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汝南县古塔街道付楼刘柏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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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南县人民政府关于汝南县古塔街道付楼刘柏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批复

发布:2017-12-28 来源:县政府 浏览量:8696

汝政文〔2017〕104号


汝南县人民政府
关于汝南县古塔街道付楼刘柏庄
棚户区改造项目的批复

 

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联合呈报的《关于汝南县古塔街道付楼刘柏庄棚户区改造项目的请示》(汝建〔2017〕199号)已收悉,该项目已列为我县棚户区改造规划,是一项涉及2408户棚户区居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民生工程。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汝南县古塔街道付楼刘柏庄棚户区的改造范围:南海大道-祥和路-白马路-湖滨大道-淮西大道-英河东路-创新路-西城大道-汝河西路合围区域。

 二、同意汝南县古塔街道付楼刘柏庄棚户区改造方案:项目计划总征收2408户居民,拆迁分两年实施完毕,分两期实施,具体分期改造计划如下:
    一期:2018年计划:征收居民2000户,征收房屋面积35.38万平方米,计划实物安置住房2400套、229684.99平方米。用地面积173941.77平方米(约260.91亩),其中安置区用地面积154392.52平方米(约231.59亩),小学用地面积19549.25平方米(约29.32)。总建筑面积383902.44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63194.44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20708.00平方米。货币化安置1600套,建筑面积160000㎡;
   二期:2019年计划:征收居民408户,征收房屋面积7.18万平方米,计划实物安置住房490套、45363.12平方米,用地面积20364.55平方米(约30.55亩)。总建筑面积63402.6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48570.3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8732.00平方米。二期货币化安置326套,建筑面积32600㎡。
   资金来源:申请部分上级补助资金,其余财政自筹。

 

                 汝南县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