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环攻坚办〔2018〕15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有关单位:
为确保大气环境质量,根据市环境攻坚办要求,全面清理城区道路晒粮,加强城区周边道路尤其是城乡接合部的清扫保洁力度,全面控制辖区内因晒粮导致的扬尘污染影响。合理调整洒水时间,并适当加大洒水频次。现将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贯彻落实。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