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2019年度“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培训补充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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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2019年度“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培训补充项目实施方案

发布:2019-07-31 来源:县政府 浏览量:369

日前,国务院扶贫办综合司下发了《关于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学籍比对情况的通报》(国开办司函〔2018〕28号)。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为使“雨露计划”补贴政策覆盖到所有接受职业教育的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国务院扶贫办将“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信息与教育部中、高等职业院校学籍管理系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技工院校学籍管理系统进行了信息比对,并将结果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了标注。

一、方式和时间

从2018年春季学期起,我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方式调整为:直接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导出经国务院扶贫办学籍比对后标注的学生名单,然后进行逐人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生所在村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发放补助。不再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

二、实施范围

(一)范围:全县有贫困人口的17个乡镇。

(二)经国务院扶贫办学籍比对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进行标注,且正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新成长劳动力。

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三、目标任务及资金来源

2019年计划完成“雨露计划”培训任务232.5万元,培训1550人次。在计划任务的基础上追加51.3万元,增加培训342人。“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资金来源于汝南县扶贫整合资金。

四、扶持期限

未脱贫的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期间(包括顶岗实习),均可享受扶贫助学补助。

脱贫户继续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内标注的稳定脱贫户不再享受此项补助政策。

五、补助方式和标准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补助条件的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无论在何地就读,均由其家庭所在地县级扶贫部门审核资格后、会同财政部门发放补助。

(二)直补到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资金一律通过支农惠农“一卡(折)通”直接发放到贫困家庭。

(三)补助标准。从2018年春季学期开始,“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标准按照《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司发[2015]106号)文件要求执行,每生每学年补助3000元。每学年分春季学期、秋季学期两期发放,每学期发放1500元。

六、时间安排

(一)春季学期。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的时间为6月份,全县的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和受益户关联时间为7月至8月份。

(二)秋季学期。国务院扶贫办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中标注的时间为12月份,全县的审核、公示、资金拨付和受益户关联时间为1月至2月份。

七、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由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县扶贫办产业发展服务中心牵头,成立专项工作组,由扶贫办分管副职任组长,组织和安排好相关人员,确保在收集、审核、资金拨付、公示公告方面人员充足,保证项目的连续性。

(二)资金监管。在汝南县扶贫办对项目资金的监管下,在县督查巡查组的统一监督下,补助资金直接打到贫困户提供的个人的农信社账号上,保证资金安全到位。

(三)完善公示公告程序。实行县乡村三级公示制度,阳光操作,在项目实施所在村公示公告,提高政策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

八、绩效目标

通过开展“雨露计划”培训项目,努力实现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中的子女正在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享受职业教育培训的扶持政策,2019年计划受益贫困人数1550人。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是推进精准扶贫的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扶贫部门要加强与教育、社保所、财政、民政等有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加大投入力度,动员社会参与,抓好关键环节,做到全程精准,切实把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各个环节落到实处,把好事办好。



                                                                                     汝南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