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公开招聘汝南县行政辅助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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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开招聘汝南县行政辅助工作人员

发布:2019-08-21 来源:县政府 浏览量:1440



   为适应汝南县司法行政辅助工作发展需要,加强我县基层治理建设,提高乡村综合治理能力,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经县委、县政府批准,委托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锦程公司)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5名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招聘人数及职位

此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25名,专职从事人民调解员工作(每个乡镇司法所1名,县人民调解中心5名,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2名)。为便于开展工作,原则上,录用人员按常住地就近分配到乡镇司法所工作。

二、 招聘的岗位性质及工资待遇  

岗位性质:此次公开招聘的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不列入行政、事业单位编制,由锦程公司与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建立劳务派遣和用工关系,依法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协议。

岗位待遇:录取人员岗位待遇分为岗位基本工资、岗位工龄工资和社会保险3部分。第一年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为大专学历1750元/月、本科学历1850元/月、研究生及以上学历1950元/月(均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中专学历待遇比照大专学历执行。岗位工龄工资标准从录取人员在管理服务岗位连续工作满1年算起,每增加1年工作时间,增加100元的岗位工龄工资。录取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备下列资格条件的人员可以报考: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司法行政辅助工作,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2、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3、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4、年龄18周岁以上(2001年8月16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4年8月16日后出生);

5、法律专业或计算机专业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6、汝南县所辖户籍;

7、在乡镇从事人民调解工作的人民调解员,有乡镇推荐信或有相关经验提供证明者学历可放宽至中专、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8月16日后出生)。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以及其它不符合资格条件的。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通过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汝南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新锦程集团网站(www.szngfg.com)、公告张贴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招聘数额、招聘条件及招聘办法。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于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8月28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3:00至6:00)到汝南县人才交流中心(汝南县医保二楼)进行报名并填写《汝南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时需提供本人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二寸近期免冠彩照6张(底色不限)、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常住地证明及复印件各一份,现场填写《汝南县司法局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报名表》,如非本人填写,取消招聘资格。

2、报名与整个测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一致。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公开招聘资格条件的,随时取消其参聘资格。

(三)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由市锦程公司负责组织实施。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汇总考试总成绩,考生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笔试

所有报名初审合格人员全部进入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汉语作答,总分100分。

1.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

2.笔试时间、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为准。

3.领取《笔试准考证》:考生于2019年8月 30 日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汝南县人才交流中心(汝南县医保二楼)领取《笔试准考证》。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4.考生必须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参加笔试,身份证遗失的考生,应携带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

5.成绩查询:笔试成绩通过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统一公示。

面试

根据笔试成绩,按照岗位名额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达不到1∶2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2019年9月4日领取面试通知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面试通知单公布的为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四)体检

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拟招聘人员对体检结论如有异议,须在公示体检结论之日起七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在指定时间、指定医院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资格的,按该职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体检和复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承担。体检时须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五)政审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政审人选。由县司法局负责组织进行。考察政审合格人员按照职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对象。政审中因有不合格出现空缺的,在该职位内按笔试成绩排序由高到低重新确定体检人选后,依次等额递补(体检不合格者,不得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笔试和面试综合成绩、体检、政审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7天),公示期满后,如无影响其聘用的相关情况,即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已就业人员须在公示结束一周内与所在单位解除聘用关系,并提供证明。

五、 签订劳动合同

对初步确定的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按照相关规定由锦程公司对其组织岗前职业道德及劳务劳动法律法规培训、县司法局组织业务培训,培训合格者与锦程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到指定的岗位工作。首次签订聘用合同期限为 壹 年,试用期 壹 个月。聘用人员在聘用期间如不胜任工作岗位或严重违反县司法局规章制度、有违规违纪行为或严重违反劳动合同行为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县司法局每年对聘用人员工作业绩、遵章守纪、教育培训等情况进行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依法退回锦程公司。劳动合同期满后,根据县司法机关工作需要和本人工作情况决定是否续签。不予续签的,自动解除劳动合同。

六、 招聘考生注意事项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对不法利益团伙举办的各类违规培训、短信诈骗等行为,广大报考人员要保持警惕,避免上当受骗。公开招聘司法行政辅助工作人员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等情况,届时将在汝南县司法局微信公众号、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新锦程集团网站(www.szngfg.com)进行通知,请各位报考人员及时关注。未及时查看通知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七、纪律与监督

1、此次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认真受理群众的申诉、检举和控告,并按管理权限进行调查处理。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试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应试资格。

本公告由汝南县司法局及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汝南县司法局:0396-2718511;0396-2377720

 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0396-3338577

   

汝南县司法局

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

2019年8月16日


汝南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一、招聘原则

坚持“自愿、公平、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通过向劳务派遣机构即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购买服务方式实施,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不占事业单位编制。

二、招聘计划

招聘工作人员3名。


三、招聘资格和条件

(一)基本资格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宪法和法律;

3.品德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品行良好,无违法违纪记录,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遵守用人单位管理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6.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被开除公职或学籍的人员;

2.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在全日制院校就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5.国家和省、市另有规定不得应聘的人员。

四、招聘方式

招聘工作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通过公开招聘的形式进行,包括信息发布、报名、考试(笔试、面试)、体检、公示、签订劳动合同六个程序。县总工会、县人社局、县纪委监察委派县人社局纪检组对招聘过程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五、招聘程序

(一)信息发布

2019年8月20日在汝南县总工会微信公众平台、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http://www.zmdrc.net)和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深圳市新锦程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szngfg.com)等至少3个网站上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工作人员的相关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时间及费用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间为:2019年8月26日-2019年8月28日,报名费用为30元/人。

报考者于2019年8月26日-2019年8月28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7︰30)期间到汝南县总工会(汝南县办公新区2号楼3楼2317室)现场报名、缴费并填写《汝南县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报名咨询电话:0396-3338577

政策咨询电话:0396-8022440

2.报考资格审核

资格审查于报名当天现场进行,由各用人单位负责。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毕业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学历或学籍验证报告一份(学信网查询并打印)、二寸近期免冠红底彩照4张。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在职人员需提供有人事权限的单位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次考试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报名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弄虚作假的,查实后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

3.领取面试通知单

请通过报考资格审核的人员,于2019年8月29日8︰30至17︰30到汝南县总工会(汝南县办公新区2号楼3楼2317室)领取面试通知单。

请考生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并现场资格审查,并通过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等网站查询通知信息。因错过时间,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面试:2019年8月30日进行面试,面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通知为准。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结束后现场公布面试成绩。

3.考生成绩及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于2019年9月2日在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公布。

(四)体检

体检根据报考人员的考试成绩,按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达不到1︰1比例的,按实有人数进入体检。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在驻马店市人才信息网等网站公布。体检出现不合格或有弃权人员时,按所报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参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健康状况要求》(国人厅发〔2007〕37号)执行,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五)公示

根据体检结果及考试成绩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并将拟聘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进行3-5天公示。

(六)签订合同

经公示无异议的录取人员与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派遣录取人员至用人单位工作。

六、岗位待遇

(一)录取人员岗位基本工资标准为本科生2300元/月、研究生2400元/月(均含个人应缴纳社会保险费)。

(二)录取人员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费用的个人部分由个人负担。

(三)录取人员与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为1年,合同试用期为1个月。合同期满后根据各用人单位年度考核、岗位供求和工作需要,由用人单位与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后续签劳动合同。

七、监督管理

(一)各用人单位负责录取人员的日常考勤、年度考核和监督管理工作,并对招聘人员实行退出机制。

(二)录取人员在工作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将有关人员退回驻马店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并停止拨付相关费用。

1.通过其它途径已经实现就业的;

2.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的;

3.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4.升学、服兵役、移居境外的;

5.无故旷工连续15天或1年内累计旷工30天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年度考评不合格的;

8.其他不宜继续留岗工作的。

八、其他事项

本实施方案由汝南县总工会和市锦程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