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开展2019年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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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开展2019年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发布:2019-03-28 来源: 浏览量:430

    3月15日上午,汝南县县委宣传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费者协会在莲花广场举办了2019年度“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大型宣传活动。县政府副县长马红敏、县委宣传部副部长牛志华出席活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司法局、烟草局、商务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和经营单位代表共计800余人参加了宣传活动。



    此次活动以“信用让消费更放心”为主题,活动现场通过设立法律法规咨询台、宣传展板、消费投诉台、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向来往的市民普及识假辨假、消费维权知识,并解答消费疑难,接受消费咨询和投诉,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科学、文明的消费意识,营造良好消费环境。


    市场监管局局长赵胜利同志在启动仪式上讲到:一是要加快消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通过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行业自律,尽快形成公正、科学、公开的信用评价体系,发挥信用对经营者的激励约束作用,从而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二是倡导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自觉完善诚信经营行为,虚心接受消费者评价意见,尊重和保护消费者的监督权,用诚实守信打造品牌形象,赢得消费者的信赖和认可;三是鼓励引导消费者依法主张自身权益,积极行使监督权,主动参与消费后评价,主动投诉、举报失信经营行为,同时呼吁形成重视、鼓励、保护消费者监督权的社会氛围,让消费者敢监督、愿监督、能监督,为实现消费市场良币驱逐劣币尽一份努力。

    马红敏副县长在启动仪式上强调:一是要加大力度,查办各类违法经营案件。要注意研究分析处理个案中隐含的深层次问题,达到查办一起案件,整治一个行业,处理一个违法经营者,教育整个市场主体的效果。二是要提高舆论监督的深度和广度。对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要通过大众传播媒介予以揭露、批评,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警惕性。三是坚持消费维权工作常抓不懈。我们不但要在“3•15”活动期间注重消费者权益工作,其它时间更应重视,做到天天“3•15”。要调动社会上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形成一个人人参与、个个关心的良好消费环境。


    据了解,此次活动,共设置宣传展板50余块,悬挂条幅20余条,接受现场咨询58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16000余份,LED显示屏播放公益广告120余条。通过消费维权宣传、展示打假维权成果,积极引导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倡导品质消费理念,有效提高了公众安全防范意识和消费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