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司法局板店司法所依法对拟适用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调查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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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司法局板店司法所依法对拟适用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调查评估

发布:2022-05-27 来源:县司法局 浏览量:503

 413日,汝南县司法局板店司法所工作人员汝南县公安局的委托,根据县社区矫正中心的指派,对辖区内涉嫌非法捕鱼的犯罪嫌疑人刘某开展调查评估。

在调查过程中,汝南县司法局板店司法所工作人员通过对调查评估对象所在村村委会委员、村民及其亲属走访谈话,详细了解了刘某的居所情况、生活来源、家庭和社会关系、家庭协助监管条件、犯罪行为的后果和影响、社会危险性和对居所社区的影响等情况,着重调查了其再犯罪可能性及社区监管条件,同时向村干部及被告人家属征求意见和建议按照相关填写规范的要求,经被调查人员签名盖章,调查人员签字,司法所负责人审核同意后上报县社区矫正中心审核,确保了调查工作的严肃和规范。

    依法对拟适用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调查评估是社区矫正工作的一项前置程序。做好调查评估工作,能够对评估对象心理上起到震慑作用,有利于评估对象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严重性。同时通过实地走访了解,能够深入掌握评估对象的基本情况,为下一步社区矫正工作的规范开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