面整改。

二、审计整改情况

扶贫审计反馈问题共涉及2大项5类16个问题,分别是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受未享受扶贫资助;困难群众未能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部分单位和人员通过违规申请、多计工程款等方式;项目存在偷工减料、虚假验收等工程建设管理问题;项目因部门间规划实施不衔接不配套、后续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扶贫项目绩效不佳。

以上审计反馈问题共涉及362人,资金36.18万元。截止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

(一)“三保障”仍存在薄弱环节

1.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受未享受扶贫资助,问题金额14.11万元。

问题描述:2018年58名建档立卡贫困高中在校生应享未享高中免学费住宿费政策,涉及资金4.87万元;45名建档立卡贫困高中在校生应享未享高中助学金政策,涉及资金6.30万元;36名建档立卡贫困学前在校生应享未享学前教育生活费,涉及资金0.72万元;42名建档立卡贫困学前生应享未享学前教育保教费政策,涉及资金1.26万元;春季24名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应享未享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政策,涉及金额0.96万元。

整改措施:县教体局认真学习教育扶贫政策,组织专人联合县扶贫、乡镇学校工作人员对审计反馈问题人员进行逐一比对核实,对符合政策的贫困学生不落一人地提供教育扶贫政策资助。对贫困学生没有享受教育扶持政策的,按照教育资助标准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一是2018年58名建档立卡贫困高中在校生应享未享高中免学费住宿费政策,涉及资金4.87万元。

2018年春季建档立卡高中贫困学生免学费和免住宿费标准为学费650元,住宿费190元,合计840元。未享受免学费和住宿费人员如下:窦启航、王泽凤、白诺言、杨云霞、余紫林、李峥等36人,共补发教育补助资金30240元。

2018年春季建档立卡高中贫困学生免学费和免住宿费标准为学费650元,住宿费190元,合计840元。未享受免学费和住宿费人员如下:窦启航、徐仁杰、白诺言、杨云霞、郭皓哲、李峥、张萌萌、吴瑞祥、韩斌、陈佳莹、郭辉、李雅涵、方冲、马宇杰、胡刚、余炳贤、任文佳、孟献珂、申帅、张顺、霍思梦、何茹22人,共补发教育补助资金18480元。

按照当时文件要求,在籍在校学生本人要提出申请后,才可享受教育资助补贴,但是学生本人当时没有提出申请且未提供相关手续,致使58名贫困学生没有及时享受相应的教育资助,资助资金共计48720元,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是45名建档立卡贫困高中在校生应享未享高中助学金政策,涉及资金6.30万元。经核实,2018年春季28名建档立卡贫困高中在校生应享受未享受助学金,涉及资金42000元,未享受人员分别是窦启航、白诺言、杨云霞、李峥等28人,目前补助资金已补发到位。2018年秋季17名建档立卡贫困高中在校生应享受未享受助学金,涉及资金25500元,未享受人员分别是窦启航、徐仁杰、白诺言、杨云霞、郭皓哲、李峥等17人,目前补助资金已补发到位。45名建档立卡贫困高中在校生应享未享高中助学金政策,涉及资金实际是67500元,已全部发放到位。

三是36名建档立卡贫困学前在校生应享未享学前教育生活费,涉及资金0.72万元。经核实,2018年春季建档立卡贫困学前在校生未享受人员涉及任薪宇、张鑫迅、刘安娜、冯静瑶、罗一哲、赵若晗等22人,共补发学前生活费补助4400元。2018年秋季建档立卡贫困学前在校生未享受人员涉及武越泽、范睿翔、余华帅、李嘉强等14人,共补发学前生活费补助2800元。

四是42名建档立卡贫困学前生应享未享学前教育保教费政策,涉及资金1.26万元。经核实,2018年春季建档立卡贫困学前教育保教费未享受人员涉及刘安娜、冯静瑶、黎一源、刘方舟、王壮壮、王慧龙、苗新宇、赵若晗、杨天翊、刘彦哲、王博11人,共补发学前教育保教费3300元;2018年秋季建档立卡贫困学前教育保教费未享受人员涉及武越泽、范睿翔、余华帅等31人,共补发学前教育保教费9300元。

五是春季24名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应享未享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政策,涉及金额0.96万元。经核实,2018年春季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应享受营养餐补助标注400元,未享受人员如徐一帆、余艳杰、韩笑语等24人,共补发营养餐资金9600元。

以上审计问题共涉及补发资金145620元,目前全部补发到位;为避免同类问题的发生,县教育局按照《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扶贫领域基础数据信息共享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汝脱贫办〔2019〕136号)文件要求,下一步将加大信息比对力度,加强与县扶贫部门联系,相互协作,做到信息及时共享,保证教育扶贫政策精准实施。

整改结果:已整改。

2.困难群众未能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

问题描述:汝南县民营医院2018年未落实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政策。

整改措施:汝南县严格落实“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标准,按照审计要求,对四家民营医院进行逐一核实,目前已将四家民营医院纳入健康扶贫“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服务定点机构,健康扶贫识别报销系统由河南新益华公司负责安装调试运行,目前正处于试用阶段。

整改结果:已整改。

(二)部分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不严、绩效不高

1.部分单位和个人通过违规申请、多计工程款等方式,套取扶贫资金,问题金额22.0728万元。

(1)问题描述:34名不符合年龄的人员享受学前教育保教费及教育生活费,涉及金额1.70万元;秋季7人无学籍享受当学期义务教育阶段营养餐,涉及资金0.28万元;15人无学籍享受高中助学及1.6万元,其中春季10人涉及资金1.05万元;秋季5人涉及资金0.55元。

整改措施:县教育局强化问题导向,坚持标本兼治,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资助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汝教字〔2019〕91号)文件,文件再次明确了无学籍不能使用上级资金资助,同时加强了学籍管理,对建档立卡无学籍的学生积极给予办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

(2)问题描述:2018年2人同时拥有初中和职业教育学籍,同时享受了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和中职免学费、中职助学金,其中:春季1人,秋季1人。

整改措施:县教育局坚持立整立改,安排专人负责核查工作,通过信息数据比对和实地走访乡镇学校,发现确实存在此问题,并立即安排追回多发资金。目前已于2018年11月20日收回赵强峰同学退回“两免一补”625元,营养餐400元,共计1025元;于2018年10月30日收回张康同学2018年秋季寄宿生生活补助625元。我县已建立扶贫领域基础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县教育局今后将进一步加强与县扶贫部门的信息共享和信息交流,避免因信息错误造成扶贫资金无法发挥效益。

整改结果:已整改。  

(3)问题描述:医保局为2名不符合条件人员代缴2018年度医疗保险,其中2017年4月前死亡的1人,2017年8月前户籍迁出1人。

整改措施:县医保局高度重视反馈问题,立即组织人员对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仔细核对,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经核实,不符合代缴条件的两名人员分别是吴洪章、彭苗苗,目前已追回两人的参保费,共计360元。为杜绝此类问题,确保参保信息真实有效,医保局下发《关于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享受参保待遇工作要求的通知》(汝医保〔2019〕8号)文件,对贫困人员参保情况,每年10月份进行初步认定,第四季度再次确定具体代缴人员信息,对上年度贫困人员死亡、迁出等人员名单与扶贫办及时对接核实确认。

整改结果:已整改。

(4)问题描述:7名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了危房改造,其中:2户村干部亲属享受危改补助,有商品房5户,共涉及金额11.7万元。

整改措施:县住建局高度重视,立即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对问题进行分析梳理,根据问题类型分类整改。已追回2名村干部亲属危改资金3.6万元,对其中1户经济条件能承担退款的农户徐卫东,已追回资金5000元,全部已上缴国库。目前有1户艾滋贫困户王雪英、2户残疾病人田世民及配偶、1户贫困户杨东,因家庭经济条件困难,无能力退还危改资金。为杜绝上述问题再次发生,县住建局已出具规范性文件《要求建立汝南县农村危房改造审计问题预警长效机制的通知》(汝建〔2019〕189号)文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

(5)问题描述:6名2017年清退的贫困户人员2018年被聘为公益性岗位,涉及资金0.60万元。

整改措施:(1)县人社局党组高度重视,成立调查组,会同乡镇、村委人员共同核实调查。经核实后,立即终止了6人公益性岗位上岗资格,追回资金0.6万元,已退回国库;(2)对全县全部扶贫公益性岗位上岗人员进行一次再梳理,与县扶贫办贫困户名单做对比,清查类似问题;(3)县人社局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对全县公益性岗位进行核查的通知》(汝人社〔2019〕91 号文件,对全县各乡镇街道办扶贫公益性岗位人员在岗情况进行检查,对顶岗、冒领、虚假岗位,不服从管理等问题坚决依规查处。

整改结果:已整改。

(6)问题描述:12名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2018年最低生活保障,涉及金额2.20万元。

整改措施: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积极认领问题,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集中整改。以问题为导向,加大信息比对力度,多渠道核查相关人员信息,严格审核低保申请材料,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经核查这12名不符合条件人员包括6名有房产信息人员和6名村干部或者家属,具体整改情况如下:

关于6名有房产信息人员享受低保:经核实,这6名有房产信息人员具体情况:徐小瑞,女,身份证号41282619790513****,婚前拆迁后在驻马店分到一套房,在2016年11月份被查出恶性骨癌,分别在郑州、北京、武汉治疗医疗开支巨大,两个孩子一个7岁,一个4岁,生活困难。曹新武,男,身份证号41282619700720****,本人二级肢体残疾,女儿曹格格患有白血病,花费40多万,家庭生活困难。刘永冬,男,身份证号41282619860508****,本人二残疾,其亲属因房屋限购政策以其名义购买,现低保已取消。康金平,女,身份证号41282619690806****,前些年在外务工挣钱买房,后来丈夫患癌症治疗支出大,其配偶因病也已去世,留下两个孩子正在上学,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经村委评议给子办理低保。李雪芳,女,身份证号41282619680730****,本人二级精神残疾,2017年丈夫因车去世,肇事人赔偿40多万,其女儿韩可可用其款购买一套住房。罗彬,男,身份证号41282619700328****,罗彬父亲死亡,家中母子二人,本人患肝血瘤,母亲年迈生活困难,经核查在驻马店前进大道与淮河大道交叉口,有商品房。以上6人房产信息因县信息比对中心无权查询辖区外的住房等信息,信息无法共享,导致审核时未及时发现。现已按审计整改要求,与本人核实后,经政策解释,已取消这6人的低保。

关于6名村干部家属享受低保:经核实,6名村干部家属享受低保,非村干部本人。具体整改情况:姚华兰本人视力二级残疾,儿子陈小立二级肢体残疾,属于一户多残家庭,缺少主要劳动能力,收入低,经济困难,现查出后本人自愿放弃低保待遇,现已取消。张云玲糖尿病并发症、肝病,丧失劳动能力,常年治疗,家庭生活困难,本人自愿放弃低保待遇,现已取消。孟广莲因病生活困难,自愿放弃低保待遇,现已取消。王国旺本人二级残疾,生活不能自理,家庭生活困难,自愿放弃低保待遇,现已取消。王四喜三级残疾,单身汉,无子女,无经济来源与侄子统一户口,符合低保条件。余美灵一级肢体残疾,失去劳动能力,靠丈夫照顾其生活,家庭生活困难,符合低保条件。村干部家属享受低保待遇均是因病因残、无劳动能力,仅靠村干部每月微薄收入无力负担家庭基本生活开支。截止目前姚华兰、张云玲、孟广莲、王国旺4人因病情好转后,经村两委会议商定后,本人自愿取消低保资格,王四喜、余美灵虽为村干部家属,但其家中无固定经济收入,家庭生活困难,保留其低保条件。

县民政局以此次问题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开展自查工作,确保不再出现类似问题。下一步认真研究扶贫政策,严把入口关、审批关、监督关,确保扶贫政策精准到人,切实发挥扶贫资金效益。          

整改结果:已整改。                    

(7)问题描述:止2018年12月31日,56名已死亡人员仍在领取汝南县最低生活保障资金,涉及金额2.80万元。

整改措施:县民政局安排专人负责审核工作,逐户逐人核实,对已故人员,及时取消低保待遇,追回违规领取的资金,目前已追回已故44人多发资金18618元,另12人因无力偿还,无法追回资金,涉及金额10274元。下一步,县民政局将以审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开展大规模排查工作,确保不再出现此类问题。

整改结果:已整改。

(8)问题描述:2018年度,8人无残疾人信息领取残疾人护理补贴,涉及资金0.58万元。

整改措施:经残联、民政、公安部门积极配合抽调得力工作人员,入村入户逐人进行查找核对。已经追回所发放领取的全部资金,8名领取资金全部打给县民政局对公账户上,残疾人证已注销。县残联今后将加强与县扶贫部门的信息交流,加强信息比对,严把申报材料,杜绝此类问题发生。

整改结果:已整改。

(9)问题描述:2018年度,8名残疾等级三级、四级残疾人,领取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涉及资金0.50万元。

整改措施:汝南县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问题,责成残联部门成立专项整改小组,务实整改问题。经残联“两项补贴”办公室与民政局对接发放数据对比,8名人员录入错误,实际为低保户,应录入为困难生活补贴,错录为重度护理补贴,现已调整整改到位。今后,县残联将加强部门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格按照政策,严格程序,规范管理。

整改结果:已整改。

2.项目存在偷工减料、虚假验收等工程建设管理问题。

(1)问题描述:2018年汝南县共实施文化服务中心项目28个,审计抽查4个乡镇5个村委,均存在未按设计图纸施工问题,如2个村委文化服务中心项目总体布置与图纸不符。

整改措施:县文广旅局全面认领审计反馈问题,安排专人深入各乡镇实施的村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所在地,对照问题找根源,并召开乡镇建设项目整改会议,制定整改措施,抓紧整改到位。并下发《关于建立汝南县乡镇村级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项目审计问题预警长效机制的通知》文件,堵塞管理漏洞,加大督导力度,建立文化服务中心数字监管和服务平台,逐步实现对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情况的实时动态掌握。在以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执行,不得擅自变动;如确需调整和变更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项目计划调整、变更手续,争取扶贫项目早实施、早收益。

整改结果:已整改。

(2)问题描述:审计实地查看三桥镇2018年度建设的扶贫车间,发现三桥镇臻头河2018年度扶贫车间门前90m*5m道路未按施工图纸进行沥青灌缝。

整改措施:县产业集聚区管委会接到审计反馈问题后,立即督促施工方再次进行沥青浇筑,并对已完工的扶贫车间进行全面排查,确保不出现类似问题。同时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运行管护制度,真正落实扶贫项目的管护责任,确保扶贫项目发挥效益。

整改结果:已整改。

(3)问题描述:部分文化服务中心项目质量不佳,如文化大舞台表面脱落严重,文化广场地坪存在裂缝,厕所地坪有塌陷现象,文化广场配套设施未配齐。

整改措施:县文广旅局接到审计整改问题后,立即反馈给建设项目乡镇负责人,乡镇召集施工方、监理等,研究补救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对舞台表面脱落及文化广场、厕所地坪重新修整,并将文化广场配套设施配齐到位。下一步将严格项目的监督管理,定期深入项目实施地监督工程质量和进度,确保扶贫项目发挥效益。

整改结果:已整改。

(4)问题描述:部分交通扶贫道路质量不佳,个别路段路肩未陪护,沥青灌封脱落。

整改措施:县交通局及时督促施工单位限期完成路肩陪护、路面灌缝,同时坚持举一反三,对全县所有交通扶贫项目进行全面排查,并严格项目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运行管护制度,真正落实扶贫项目的管护责任,确保扶贫项目发挥效益。

整改结果:已整改。

3.项目因部门间规划实施不衔接不配套、后续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扶贫项目绩效不佳。

问题描述:水土保持项目工程质量不佳,项目要求坑塘周边5米植树种草,现场查看时树及草成活率低。

整改措施:县水利局项目负责人立即召集施工、监理等主要负责人,研究补救措施,制定整改方案;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并要求监理单位监督到位,苗木补栽不低于香樟原造价的树种(桂花、枇杷)等。重新栽植的桂花树321棵,批把290棵、冬青116棵,已超出原设计的646棵标准,重新播撒的15公斤1000平方米草籽全部成活。下一步严格按照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汝南县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通知》(汝脱贫办〔2019〕129号)文件要求, 严格项目的监督管理,项目主管部门要深入项目实施地监督工程质量和进度。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运行管护制度,真正落实扶贫项目的管护责任,确保扶贫项目发挥效益。

整改结果:已整改。

三、整改结果向社会公告情况

2018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汝南县存在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应享受未享受扶贫资助;困难群众未能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政策;部分单位和人员通过违规申请、多计工程款等方式;项目存在偷工减料、虚假验收等工程建设管理问题;项目因部门间规划实施不衔接不配套、后续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扶贫项目绩效不佳等方面的问题。我县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认真梳理,剖析原因,制定切实有效的具体措施,审计反馈问题已整改到位。审计反馈问题整改结果已于  年 月 日在汝南县人民政府官网通知公告栏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原因分析

(一)政治意识不强,缺乏责任担当。脱贫攻坚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带领省市县乡村五级书记一起抓的一把手工程,是一项极其重大、极为严肃的政治任务,更是各级党委干部不可推卸的重大政治责任。但部分单位未及时将思想认识统一到中央精神和省市委部署上来,存在一定的本位主义思想,缺乏政治站位,在思想意识上更多考虑如何从部门角度推动完成本部门的任务指标,把扶贫工作放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去思考、去谋划、去落实,做的还不够充分。

(二)沟通协调不够,缺乏共享机制。政府部门之间沟通协调不够,缺乏信息共享机制。此次审计反馈问题如7名不符合条件人员享受了危房改造,经核查,确因市县两级部门房产信息不共享,导致审核过程中未发现,造成扶贫资金浪费、扶贫政策落实不精准。精准扶贫的基础在于精准,各部门应夯实精准扶贫数据基础,确保建档立卡、危房改造、小额扶贫贷款、房产信息等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避免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保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三)项目管理不严,缺乏项目监管。扶贫主管部门对项目申报的审核把关不严,只是一味催促完成指标任务,点多面广,监管不到位。农村村干部思想文化水平相对低下,组织管理薄弱,没有严格按照程序办事,项目推动乏力。扶贫资金及项目的合力发挥不够,资金的监管缺位,安全得不到保障。

五、确保各项政策落地发挥实效的具体举措和建议

(一)提高政治站位,抓实问题整改。要深入贯彻中央审计委员会和省审计整改联席会议精神,提高政治站位,自觉增强“四个意识”。以此次审计反馈问题整改为契机,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进一步端正指导思想,把全面落实脱贫攻坚各项政策摆上重要位置,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从严从实抓整改,突出整改的政治性、严肃性、针对性,按时完成整改任务,推动全县脱贫攻坚政策措施更加精准,有效维护扶贫资金安全,提高扶贫资金项目使用效果。

(二)强化督查检查,抓好建章立制。运用县纪委监委、县督察委、县督查巡查组三支督查力量对扶贫审计整改结果进行督查检查,凡落实整改责任不力,整改工作不到位的,将依规依纪对相关责任进行严肃处理。同时,以此次扶贫审计整改为契机,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深刻剖析原因,深挖问题根源,认真汲取教训,做好制度建设工作,把整改和制度完善结合起来,倒查制度缺陷,扎紧制度笼子,建立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扩大整改结果,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三)健全共享机制,及时沟通协调。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关于建立扶贫领域基础数据信息共享机制的意见>的通知》(汝脱贫办〔2019〕136号)文件,要求各行业部门应夯实精准扶贫数据基础,确保建档立卡、危房改造、小额扶贫贷款、房产信息、低保五保、残联等相关数据的准确性;加强扶贫工作组织管理,避免出现因信息不共享而导致的扶贫资金发放不精准、闲置等问题。改进工作作风,科学合理规划和安排项目,统筹协调推进扶贫工作,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发生。

(四)完善细化措施,确保发挥实效。完善健康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等政策落实的配套措施,打通政策执行“最后一公里",确保政策揩施发挥实效。严格执行扶贫项目及各行业扶贫领域的公开公示制度,推动精准扶贫项目阳光化管理;建立与贫困户的利益联结机制,注重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发展动力,引导贫困群众树立主体意识,扶贫与扶智、扶志相结合。建立健全脱贫攻坚长效机制,确保脱贫成果可持续。切实提高脱贫质量,加强监督检査和执纪问责,严肃查处、严厉惩治虚假脱贫等扶贫领域违纪违法问题。

(五)加强项目监管,增强责任担当。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汝南县脱贫攻坚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的通知》(汝脱贫办〔2019〕129号)文件, 严格项目的监督管理。要求项目主管部门要全面实行项目和资金公示制、工程建设招投标制、工程合同制、工程监理制。要建立健全扶贫项目运行管护制度,真正落实扶贫项目的管护责任,确保扶贫项目发挥效益。加强扶贫项目和资金绩效监管责任的落实。加快扶贫项目建设进度,动态监管扶贫项目后期效益,避免闲置浪费。推动扶贫资金实质性整合,严格规范扶贫资金的分配管理使用,明确监督审核责任,防止骗取套取、超范围使用财政资金安全、有效,保证政策目标的实现。

六、监督电话

1.国务院扶贫办监督电话:12317

2.省扶贫办监督电话:0371-65919535

3.市扶贫办监督电话:0396-2610268

4.县扶贫办监督电话:0396-3512317

 附件:驻马店市汝南县扶贫审计整改任务清单



汝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9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