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贫困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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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贫困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报告

发布:2017-10-11 来源:县政府 浏览量:2929

汝组〔2017〕38号

中共汝南县委组织部

关于2017年贫困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项目建设实施方案的报告

汝南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快全县脱贫攻坚进程,落实县委扶贫“双十”工程建设,不断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根据中共驻马店市委组织部、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开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提升工程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全县2017年贫困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建设实施方案。

一、重要意义

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是村级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的基本阵地,是广泛联系群众、组织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窗口,是党员群众参与村务和党务活动的基础平台,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建强堡垒。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认识、强化责任、夯实举措、真抓实干,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为做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县乡领导班子换届、扶贫攻坚等中心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为实现富民强县加快崛起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建设范围

对2017年拟脱贫村和其他贫困村中破旧、窄小、布局不合理等情况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整修改造,对危旧、窄小等不能正常使用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重建。本方案涉及建制村(社)共25个,其中重建村室19个,改建村室6个,名单详见附表。

三、建设标准

要结合实际,把握建设标准,选址要科学合理,原则上要求在群众居住集中的位置。重建的村级活动场所面积标准要达到200㎡以上,由县城建局统一设计图纸。改建的村室只能用于房顶整修、加盖房屋、屋内外粉刷、门窗更换、线路整修等基础设施整修,不能用于办公用品购置及办公经费支出。

四、资金来源

贫困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建设所需资金,由县财政给予一定的奖补,鼓励乡村多渠道筹措资金,自行建设。重建村室每建好一个,经验收达标后,县财政奖励25万元,改建村室每建好一个,经验收达标后,县财政奖励5万元。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建设总投入资金共计410万元.

五、项目实施

贫困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项目建设,由县委组织部全面负责组织协调,县城建局统一设计图纸,经县财政局综合评审后,由乡镇(街道)按照图纸要求和评审结果公开招标,务于2017年6月底前重建项目主体工程竣工,改建项目全部完工。

六、项目验收

为确保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按时按期、保质保量完成,重建和改建项目完成后,由县脱贫攻坚办公室、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城建局、县审计局等部门,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对项目进行竣工验收。

七、资金拨付

工程资金先由施工单位垫支,待项目竣工验收后,严格按照扶贫资金拨付手续,进行集中办理拨款手续。

八、有关要求

各乡镇(街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逐村制定重建方案和改建计划,对列入重建项目的要抓紧做好选址、征地工作,防止出现土地不合规现象,造成工期延误;县财政局要认真做好配套资金的落实工作,保证配套资金按时足额到位,同时不得增加村级债务和农民负担;县城建局要本着质量优先、功能实用、朴素大方的理念,科学设计图纸,加强对工程质量的监理,严把项目建设工程质量关。

附:汝南县2017年贫困村村级活动场所项目建设名单

中共汝南县委组织部

2017年3月10日

汝南县2017年贫困村村级活动场所项目

建设名单

常兴镇:老湾村(重建)

和孝镇:小田村(改建)、林楼村(改建)、邱井村(重建)

梁祝镇:赖屯村(重建),庞庄村(改建)

南余店乡:李楼村(重建)

王岗镇:和岗村(重建)、张岗村(重建)、卢岗村(重建)

三桥镇:刘寨村(重建)、夏屯村(重建)、杨庄村(重建)、霍埠口村(改建)

韩庄镇:陶庄村(重建)

老君庙镇:老胡庄村(重建)

古塔街道:熊湾村(重建)

罗店镇:邢桥村(重建)

张楼镇:河北村(改建)

金铺镇:前张村(重建)、刘花门村(重建)、李庄村(重建)

留盆镇:大余村(重建)

三门闸街道:姜庄村(改建)

宿鸭湖街道:孙屯村(重建)