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中央人民政府 河南省人民政府 驻马店人民政府 政务服务

汝南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发布:2018-06-12 来源:县安监局 浏览量:255


 

 

汝安委2018〕23号

 

汝南县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有关企业: 

当前,我县即将进入汛期,暴雨、高温、雷电等极端天气和洪水、地质灾害等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易发的因素增多,安全生产压力骤增。从今年安全生产事故统计和督导检查情况看,存在企业隐患排查走过场、隐患治理不彻底和监管部门执法失之于软等问题。为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根据当前季节特点,确保夏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经县安委会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期全国、全省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坚持安全发展的理念,防范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着力消除事故隐患,解决突出问题,提升工作成效,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主要内容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活动要针对2017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各类台账、各类突出问题全面复查,范围是全县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行业领域,各类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

(一)企业层面

1.是否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重点检查主要负责人履职情况,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保障安全投入、管理人员培训等情况。

2.是否建立和执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重点检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实施安全生产管理、操作技能、设备设施和作业现场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情况;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与管理能力考核合格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与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

3.是否开展安全风险管控。重点检查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完好状况和日常管理维护情况;开展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和公告,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制定和落实管控措施情况。

4.是否排查治理隐患。重点检查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实行整改闭环管理情况;去年安全生产大检查开展以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日常监管执法和安全巡查、检查、督查、明查暗访等发现的问题与隐患整改落实情况;汛期安全防范和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5.是否建立应急保障。重点检查应急组织体系建设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编制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组织应急演练,配备必要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情况;开展事故应急处置的总结评估工作情况;加强岗位应急培训情况。

(二)政府层面

1.是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检查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求,贯彻落实中办 国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汝办2018〕10号)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属地管理和部门监管责任,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情况;各级安全监管执法部门特别是各类功能区安全监管机构和基层监管执法力量建设情况。

2.是否严格监管执法。重点检查严格监管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违法违规行为,关闭退出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落后小化工企业等情况;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执法情况;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情况。

3.是否落实安全防范制度措施。重点检查安全生产明查暗访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重点行业领域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管控情况;防范遏制事故各项责任措施落实情况。

4.是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重点检查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开展情况;道路交通、建筑施工、烟花爆竹、消防、城镇燃气、涉爆粉尘、旅游船舶、电力、校园校车等重点行业领域及人员密集场所安全专项治理情况。

三、任务分工

此次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活动实行“条块结合、上下联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活动的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工作负总责,切实履行好领导责任;分管领导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好分管系统内的领导责任。

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制定各行业领域具体“回头看”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具体分工如下:

(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要特别强化城镇燃气、房屋建筑、农村房屋建设和危房改造等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工作。

(二)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要特别强化水上交通、公路、水运领域及建设工程,汽运领域、危险品运输车辆等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工作。

(三)县公安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要特别强化道路交通,民爆物品,烟花爆竹运输、燃放环节以及剧毒化学品购买、运输,大型群众性活动等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工作。

(四)县安全监管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要特别强化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经营等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工作。

(五)县消防大队负责消防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要特别强化高层建筑、建筑材料、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等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工作。

(六)县民政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要特别强化养老院、福利院、救助管理机构及其托养机构等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工作。

(七)县质监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要特别强化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厂(场)内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产品质量等方面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隐患整改工作。

(八)县文广新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要特别强化图书馆、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艺、营业性演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等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工作。

(九)县教体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要特别强化小学、幼儿园、托儿所、各类学校校车、校舍,教学活动、社会实践,防踩踏、防火灾,假期活动等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工作。

(十)县商务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要特别强化规模以上商业批发、零售和餐饮业,主(承)办展销会、订货会、交易会,成品油经营等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工作。

(十一)县国土资源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要特别强化地质灾害方面和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等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工作。

(十二)县卫计委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要特别强化医院、诊所和卫生职业学校,医疗卫生机构放射性危害等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工作。

(十三)县发改委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要特别强化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和电力运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工程质量、防灾供电等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工作。

(十四)县科工委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要特别强化中小企业等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工作。

(十五)县旅游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要特别强化旅游业生产经营单位(星级饭店、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等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工作。

(十六)县粮食局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要特别强化储备粮库等方面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工作。

(十七)县委宣传部负责协调新闻媒体对大检查工作进行宣传发动和跟踪报道。

其他有关部门要依据安全生产职责分工,牵头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确保安全。

今年以来已开展专项整治的单位和部门,要结合本通知精神,对各自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方案进行细化完善。

四、工作安排

5月中旬起至10月底,集中6个月时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活动。

(一)全面部署,广泛动员,自查自改。(5月)

1.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宣传发动。

2.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活动部署要求,组织力量对照政府层面检查内容深入开展自查自改。

3.各类企业要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安全监管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将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方案和动员部署情况分别于5月31日前报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二)深入检查,严格执法,集中整治。(6月至9月)

1.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检查表,详细列明检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检查标准,在企业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检查组深入企业开展对表检查,对高危行业领域企业要做到检查全覆盖。

2.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格落实查封、扣押、停电、吊销证照和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追究法律责任“四个一律”等执法措施。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地区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3.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4.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加强警示教育和联合惩戒,集中曝光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布一批实施联合惩戒和“黑名单”管理企业,公告一批依法关闭取缔的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在大检查期间至少集中曝光两批(次)。

5.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组织督导组从6月初开始持续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开展督促检查。

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将开展“回头看”暨专项整治和执法处罚、集中整治等阶段性情况于8月20日前报送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

(三)实地督查,统筹推动,巩固提高。(9月至10月)

1.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2.县政府安委会将于9月份组织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开展综合督查,同时对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开展“回头看”暨专项整治各项任务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作为2018年度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的重要内容。

五、相关要求

(一)明确目标,加强领导。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坚决克服麻痹松懈和厌战情绪,把本次“回头看”暨专项整治作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指示精神的重要举措,作为推进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重点措施,尤其是作为遏制事故做好夏秋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实。

(二)全面检查,严格责任。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要求,采取“四不两直”、“专家会诊”等多种方式开展检查,对隐患整改未到位的单位坚决实行挂账、挂牌督办,逐一发出隐患整改通知书并进行约谈,严格执行检查工作责任制,依法严查快处非法违法行为。对查出的问题跟踪督办、限期整改,确保大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

(三)加强宣传,强化监督。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采取各种方式,对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发动,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和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要动员广大市民、职工积极参加隐患排查活动,鼓励举报安全隐患。对安全大检查“回头看”走过场、隐患排查治理不力以及典型非法违法行为和事故,要及时公开曝光。对排查出重大安全隐患,要在主流媒体进行公示、挂牌督办、一盯到底。

(四)及时总结,健全机制。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利用现代信息手段,全面推进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要把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总结提炼形成规章制度和标准规范,进一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追究和事故防范的长效机制,促进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五)加强调度,畅通信息。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期间,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及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总结报送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各乡镇(街道、管委会)、各部门要确定一名同志作为活动联系人(各乡镇、街道、县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股级干部),要将联系人信息(单位、部门、姓名、职务、手机)一并报送。

安全生产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活动实行周报制度,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每周五11时前,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要将《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详见附件)报县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杨举;联系电话:8026119;邮箱:rnxawh@126.com)。

 

附件: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2018年5月17日


附件

 

安全大检查“回头看”暨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                                                2018年5 月  日至        

大检查“回头看”开展情况

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情况

实有

企业

开展 “回头看”企业

一般隐患

重大隐患

执法

检查组

检查

企业

停产

整顿

暂扣吊销证照

关闭

取缔

处罚

罚款

通报黑名单企业

排查

已整治

整改率

排查

已整治

整改率

(家)

(家)

(项)

(项)

(%)

(项)

(项)

(%)

(个)

(家)

(个)

(家)

(万)

(家)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填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