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总结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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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落实情况的总结报告

发布:2018-08-20 来源:县政府 浏览量:4674

 

 汝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2017年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
落实情况的总结报告

 

驻马店市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我县粮食安全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保障市场供应、稳定粮食价格、促进社会稳定”为指导方针,把贯彻落实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作为全县重点工作之一,努力加快我县粮食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粮食安全各项工作,并取得显著成效。现将我县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落实情况总结报告如下:
  一、2017年度落实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重视粮食安全,强化组织领导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豫政〔2015〕43号)下发以来,我县高度重视,把落实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工作作为落实中央“三农政策”、发展粮食生产、维护粮食安全的重要内容来抓,及时召开了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全县粮食安全问题,实行由县长负总责,常务副县长直接负责,发改、粮食、农业、土地、财政等部门为责任单位的分级负责制。严格按照有关政策,制定出了工作方案,落实了各级各部门的工作责任。县长和常务副县长多次深入农村、粮食企业和乡镇,检查粮食安全,研究解决问题,从组织领导、耕地保护、科技服务、有效供给等方面为粮食安全创造条件,促进了粮食生产的稳定发展。
  (二)发展粮食生产,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1.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根据《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结合汝南县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和集镇建设发展规划,实行最严格的土地使用报批手续和耕地保护制度,对未批先占和少批多占的限期复耕,坚决杜绝和防止乱批、乱占、滥用、毁坏基本农田的行为,绝不逾越基本农田保护红线。2016年末,全县拥有可耕地150.00万亩,耕地面积主体稳定。
  2.稳定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依托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整理等项目,加快中低产田地改造步伐;同时,冬春季节组织各乡镇、村民参加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不断改善全县农田水利基础设施条件,使高标准农田逐年增加。2017年,全县投资13200万元,完成高标准农田累计达11.60万亩,全县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不断提升。2017年,种植面积179.81万亩,粮食总产量7.62亿公斤,粮食产量总体稳定,连续三年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先进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全市第三名,实现全省红旗渠精神“四连冠”。
  3.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水平。建立和完善以农业科技进村入户示范工程为主的农民技术培训教育体系。按照工作措施到村、上下联动到户、技术指导到田、技术培训到人和县有技术专家、乡有技术骨干、村有技术能人的要求,强化对农民的培训和指导。2017年,我县小麦、玉米主要粮食作物主导品种主推技术到位率99.1%,小麦、玉米两种作物耕种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6.3%,农业科技措施推广应用面积比上年有了较大提高,有力促进了全县粮食丰产丰收。
  (三)强化管理,认真落实好涉粮补贴政策
  1.种粮农民补贴资金及时兑付到位。2017年,按标准兑付给种粮农户种粮农民补贴、农资综合直补、农作物良种补贴等各类补贴13075.1385万元,各项补贴资金及时足额拨付到位,补贴兑付率达100%。
  2.培育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体系。2017年,县政府通过多种方式扶持和奖励种粮大户及粮食类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100余家,县财政安排专项扶持和奖励资金90余万元,并拨付到位。
  3.落实县级粮食储备,为宏观调控奠定基础。按照《市级储备粮管理办法》规定和市下达县级储备粮规模计划,我县县级储备粮规模500万公斤,已完成目标任务;另有省级储备规模500万公斤。各级储备粮规模全部到位,品种、数量、质量符合规定要求,为宏观调控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4.地方储备粮保管利息、费用补贴拨付到位。制定了地方储备粮保管利息、费用补贴办法及相关差价补贴制度。2017年,省级、县级储备粮保管利息、费用补贴及轮换补贴90.8150万元,各级财政及时足额拨付到承储企业,承储企业按照规定管理使用。
  (四)切实抓好小麦最低价收购工作
  根据国家小麦最低价收购预案要求,我县早谋划、早部署、早落实,切实抓好夏粮收购工作。一是做好准备工作。筹集资金对老旧仓库维修、拍卖腾仓5200万公斤,同时,积极筹措资金2000万元,建仓10栋,新增仓容6150万公斤;租赁社会仓和鼓励民营企业腾并仓3400万公斤,累计备仓14750万公斤。通过多种形式举办培训班,对150余名粮食收购技术人员进行集中培训,检修各种收购设施170台(套),积极做好收购的各项准备工作。二是合理布设收购库点。先后三批批复收储库点17个,其中国有15家,租赁社会仓2家。库点分布均衡,农民售粮较为方便。三是广泛宣传收购政策。在收购场所显著位置张榜公布小麦最低价收购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明白粮”。同时,积极为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办理粮食收购资格证,引导多元市场主体入市收购。四是积极协调收购资金。主动协调驻马店直属库安排政策性粮食收购贷款2.64亿元,满足了企业收购需要,无挤占、挪用收购资金行为,无给售粮农民“打白条”现象。五是提高服务水平。延长收购工作时间,在收购现场设置便民服务台,提供政策咨询、复秤、休息、茶水等服务,方便群众售粮。2017年,全县共收购托市粮11000万公斤,其中国有粮食企业收购10660万公斤;部分私营企业按市场价收购18000万公斤,累计收购29000万公斤,增加农民收入2000多万元。
  (五)加强调控监管,保障粮食有效供给、保障粮食质量安全、保障市场基本稳定
  1.加强仓储设施建设,提升储粮管理水平。2017年,利用产粮大县奖励资金352万元,建仓2栋,新增仓容1000万公斤。企业自筹资金2000万元,建仓10栋,新增仓容6150万公斤,并经验收合格,投入使用。争取中央财政“粮安工程”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专项资金和产粮大县奖励资金320万元,现有两个国有企业正在进行改造实施中,预计2018年小麦收购前改造完工,并投入使用。加大科技保粮的投入,积极推广应用“双低”、机械和地上通风、微机监控和电阻检测等储粮新技术,按照“一符四无”、“三专四落实”的储粮要求,适时组织轮换。储粮过程中严格粮情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实行动态管理。通过开展安全储粮“四查一补”活动和粮食安全隐患大排查快整治严执法集中行动,进一步明确落实我县粮食行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储备粮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进一步完善粮食储备的各项规章制度,实施规范化管理,确保粮食储存安全,保证了各级储备粮在需要时调的动、用的上、有保障。严格按照年度轮换计划,确保轮换出入库的储备粮数量、质量、品种符合规定。2017年完成省级储备轮换小麦300万公斤。
  2.加强粮食流通管理,维护正常流通秩序。完善粮食流通管理依法行政工作制度,发改、粮食、工商、质检、食品卫生等部门加强合作,加大对县内粮食收购、销售、加工、批发、零售等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行业自律和承担社会责任。严厉打击串通涨价、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压级压价、缺斤少两、掺杂使假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正常粮食流通秩序。2017年,对全县粮食市场监督检查16次,出动车辆32台次,执法人员96人次,检查粮食经营户72户。
  3.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为宏观调控提供决策依据。根据《粮食流通统计制度》,结合我县实际,全年对县18家国有(国有控股)粮食企业、28家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的经营情况进行统计,企业定期报送各项基本数据。同时,认真开展粮食统计专项检查工作,确保为政府宏观调控提供及时、客观、适用的决策数据。
  4.完善粮食供应应急预案,为应急启动做好物资响应准备。进一步完善了粮食供应应急预案,全县国有和国有控股粮食企业现有库存商品粮数量充足,分别存放在全县17个乡镇的19家公司(站)。确定日处理500吨小麦面粉加工厂2家。同时,加强了对应急小麦面粉加工设备的检修,保障应急时能满负荷正常运行,为应急启动做好了充分的物资响应准备。
  5.不断深化改革,进一步增强企业活力。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完善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相关文件要求,2005年以来,我县对原23家国有粮食企业几经改革,目前,形成了以国有独资的汝南1513河南省粮食储备库为龙头企业,控股公司14家,下设站点3个。实现了“国退民进”,盘活企业资产1700多万元,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促进了企业健康发展。2017年底,实现利润342万元,保持了粮食系统大局稳定。
  6.积极推进放心粮油工程建设,提高粮食部门服务民生工作水平。根据服务改善民生工作的部署要求,依托粮油销售点及农副产品商店或大型超市,大力实施放心粮油工程,深入开展放心粮油进城下乡服务活动,努力提高粮食部门服务民生工作水平。
  二、汝南县2017年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自评情况:
  汝南县2017年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按照文件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对照评分方案,逐项逐条认真落实,共计得分98.6分,失分1.4分,现将我县评分情况汇总如下:
  第一项 确保耕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不下降,粮食生产稳定发展,粮食可持续生产能力不断增强(1)-(15)小项共40分,自评得分40分,具体得分情况是:
  (一)保护耕地,得分15分,其中:
  1.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共7分),自评得分7分,其中:
  (1)耕地保有量(共4分),自评得分4分。
  2016年度汝南县变更调查数据显示:我县2016年度耕地面积150.00万亩,本次规划调整完善市政府下达给汝南县耕地保有量目标为152.01万亩,目前我们的耕地保有量与目标任务差值为2.01万亩。
  为解决耕地保有量倒挂问题,我县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县所有后备资源进行了调查。通过影像比对,发现其他农用地中有部分地块现状已为耕地,可通过变更增加耕地面积。经过实地调查核实,室内统计并做出台帐,最终确认有2.11万亩的其他农用地可以变更为耕地。该部分图斑面积已报省厅规划院进行了认定。由于全市耕地保有量指标不倒挂,个别县有倒挂现象,我们已向市局申请调减我县耕地保有量指标,可使我县耕地不再倒挂。
  (2)基本农田保护(共3分),自评得分3分。
  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县政府成立了耕地保护领导小组,制定了《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县政府与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国土局与各乡镇(街道)国土所层层签订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明确界定了各自的责任关系。有效确保了全县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下降,用途不改变。
  汝南县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于2017年3月7日顺利通过市局初验,2017年4月28日通过省厅核查组的验收,成果于2017年5月30日已报至省备案。该项目成果于2017年11月17日经《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办公室、河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驻马店市永久基本农田划定成果验收意见的函》(豫国土资办函〔2017〕131号)通过省级验收。
  根据已验收的汝南县2016年耕地质量等级调查质量成果,全县耕地质量国家利用等较上一年提高0.01等。
  经核实,本年度没有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往年实施的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项目均已全部完成。
  2.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共5分),自评得5分,其中:
  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共2.5分),自评得分2.5分。
  按计划组织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县财政局、县农牧局联合印发了《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汝财农〔2017〕4号)文件;县农牧局印发了《汝南县2015-2020年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的规划》(汝农牧〔2016〕62号)文件,得分1.5分。
  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推广面积比上一年有增加,得0.8分,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技术推广面积于上一年相比增加率在10%以上,得分0.2分,共得1分。
  健全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网络(共2.5分),自评得分2.5分。
  开展耕地质量调查监测与评价。我县建立有县区级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县财政列支专项经费给以支持,由县土肥站在全县建立了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得1.8分。在此基础上,耕地质量监测网点比上一年有增加,得0.2分。县土肥站编制发布有我县年度耕地质量监测报告,得0.5分,附:《汝南县农牧局耕地质量监测点基本情况表》、《汝南县农牧局耕地质量监测点土壤剖面记载与测试结果表》、《汝南县农牧局关于建立汝南县耕地质量监测点所需资金的报告》,共得分2.5分。
  3.耕地质量等级(共3分),自评得分3分,其中:
  (5)提升耕地质量等级(别)(3分)。我县耕地质量等级(别)与上一年相比提高0.5个百分点,附:《汝南县耕地质量等级调查摸底汇总表》、《汝南县农牧局耕地质量监测点基本情况表》、《汝南县农牧局耕地质量监测点土壤剖面记载与测试结果表》、《汝南县农牧局耕地质量监测点年度监测资料汇总表》、《汝南县农牧局耕地质量监测点常规区施肥情况记载表》、《汝南县农牧局耕地质量监测点田间生产情况记载表》,得分3分。
  (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共25分),自评得分25分,其中:
  4.粮食生产科技水平(共5分),自评得分5分,其中:
  (6)主要粮食作物主推技术到位率和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我县主要粮食作物主推技术到位率达到98.7%以上。县农牧局印发有夏粮生产技术意见(汝农牧〔2017〕114号),把当前推广的新品种、新技术向群众都做了广泛宣传,得分2.5分。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和生产力的不断提高,广大群众的科学种田意识和种田水平不断提高,机械化程度也越来越高,到目前,我县小麦、水稻的机械化程度达98%以上,玉米的机械化收获程度也在80%左右,远超市提出的机械化率60%的指标,得分2.5分,附:《汝南县农牧局2017年春季麦田管理技术意见》(汝农牧〔2017〕10号)、《汝南县2017-2018年度小麦生产技术意见》(汝农牧〔2017〕114号)、《2016-2017年汝南县小麦品比试验方案》、《汝南县2016-2017年小麦品种展示示范工作总结》,以上共得5分。
  5.粮食种植面积;粮食总产量(共5分),自评得分5分,其中:
  (7)粮食种植面积(共3分),自评得分3分。
  我县粮食种植面积稳定在前10年平均水平以上,县统计部门出具有我县粮食种植面积逐年增加的统计表,得分3分。
  (8)粮食总产量(共2分),自评得分2分。
  我县粮食产量稳定在前10年平均水平以上,县统计部门出具有我县粮食产量逐年增加的统计表,得分2分。
  6.产粮大县等粮食核心产区和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共5分),自评得分5分,其中:
  (9)产粮大县等粮食核心产区建设(共3分),自评得分3分。
  我县涉农部门对农业基本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执行有力,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没有擅自变更建设地点、建设性质、建设内容、建设标准和投资规模,没有挤占、挪用、截留、滞留建设资金或不落实配套资金,各相关部门出具有联合证明,财政、扶贫部门联合出台了资金下达计划。汝南县是产粮大县,2012年以来,连续受到上级表彰,2017年国家奖励我县产粮大县资金4232万元,附:河南省财政厅下发有产粮大县奖励资金(豫财贸〔2017〕60号)文件,汝南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农牧局证明材料,汝南县财政局汝南县扶贫办《关于下达2017年新增500亿公斤粮食项目资金的通知》(汝财农〔2017〕12号)文件,汝南县财政局汝南县扶贫办《关于下达2017年水利工程项目资金的通知》(汝财农〔2017〕16号)文件,得分3分。
  (10)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共2分),自评得分2分。
  我县制定有良种繁育基地建设实施方案,并纳入县政府重点事项督导考核,附:《汝南县2016-2020年小麦良种繁育基地建设规划实施方案》(汝农牧〔2016〕39号),得分2分。
  7.高标准农田建设(共5分),自评得分5分,其中:
  (11)高标准农田建设(共5分),自评得分5分。
  “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已经分解到本级政府各部门,附:《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分解的通知》(汝政〔2017〕30号),得分0.5分。
  汝南县王岗镇等两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根据《驻马店市财政局 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2014年 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的通知》(驻财预〔2014〕733号)文件精神,下达资金8245.93万元,总建设规模5310.92公顷,该项目于2015年9月19日开工,2016年9月20日竣工。本年度共完成落实以下建设任务:
  项目实际建设整治规模5310.92公顷,实际总投资8245.93万元;验收新增耕地1.47公顷,新增耕地平均质量等别为7;提质改造面积5250.96公顷,提质改造前平均质量等别为8,通过提质改造后平均质量等别为7;农田防护林工程量28300株,农用桥、涵1195座,高压输配电线路1.832千米,田间道路工程量100.426千米,农田井1118口,灌、排(渠)、管道22.668千米,新增和改善农田灌溉面积5264.83公顷,项目区建设前耕地平均质量等级8.0,建设后为7.0,新增粮食产能19730000公斤,农民年人均新增纯收入600元,项目区受益人数55809人。通过自查,该项目建设数量均已达标,工程质量符合要求,资金投入不低于上年度,部门协同机制健全、后期管护制度已落实到位。
  该项目以上成果于2017年8月25日已验收通过,详见(驻国土〔2017〕411号)文件,并经省、市农村土地整治监测监管系统网上报验通过,已全部上图入库。附:《汝南县“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2016-2020)、《驻马店市国土资源局关于汝南县王岗镇等(2)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验收合格的通知》、《汝南县王岗镇等(2)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报告》、《汝南县王岗镇等(2)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耕地质量等别评定报告》、《汝南县王岗镇等(2)个镇高标准基本农田整治项目管护责任书》,上图入库网络截屏照片,得分4.5分。
  8.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农业节水重大工程建设(共5分),自评得分5分,其中:
  (12)组织开展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共1.3分),自评得分1.3分
  动员部署农田水利设施建设,逐级落实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部门责任分工,附:《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南县2017-2018年度冬春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办〔2017〕111号),得分0.6分。
  落实农田水利设施管护主体,创新管护机制,附:《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南县小型农田水利管护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办〔2011〕18号),得分0.4分。
  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和奖惩约束激励机制,附:(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南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设施管护实施办法》的通知)(汝政〔2012〕54号),得分0.3分。
  (13)持续加大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共1.4分),自评得分1.4分。
  出台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有关金融支持、社会资本投入等政策,保持农田水利设施建设投入稳定增加,附:《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承诺配套汝南县2014-2016年财政支持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的函》(汝政函〔2014〕23号)、《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汝南县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资金整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汝政办〔2014〕38号),得分1分。
  足额落实农田水利设施维修养护经费,附:《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南县小型农田水利管护经费落实办法的通知》(汝政办〔2011〕19号),得分0.4分。
  (14)加快推进农业节水重大工程等农田水利建设(共1.3分),自评得分1.3分
  年度高效节水灌溉目标任务的农田水利项目完成100%,得分1分,如期完成年度进度目标;全国农村水利管理系统进度100%,政府网截屏,得分1分。
  农田有效灌溉面积稳定或增加,详见河南水利统计年鉴,发文单位:河南省水利厅,得分0.3分。
  (15)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共1分),自评得分1分
  依据为我县已经根据《河南省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绩效评价指标表2017》制定相关措施及积极编制方案。《关于申请汝南县2017年度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项目实施方案编制经费的报告》(汝水〔2017〕99号),得分1分。
  第二项 保护种粮积极性,财政对扶持粮食生产和流通的投入合理增长,提高种粮比较收益,落实粮食收购政策,不出现卖粮难问题(16)-(20)小项共15分,自评得分15分,具体得分情况是:
  (三)落实和完善粮食扶持政策(共7分),自评得分7分,其中:
  9.落实粮食补贴政策(共4分),自评得分4分,其中:
  (16)严格执行国家粮食相关补贴政策,确保补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出台补贴发放制度办法(共4分),自评得分4分。
  2017年,国家将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为了确保将政策及时兑现到位,县财政局、农牧局制定了《汝南县2017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实施方案》,成立工作督导组,通过“一卡通”及时资金拨付到农民直补卡上。上级财政部门拨付我县补贴130739400元,全县共兑现补贴130751385元,补贴面积118.292865万亩,179359户群众受益。没有出现挤占、挪用、截流、套取补贴等违规行为。
  10.培养新型粮食生产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体系(共3分),自评得分3分,其中:
  (17)获得财政资金扶持的粮食类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资金保持增长(共1.5分),自评得分1.5分。
  县财政安排用于培育扶持粮食类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的资金财政资金保持增长,县委、县政府对优秀的粮食类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和服务主体进行奖励性表彰(汝文〔2017〕15号),县农牧局印发了《2017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企业等流转贫困户土地扶持奖补项目实施方案》(汝农牧〔2017〕109号),得分1.5分。
  (18)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程度考核(共1.5分),自评得分1.5分。
  2017年,我县认真完成了对新型职业农民的年度培育任务、培育对象满意度超过80%,达到了当年发展指标,得分1.5分。
  (四)抓好粮食收购(共8分),自评得分8分,其中:
  11.执行收购政策;安排收购网点(共5分),自评得分5分,其中:
  (19)严格执行粮食收购政策,守住不发生农民“卖粮难”的粮食收购底线(共5分),自评得分5分。
  2017年汝南县粮食局配合驻马店直属库,合理规划收购网点,收购期间未出现“卖粮难”问题,也未接到“卖粮难”举报。附:河南日报2017年6月6日向社会公布收购库点名单,得分2分。
  积极宣传国家粮食收购政策,在公共场所张贴了《2017年小麦最低收购价收购质价政策公告牌》和《汝南县粮食局致农民的公开信》,得分1分。
  与交通部门签订了《保障粮食运输畅通合作协议》,得分1分。
  对违反粮食政策的问题进行了查处,《汝南县粮食局关于河南汝南国家粮食储备库部分库存小麦等级不符问题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汝粮〔2017〕11号),附:(2017年夏粮收购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汝南县粮食局转发省市粮食局关于做好2017年秋粮收购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汝粮〔2017〕68号),得分1分。
  12.组织落实收购资金(共3分),自评得分3分。
  (20)组织落实收购资金(共3分),自评得分3分。
  主动协调农发行和辖区内其他金融机构,有效落实政策性粮食收储和轮换等资金,严格执行政策性资金管理要求,满足地方粮食储备等需要,附:《汝南县农发行借款合同》、《汝南县农发行借款借据》、《县级储备粮入库汇总单》、《县级储备粮入库收购发票》、《县级储备粮入库统计帐》、《县级储备粮入库会计账簿凭证》,得分1分。
  主动协调农发行及商业银行等辖区内金融机构,通过保证、抵质押担保,有条件地区建立收购贷款信用保证基金等多种方式,多渠道筹措市场化收购资金,附:《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贷款合同》、《中原银行驻马店分行借款凭证》、《中国银行汝南支行借款合同》、《中国银行汝南支行贷款放款回单》,得分1分。
  收购资金支付及时,未出现挤占挪用收购资金的现象,托市粮收购“一卡通”网银结算,一车一清,市场粮食收购现金结算一户一清,收购资金支付及时,不存在挪用收购资金,得分1分。
  第三项 落实地方粮食储备,增强粮食仓储能力,加强监督管理,确保地方储备粮数量真实、质量安全(21)-(26)小项共13分,自评得分12.7分,失分0.3分,具体得分情况是:
  (五)加强粮食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管理(共7分),自评得分6.7分,失分0.3分,其中:
  13.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共3分),自评得分3分,其中:
  (21)优化粮食仓储设施建设(共3分),自评得分3分。
  2017年,汝南县粮食局积极筹集资金安排建设粮食仓储和物流等基础设施建设,制定了《汝南县粮食局2017年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建设规划》,积极组织申报仓储物流项目《关于汝南一五一三河南省粮食储备库申报2018年粮食物流和仓储项目的报告》(汝发改〔2017〕93号),《汝南1513河南省粮食储备库整体迁建及物流园区建设项目备案证明》。积极筹措资金建设新仓房7.15万吨(附汝南县嘉禾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等8个单位建仓资料),基本满足本地区粮食收储需要,得分3分。
  14.仓储设施维修改造升级(共3分),自评得分2.7分,失分0.3分。
  (22)推进“危仓老库”维修改造和智能化升级改造(共2分),自评得分1.7分,失分0.3分。
  我县2017年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筹集资金按排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及运维等,基本满足本地区粮食行业信息化需要,得分1分。但由于我市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影响,未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扣0.3分,实际得分0.7分。
  我县没有军供任务,也没有政策性应急粮食仓储设施改造项目,得分1分。
  (23)推进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和粮食流通节粮减损(共1分),自评得分1分。
  汝南县粮食局按照《河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制定了《汝南县粮食局“十三五”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规划》、《汝南县粮食局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并按照上级要求报送了《河南省粮食产后服务中心建设项目预申报汇总表》和《汝南县粮食局产后服务体系摸底表》推进项目建设进度,但按照河南省粮食局和驻马店市粮食局统一规划,我县粮食产后服务体系建设将于下一年度实施,得分0.5分。
  县粮食局组织开展了爱粮节粮宣传教育活动,附《汝南县爱粮节粮宣传周活动工作小结》,得分0.5分。
  落实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共1分),自评得分1分。
  (24)贯彻实施国有粮食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满足粮油收储供应安全保障需要(共1分),自评得分1分。
  汝南县粮食局积极贯彻实施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制度,满足粮油收储供应安全保障需要,制定了《汝南县粮食局关于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的实施意见》(汝粮〔2016〕71号),附:《全县粮油仓储设施登记单位汇总名单》、《汝南县粮食局关于转发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保护办法的通知》(汝粮〔2016〕72号),得分0.6分。
  2017年全县未出现违规拆除、迁移粮油仓储物流设施,以及非法侵占、损坏粮油仓储物流设施,或者擅自改变其用途或其他保护不力的情况,得分0.4分。
  (六)管好地方粮食储备(共6分),自评得分6分,其中:
  16.落实地方粮食储备;完善轮换管理和库存监管机制(共4分),自评得分4分,其中:
  (25)落实地方储备粮油(含产品粮油)规模,加强日常管理(共4分),自评得分4分。
  地方储备粮库存数量达到省核定规模,附:《2017年地方储备粮油合计库存表》,得分1分。
  地方粮油储备,达到5-9天,附:《2017年年初城镇居民户粮油收支平衡调查表》,得分1分。
  建立健全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并严格落实到位,附:《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得分1分。
  地方储备粮按规定及时轮换到位,《汝南县粮食局转发河南省粮食局 河南省财政厅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河南省分行关于下达2017年度省级储备粮轮换计划的通知》(汝粮〔2017〕10号),附:《地方储备粮省级储备粮轮换表》,得分1分。
  17.落实储备费用、利息补贴和轮换补贴(共2分),自评得分2分。
  (26)制定地方储备粮(含成品粮)费用、利息和轮换价差补贴制度办法,并落实资金来源(共2分),自评得分2分。
  我县制定了《汝南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汝政〔2016〕34号),并已下发,办法中对储备费用、利息补贴和轮换补贴给予明确规定。2017年,安排并拨付储备费用、利息和轮换费用合计908150元。
  第四项 完善粮食调控和监管体系,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和价格基本稳定,不出现脱销断档,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完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及时处置突发事件,确保粮食应急供应(27)-(37)小项(共14分),自评得分12.9分,失分1.1分,具体得分情况是:
  (七)保障粮食市场供应(共5分),自评得分4.6分,失分0.4分,其中:
  18.粮油供应网络建设;政策性粮食联网交易;完善粮食应急预案;粮食应急供应、加工网点及配套系统建设;落实成品粮油储备(共5分),自评得分4.6分,失分0.4分,其中:
  (27)健全粮油供应网络,建设粮食应急供应体系,守住粮食供应底线(共2分),自评得分2分。
  合理组织调度粮源,不出现脱销断档,不出现区域性粮食市场剧烈波动,发布了《汝南县粮食局关于2018年“双节”期间粮油市场供应确保粮油市场供应工作的通知》(汝粮〔2017〕75号)文件,得分1分。
  对粮油市场体系建设有政策支持,《关于做好全市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摸底调查工作的通知》,附:《粮食质检体系建设明细表》(3页),得分0.25分。
  按照《河南省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和落实粮食应急供应网点的通知》(豫粮〔2016〕127号)要求建立应急网络,发布了《汝南县粮食局关于确定汝南县粮食应急企业名单的通知》(汝粮〔2016〕47号)文件,得分0.2分。
  出台粮食供应应急预案,发布了《汝南县粮食局关于汝南县粮食应急预案的通知》(汝粮〔2016〕49号)文件,得分0.2分。
  出台粮食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发布了《汝南县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应急演练流程》,实施了汝南县粮食质量安全事故(事件)应急培训演练(详见签到表),得分0.2分。
  汝南县粮食局积极引导和推进“放心粮油”建设,制定了《汝南县放心粮油工程实施方案》(汝粮〔2017〕12号)、《汝南县粮食局转发驻马店市粮食局转发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深入推进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程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汝粮〔2017〕22号)、《汝南县粮食局转发驻马店市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放心粮油示范经销店产品质量检测成果运用及产品质量问题处理办法〉的通知》(汝粮〔2014〕33号)、《汝南县粮食局转发驻马店市放心粮油进农村进社区示范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放心粮油经销店认定监管办法》的通知》(汝粮〔2016〕68号)文件,汝南1513河南省粮食储备库被评为驻马店市诚信粮油企业,该库主任被评为驻马店市诚信粮油企业家,得分0.15分。
  (28)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共0.5分),自评得分0.5分。
  引导企业积极开展粮食购销贸易、库场租赁并购,以及代收、代储、代销等多种形式合作 ,附:《2017年最低收购价小麦委托收购合同(样本)》,得分0.25分。
  通过产销合作洽谈会、交易会等方式,为产销合作搭建服务平台,政府或部门间签订产销合作协议。附:《2017年郑州(中国)好粮油产销对接及设备技术博览会》参观证;《汝南县庆丰面业有限公司产品买卖合同》,得分0.25分。
  (29)完成军粮供应任务(共1.5分),自评得分1.5分。由于我县无军粮供应任务,得分1.5分。
  (30)推进粮食电子联网交易(共1分),自评得分0.6分,失分0.4分。
  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购销、轮换采取联网方式公开竞价交易,附:《2017年政策性粮食竞价销售成交合同表》、《2017年小麦成交清单》、《2017年商品粮油收支平衡月报表》,得分0.6分。
  发挥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功能,引导企业开展产后服务及商品粮交易,组织产区种粮农民、购销企业与销区用粮企业对接,促进产销衔接,失分0.2分。
  地方储备粮未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交易,附:《2017年地方储备粮油基本情况表》,失分0.2分。
  (八)完善区域零售市场调控机制(共4分),自评得分4分,其中:
  19.维护粮食市场秩序,确保粮食市场基本稳定(共4分),自评得分4分,其中:
  (31)建立“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粮食企业信用监管制度体系(共0.5分),自评得分0.5分。
  建立双随机“一单、两库、一细则”,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附:《汝南县粮食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细则》,得分0.25分。
  开展粮食企业信用监管试点工作,制定了《汝南县粮食局关于加快推进粮食企业守法诚信评价的工作通知》(汝粮〔2017〕66号)文件、《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活动办法(试行)》《驻马店市辖区粮食企业经营活动守法诚信评价汇总表》、《汝南县粮食局诚实守信工作报告》等,得分0.25分。        (32)依法履职,加强粮食畅通粮食销售出库的监督检查,维护粮食市场秩序(共0.5分),自评得分0.5分。
  落实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开展专项检查,有效治理“库存消化”问题,制定了《汝南县粮食局关于政策性粮食销售出库监管责任和监管措施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汝粮〔2017〕48号),《汝南县粮食局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国家政策性粮食出库管理的通知>的通知》(汝粮〔2016〕18号)文件,得分0.3分。
  积极畅通粮食销售出库问题反映渠道,及时受理并妥善处理,进行了卓有成效的工作,并进行了工作总结,附:《汝南县粮食局加强对政策性小麦出库监督检查工作的小结》、《2017年夏粮收购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得分0.1分。
  在查处通报违反国家粮食销售政策案件方面,暂无接到举报,得分0.1分。 
  (33)国家政策性粮油库存数量、质量等方面无重大隐患,突出抓好安全储粮和安全生产“两个重点”(共3分),自评得分3分。
  结合本地实际有效开展库存检查,制定了《汝南县粮食局转发市粮食局局等四部门关于开展2017年驻马店市粮食库存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汝粮〔2017〕20号)文件,对发现的问题按期整改到位,得分1分。
  开展粮食质量、储粮安全和安全生产及统计制度等专项检查工作,制定了制度,采取了措施,取得明显效果,附:《汝南县“大快严”自查报告》(汝粮〔2017〕56号)、《汝南县粮食局关于我县政策性粮食库存巡查中存在问题的整改意见》、《汝南县粮食局转发市粮食局关于开展〈国家粮食流通统计制度〉执行情况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汝粮〔2017〕44号)、《汝南县粮食局关于〈驻马店市政策性粮食安全隐患“大快严”〉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汝南县粮食局转发驻马店市粮食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统计工作切实提高统计数据真实性的通知》(汝粮〔2017〕38号)、《汝南县粮食局转发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政策性粮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汝粮〔2017〕43号),得分2分。
  本年度辖区内粮食企业未出现重大粮油储存事故和政策性粮食出库难等问题(中央储备粮除外),以及重特大食品安全、安全事故,也无接到举报,得分情况:不扣分。
  2017年汝南县粮食局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粮食储备储运工作和“一符四无”粮油率目标考核任务,“一符四无”粮油率达到95%以上。附:《汝南县粮食局2017年储运工作总结》、《驻马店市粮食局转发河南省粮食局办公室印发“一符四无”粮油率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驻粮文〔2013〕40号),按要求上报季度报表(本年度4个季度汇总表),《驻马店市粮食局印发2016年度粮食储备储运工作考评办法的通知》(驻粮文〔2016〕15号)(县粮食局自评半年、全年目标考核表),得分情况:不扣分。
  (九)加强粮情监测预警(共2分),自评得分2分,其中:
  20.落实粮食流通统计制度;加强粮食市场监测,及时发布粮食市场信息(共2分),自评得分2分。
  (34)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市场监测科学有效,信息发布及时(共2分),自评得分2分。
  落实统计工作责任,开展统计培训并制定了《汝南县粮食局关于开展2017年度粮食流通统计培训工作的通知》(汝粮〔2017〕35号)文件,得分0.5分。
  统计数据真实可靠,报送年度统计报告,提供统计分析材料和粮食市场价格信息分析材料,附:《汝南县粮食局统计年度报告》;《汝南县粮食局关于《驻马店市政策性粮食安全隐患“大快严”统计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查报告》,得分1分。
  指导督促国家粮食市场监测点通过网络直报市场价格等信息,信息真实准确,通过市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信息平台发布粮食市场信息,附:《汝南县粮食价格分析》、《汝南县粮食局关于转发河南省粮食局关于调整和充实粮食市场价格监测点的通知》。1.省级信息监测点:河南春英面业有限责任公司;2.国家级信息监测点:汝南恒丰粮油有限责任公司(登录国家粮食局直报系统进行查看);《小麦成交清单》,得分0.5分。
  (十)培育发展新型粮食市场主体(共3分),自评得分2.3分,失分0.7分,其中:
  21.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经济;培育主食产业化龙头企业(共3分),自评得分2.3分,失分0.7分,其中:
  (35)培育骨干国有粮食企业,加快转换经营机制;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企业,增强粮食市场化经营能力(共1.5分),自评得分1分,失分0.5分。
  ①建立健全“一县一企、一企多点”一体化网络,确保一个县(市、区)至少有1个资产、财务、信用状况较好的骨干国有粮食企业,附:《关于2017年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汝粮〔2017〕8号),得分0.2分;
  我县无培育跨区域集团化国有粮食企业,失分0.3分。
  ②加快转换国有粮食企业经营机制有安排部署,附:《关于2017年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汝粮〔2017〕8号);《汝南县粮食局关于成立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的通知》(汝粮〔2017〕15号),得0.2分。
  开展董事会建设试点,附:《汝南县粮食局关于在全民所有制企业开展董事会建设试点的通知》(汝粮〔2017〕20号)文件,得0.1分;并取得成效,得分0.5分
  ③对稳妥发展混合所有制粮食企业有安排部署,得0.1分;开展混合所有制企业试点,得0.1分;取得成效,得0.1分;附:《关于2017年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的通知》(汝粮〔2017〕8号)、《汝南一五一三河南省粮食储备库关于张岗库点改制为混合所有制公司的请示》(汝省储库〔2017〕12号)、《汝南县粮食局关于汝南一五一三河南省粮食储备库关于张岗库点改制为混合所有制公司的批复》(汝粮〔2017〕76号)。
  我县无培育跨区域、多元化、规模化的粮食产业化经营企业失分0.2分。本条③得分0.3分。
  (36)支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共0.5分),自评得分0.3分,失分0.2分。
  汝南县粮食局积极培育壮大的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河南春英面业有限责任公司被评为驻马店市10强粮油企业,并出台了《粮油深加工企业扶持基金实施方案》;汝南县粮食局 汝南县财政局《关于上报河南春英面业有限责任公司加入河南省粮油深加工企业扶持基金项目库的报告》(汝粮〔2017〕28号)文件,得分0.3分。
  没有提供资金支持,失分0.2分。
  及时、全面完成当年加工业专项调查工作,附:《粮油深加工企业专项调查汇总表》,不扣分。
  (37)积极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共1分),自评得分1分。
  推进“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目标明确、政策措施具体、组织落实到位、实施效果良好,制定了《汝南县粮食局推进“中国好粮油”行动计划》,得分1分。
  第五项 加强耕地污染防治,提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和超标粮食处置能力,禁止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流入口粮市场(38)-(42)小项共10分,自评得分10分,具体得分情况是:
  (十一)加强源头治理(共4分),自评得分4分,其中:
  22.耕地土壤污染防治(共2分),自评得分2分,其中:
  (38)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共1分),自评得分1分。
  我县已发布实施《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汝南县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汝政办〔2017〕112号)文件,得分1分。
  (39)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共1分),自评得分1分。
  我县已发布和公开了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附:《关于发布和公开全县2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和信息的通知》(汝环〔2017〕71号),得分1分。
  23.粮食生产禁止区划定(共2分),自评得分2分,其中:
  (40)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国控例行监测(共2分),自评得分2分。
  我县没有重金属的污染,粮食生产没有禁止区的划定。
  大力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环境质量国控例行监测,我县制定有耕地土壤监测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方案。我县能源站对主要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进行了监测及风险评估,并完成了年度样品采集制备。检测中心对全县蔬菜、水果等农药残留量进行了检测,并以简报的形式出具了检测报告,得2分。
  (十二)健全粮食质量安全监管保障体系(共6分),自评得分6分,其中:
  24.严格实行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超标粮食处置长效机制(共3分),自评得分3分。
  (41)完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制度,加强超标粮食管控,守住粮食质量的底线(共3分),自评得分3分。
  附:《汝南县粮食局超标粮食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得分1.5分;《汝南县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12325全国粮食流通监管热线管理员名单》、《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汝南县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的通知》(汝政办〔2017〕71号),得分1.5分。
  对于国家、省有关部门监测抽检或其他途径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粮食流入口粮市场或用于食品生产的,暂无接到举报。
  25.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机构及质量监测机构建设;粮食质量安全监管执法装备配备及检验监测业务经费保障;库存粮油质量监管(共3分),自评得分3分。
  (42)完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体系,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共3分),自评得分3分。
  粮食质量安全监测与监管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附:《2017年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机构、人员和专项经费落实情况统计表》得分1.5分。
  支持本级粮食检验监测能力建设,附:《粮食质量安全检验监测能力建设规划》,得分1.5分。
  第六项 按照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落实农业、粮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确保责任落实、人员落实(43)-(44)小项8分(共8分),自评得分8分,具体得分情况是:
  (十三)加强粮食风险基金管理(共2分),自评得分2分,其中:
  26.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管理(共2分),自评得分2分。
  (43)粮食风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共2分),自评得分2分。
  我县严格按照粮食风险基金管理的有关制度,对粮食风险基金实行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在该项资金管理上从来没有出现过任何问题和差错,完全符合国家和省相关规定要求。附:《汝南一五一三河南省粮食储备库关于请求拨付2017年上半年县级储备粮费用利息的请示》(汝省储库〔2017〕2号)(含拨付凭证)、《汝南一五一三河南省粮食储备库关于请求拨付2017年下半年县级储备粮费用利息的请示》(汝省储库〔2017〕8号)(含拨付凭证),得分2分。
  (十四)落实工作责任(共6分),自评得分6分,其中:
  27.保障粮食安全各环节工作力量;细化农业、粮食等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责任,建立健全责任追究机制(共6分),自评得分6分,其中:
  (44)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共6分),自评得分6分,其中:
  (1)我县认真落实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县人民政府刘军民县长定期主持研究粮食安全工作,附:《汝南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2017〕8号)。对粮食安全工作进行专题调研,附:《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工作通报)》(182期、346期),将粮食安全工作写进县政府工作报告,附:《政府工作报告》,得分2.5分。
  (2)我县农业和粮食等行政主管部门职责明确,每年的行政经费足额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得分0.5分;县粮食局为我县的粮食行政管理机关,较稳定,得0.1分;粮食行政主管部门职责明确,附:《汝南县发改委(粮食局)三定方案》、《汝南县农牧局三定方案》,得分0.15分。
  (3)落实县区农业、粮食监管职责、监管力量、监管经费、执法装备,得分2.5分。
  认真落实监管职责。我县农业部门有农业行政执法大队,职能明确,执法大队经常对农资市场进行监管检查,履行执法职责,粮食部门有粮食监督检查组,经常对粮食市场进行监管,附:《关于同意成立汝南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的批复》(汝编〔2010〕5号)、《汝南县编委关于同意县粮食局增设粮食监督检查股的批复》(汝编〔2008〕6号)、《汝南县粮食局关于〈驻马店市政府办公室转发省政府办公室进一步加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工作的通知〉落实情况的报告》,得分0.8分。
  落实监管力量。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现有全供编制10人,所有队员均持执法证上岗,规范执法,监管到位,得0.5分。
  落实监管经费。加大监管经费投入,县农业行政执法大队监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附:《关于强化农资市场监管所需资金的报告》(汝农牧〔2017〕35号)、《2017年粮食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检查机构、人员和专项经费落实情况统计表》,得分0.7分。
  落实执法装备。县粮食局、农业行政执法大队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听证室,电脑、电话、打印机等办公设备齐全,执法车辆、通讯工具、摄像机等执法装备落到实处,附照片,得分0.5分。
  (4)按要求及时报送粮食安全县长区长责任制考核工作信息资料,
  我县建立有县长责任考核工作机制,附:《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汝南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汝政办文〔2017〕41号)、《汝南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开展2017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汝粮安考核办〔2017〕1号)、《汝南县粮食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的通知》(汝粮〔2017〕68号)、《汝南县粮食局党总支部研究讨论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会议纪要》、《汝南县粮食局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组成人员名单》、《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冯平均同志在全县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会议上的讲话提纲》、《汝南县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及会议记录》、《汝南县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席会议及会议记录、办公室成员通讯录》、《汝南县粮食局研究讨论召开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工作会议》,明确了相关职责分工,日常监督考核情况及时向市考核工作组报送信息,得分0.5分。
  三、2017年度落实粮食安全县长责任制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存在问题:
  1.我县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由于受全市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招投标工作的影响,未能按期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失分0.3分。
  2.发挥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服务功能,引导企业开展产后服务及商品粮交易,组织产区种粮农民、购销企业与销区用粮企业对接,促进产销衔接,失分0.2分。
  3.地方储备粮未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失分0.2分。
  4.我县无培育跨区域集团化国有粮食企业,失分0.3分。
  5.我县无培育跨区域、多元化、规模化的粮食产业化经营企业失分0.2分。
  6.缺乏用于支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资金,失分0.2分。
  (二)出现问题的原因:
  一是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由驻马店市粮食局、驻马店市财政局组织全市统一招标,我县无法掌握;二是未建立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无法开展产后服务及商品粮交易,组织产区种粮农民、购销企业与销区用粮企业对接和产销衔接;三是我省地方储备粮未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交易注册,无法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交易;四是行政管理部门未出台促进粮食产销合作发展具体政策措施,我县无培育跨区域集团化国有粮食企业和跨区域、多元化、规模化的粮食产业化经营企业;五是缺乏用于支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资金。
  四、有关整改措施
  (一)加快智能化升级改造,全市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招投标工作结束后,我县将尽快与中标单位搞好对接,用最快的速度,保质保量完成我县的智能化升级改造项目。
  (二)建立粮食电子交易平台,引导企业开展产后服务及商品粮交易,组织产区种粮农民、购销企业与销区用粮企业对接,促进产销衔接。
  (三)2018年争取完成地方储备粮在国家粮食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实现地方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购销轮换采取联网方式公开竞价交易。
  (四)行政管理部门出台促进粮食产销合作发展具体政策措施,培育跨区域集团化国有粮食企业和跨区域、多元化、规模化的粮食产业化经营企业。
  (五)积极争取用于支持粮食产业经济发展的资金。
   

 

                                                                                              汝南县人民政府
                                                                            2018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