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民政厅 财政厅 卫生计生委 扶贫办 河南保监局关于全面落实困难群众社会保障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17】76号)文件要求,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员中符合参保条件未缴纳2017年度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的人员,县政府要资助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应保尽保。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为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应保尽保,我局通过与扶贫办、地税部门提供的数据进行对接,对我县最新建档立卡贫困人员57398人的2017年度参保缴费情况进行了逐人核查。
2017年9月5日由扶贫办提供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共有57398人,60岁以上14075人,不符合参保缴费条件的14201人,符合参保缴费条件人员29122人。
符合参保缴费条件的29122人中,参保并已缴费的22380人,未缴费人员6742人。
政府应为建档立卡贫困户未缴费的6742人代缴养老保险金,其中268人目前又不符合政府代缴条件,实际代缴6474人,为其每人每年代缴2017年度最低档次养老保险费100元,合计647400元。
实施单位:地税局
监督单位: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监督电话:
汝南县财政局0396-8042177
汝南县扶贫办0396-3299680
汝南县人社局0396-3298900
汝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