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河南省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办〔2016〕28号)、《关于转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39号)、《驻马店市扶贫办 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驻马店市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73号)有关文件规定,经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汝南县天润木业有限公司等3个企业享受扶贫贴息贷款情况予以公告。
企业名称 |
贷款额度 |
期限 |
贴息规模 |
带贫减贫机制 |
汝南县天润木业有限公司 |
250万元 |
1年 |
按照年利率2%进行财政贴息 |
带贫75户,每户分红2000元 |
驻马店市兆丰年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100万元 |
1年 |
按照年利率2%进行财政贴息 |
带贫30户,每户分红2000元 |
汝南县肖屯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 |
200万元 |
1年 |
按照年利率2%进行财政贴息 |
带贫60户,每户分红2000元 |
责任人:冯平均
责任单位:汝南县金融服务中心
监督电话:0396-3299698(汝南县金融服务中心)
0396-3512317(汝南县扶贫办)
通讯地址:汝南县政府斜对面路东20米
汝南县金融服务中心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