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汝南县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
《汝南县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
汝南县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为加快推进汝南县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的实施,确保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助推贫困户脱贫致富,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如下:
一、建设地点
汝南县辖区内267个行政村
二、建设内容
主要内容:拟在全县267个行政村新建4000户总装机容量28兆瓦的屋顶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每户电站安装24块290W总装机容量为7KW左右的单晶光伏板,采用0.4KV电压等级并网,接入对应的低压配电箱内,实现全额上网。
工艺流程:太阳能-直流电能-汇集-交流电-升压-并入国家电网。
主要设备:太阳能光伏发电组件、太阳能光伏发电组件固定支架、升压、逆变器、高低压配电装置、控制及直流系统、电缆及桥架、防雷地接等。
三、投资规模
总投资:总投资1.74亿元。
四、建设年限
2018年3月至2018年9月
五、运作模式
采取“政府+企业+农户+农信社+保险公司”的模式,即政府引导,为企业进入提供支持;企业自主投资,完全市场化运行;农户无需出资,仅需提供电站建设场地;农信社为农户建设电站提供贷款支持,每户4.35万元;保险公司提供农户收益保险和财产险。
具体运作流程:1.贫困户提出申请;2.项目实施企业现场勘察、设计,符合条件的,项目实施企业全额垫资安装;3.电业公司验收合格后并网发电;4.由保险公司出具保单,所需保费由项目公司缴纳;5.县农信社为农户发放贷款。
六、项目效益
本项目所有投资均由项目实施企业垫资,合作农户无需出资,仅需提供屋顶(约36平方米)用于安装光伏发电组件。按照“农户零投入、零风险、纯盈利”的思路以及为当地扶贫工作提供助力的理念,同时兼顾到企业自身的盈利需要和农户的收益愿望,项目实施企业在项目竣工并投入运行后的前3年,每年贫困户约能达到2500元以上的收益,第4-10年每年收益2100元以上,后10年每年可收益7100元以上。同时,为了保证设备的稳定运行,项目实施企业免费提供为期10年的设备维修保障服务,10年后每户每年仅需交500元的维护费用,即可享受同样的维修保障服务。
七、实施进度
(一)2018年3月:1.项目备案确认。2.项目实施企业与县农信社、保险公司签订三方协议。3.乡镇(街道)与项目公司结合,大力宣传项目政策。4.乡镇(街道)初步筛选出符合建站农户名单。
(二)2018年4-9月:根据乡镇提供名单,在乡村积极配合下,项目公司逐户勘测,符合建设条件的,项目公司积极施工建设,完成一户,并网验收一户。
八、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成立汝南县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由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发改委、财政、扶贫、金融办、农信社、电业公司、保险公司、乡镇(街道)金融服务中心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项目的整体推进工作。
(二)配套政策。对贫困户贷款给予财政贴息,连续贴息3年。
(三)协同推进。县发改委负责统筹整个项目实施的工作;县金融办负责统筹协调项目实施单位、农信社、保险公司三方协议签订,并协调处理好贷款发放问题。县信用社负责对光伏贷款的申请评审、审核签订合同和贷款发放等工作,并要优化流程,提高效率。县供电部门负责项目的报装、验收、并网等工作,确保建成项目及时上网运行发电;各乡镇由金融服务中心主任负责,抽调扶贫、金融服务中心、村干部组成专项工作组,与项目建设单位积极配合,具体做好宣传动员、实施对象的确定、优化施工环境等工作,大力推动项目在本乡镇的实施。
(四)大力宣传。项目实施企业、农信社、承保公司要通过印制宣传单、电视字幕、召开会议等方式,大力宣传项目的建设内容、方式、收益等,特别对贫困户“零投资”“稳收益”等内容给予重点宣传,调动广大贫困户参与的积极性,为项目实施奠定良好的基础。
附件:汝南县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汝南县分布式光伏扶贫电站建设项目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侯 方 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
成 员:王全志 县发改委主任
冯平均 县政府金融办主任
张战远 县发改委大项目办主任
李 趁 县财政局总会计师
刘 通 县扶贫办副主任
史更生 县电业公司经理
曹绍海 县信用联社主任
各乡镇(街道)金融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改委。王全志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冯平均、张战远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1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