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7月26日拟对2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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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7月26日拟对2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2018-07-26 来源: 浏览量:30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环评股。

    电话(传真):0396-3290309  

    通讯地址:汝南县吉祥大道19号(463300)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一、驻马店市三河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0立方混凝土项目

项目名称

驻马店市三河实业有限公司年产30000立方混凝土项目

建设地点

汝南县老君庙镇造纸厂院内

建设单位

驻马店市三河实业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大自然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2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占地面积13334m2,年产30000立方混凝土项目。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厂房一栋,建筑面积1200m2,密闭料场一栋,建筑面积1600m2;辅助工程:办公楼1栋,建筑面积200m2;公用工程和环保工程。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

2.废气:主要为筒仓呼吸粉尘、原料运输搅拌粉尘、原料堆场扬尘和食堂油烟废气。筒仓呼吸粉尘:安装1套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达标排放;搅拌机搅拌粉尘:搅拌楼封闭,安装1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原料堆场扬尘:原料堆放全封闭原料库中,安装喷淋装置进行降尘,厂区地面硬化并定时洒水,安装车辆冲洗装置等措施后,减少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排气筒排放。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搅拌机、皮带输送机、空压机等机械设备噪声,经隔声减震、围墙屏蔽和距离衰减后,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主要为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沉淀池底泥和职工生活垃圾。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和沉淀池底泥收集后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临时存放,定期由环卫部门收集后运往垃圾中转站处理。


二、河南源鑫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8000套汽车仪表面板项目

项目名称

河南源鑫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年产8000套汽车仪表面板项目

建设地点

汝南县产业集聚区

建设单位

河南源鑫汽车配件有限公司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河南省豫启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项目概况

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总投资15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9万元,占地面积6666.67m2,年产8000套汽车仪表面板项目。建设内容:主体工程:注塑车间600m2,组装车间500m2,打磨车间200m2,,自动喷漆房800m2,手动喷漆房300m2,烘干室100m2,流平间100m2;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

拟采取的主要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水: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一体化处理设备处理后,同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进入汝南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最终排入汝河。

2.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废气、喷漆废气、流平烘干废气、打磨废气、静电除尘废气和粉碎废气。注塑工序废气和流平烘干废气经引风机收集,采用“光氧催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喷漆废气采用“水帘+光氧催化净化器+活性炭吸附”后,经15米高排气筒排放;静电除尘废气:收集后,送至喷漆废气处理系统统一处理;粉碎废气:粉碎过程采用密闭机器内并加盖密封后,对周围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营运期噪声主要为空压机、粉碎机、水泵等设备运行噪声,经消音减震、建筑物隔离后,满足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主要为打磨固废、不良产品、漆渣、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和生活垃圾。不良品收集后回收利用;废活性炭、废包装桶和漆渣属于危险废物,全部收集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打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砂纸全部回收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