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乡镇重残托养中心项目建设公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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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乡镇重残托养中心项目建设公示公告

发布:2018-02-12 来源:县政府 浏览量:512

汝南县乡镇重残托养中心项目

建设公示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精准扶贫工作精神,让建档立卡重残人员家人从繁重的陪护事务中解脱出来,尽快实现脱贫。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我县三门闸街道办事处等15个乡镇(街道)开展建档立卡重残托养中心建设工作。

重残托养中心建设项目经汝南县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项目评价为每平方米1199.77元;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已于2017121日对11个乡镇进行了公开招标,分别是板店乡、留盆镇、金铺镇、罗店镇、韩庄镇、东官庄镇、常兴镇、和孝镇、余店乡、王岗镇、三桥镇。每个重残托养中心项目按照15间房屋设计,建设总面积均为751.71平方米,招标合同价为1196.1元每平方米,合计需要资金989.01万元。工程款只是主体建筑所需费用,配套设施及附属建筑另行呈报审批;老君庙镇、梁祝镇、三门闸办事处、张楼镇四个重残中心也于20171222日、1226日、1227日、1229日分别进行了公开招标,中标评为老君庙镇托养中心为116.66万元、梁祝镇托养中心为171.92万元、三门闸办事处托养中心为112.69万元、张楼镇托养中心为131.04万元,这四个乡镇办事处托养中心均包括配套设施及附属建筑。



全县15个(板店乡、留盆镇、金铺镇、罗店镇、韩庄镇、东官庄镇、常兴镇、和孝镇、余店乡、王岗镇、三桥镇、老君庙镇、梁祝镇、三门闸办事处、张楼镇)重残托养中心共需投入资金1521.31万元。



全县15个重残托养中心(11个乡镇只含主体建筑工程),如无天气等不可逆因素,项目务必于2018331日前完工。



每个重残托养中心可容纳20人左右重残人员,该项目完成后全县15个重残托养中心可接纳重残人员310人左右。



各部门工作职责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是托养中心管理的主体,县直有关单位根据工作职责通力配合。



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作为项目建设直接负责人,负责拟建托养中心的地面附属物清理及房屋拆迁工作(含卫生院内);负责保证工程质量与工程进度,做好项目建设中周边环境和秩序协调。明确一名分管副职,坚持每日工地巡查,负责相关具体事宜。



县卫计委:作为牵头单位,负责医疗保障,公共卫生管理、护士人员培训及该项目工作统筹监督检查,协调解决项目进展中的相关问题,强力推进项目建设,确保项目如期完工并交付使用。



县住建局:负责尽快完成对整体规划、主体工程、装饰装修、院内硬化、绿化、道路、水、电、管网及围墙等主要技术指标的设计工作,确保项目尽快开工。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施工现场地貌地形差异,按照实际施工中变更部分及时完成变更,确保最后验收审计决算手续齐全。



县财政局:负责项目资金拨付,并完善相关手续,项目资金按3:3:3.70.3比例及时拨付,工作量以乡镇、监理及卫计委三方签字为准。



县民政局: 负责对内部设施及运行费用提供保障,日常运营由民政部门监督,统筹使用相关资金(上蔡模式)。



县残联:负责提供残疾人所需设施及相应服务的资金。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负责尽快办理完善托养中心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确保公平公开公正招投标。



汝南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