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环境攻坚办记集体三等功和对辛文献等5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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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对环境攻坚办记集体三等功和对辛文献等5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发布:2018-08-20 来源:县政府 浏览量:790

 汝政〔2018〕3号

汝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环境攻坚办记集体三等功和对辛文献
等5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的决定

(2018年3月2日)
    
  2017年,全县环境污染攻坚战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参战单位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围绕目标、精细组织、周密部署、综合施策,全面完成环境污染防治攻坚的各项目标任务,特别是环境攻坚办发挥了较好的组织协调作用,凝聚各方力量,大气攻坚、水攻坚均取得了突出成绩。环保局局长辛文献、城管局局长王长胜、古塔镇街道办事处主任张冬、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潘腾、环境监测站长黄海等五位同志,在各自的岗位上尽职尽责、积极作为、敢于担当,为改善全县环境质量做出了积极贡献。


  为表彰先进,鼓舞干劲,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环境攻坚办记集体三等功,奖励现金20万元;对辛文献、王长胜、张冬、潘腾、黄海等5位同志记个人三等功一次。希望受到表彰的同志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希望全县各单位及干部职工以先进为榜样,振奋精神,务实苦干,奋勇争先,推动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新突破,再上新台阶,为汝南的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新贡献。


 

 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3月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