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对汝南县RN-2017-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的批复
汝南县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对汝南县RN-2017-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拍卖方式出让的请示》(汝国土〔2017〕160号)收悉。经县政府研究,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按照规划条件委托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位于滨河花园北,面积为13104.12平方米(19.66亩)。可出让地块的规划用途为商业、住宅用地,商业用地面积占总用地面积的5%(商业用地面积为655.206平方米、住宅用地面积为12448.914平方米),1.0<容积率<2.0,其他规划条件按照汝南县住建局出具的汝南县RN2017-51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控制图则规定的标准执行。出让年期商业用地40年、住宅用地70年。
二、根据汝南县土地管理委员会研究意见,该宗地拍卖方式出让的起始价定为70万元/亩,竞价增幅为3万元/亩,竞买保证金为1100万元。
三、该宗地出让设置保留底价,由汝南县土地管理委员会在出让前集体研究确定。
四、在汝南县境内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等行为的用地单位和个人不得参与宗地竞买活动。
五、土地出让金缴纳方式、宗地开发利用条件等有关约定和要求,按照你局呈报的《RN-2017-20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方案》执行。
六、竞得人应在出让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你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到县住建局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并在足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相关税费后,到你局申请办理土地登记手续。
2017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